我跟弟弟合買,但其實是我買一張,他買一張,最後開獎前決定合併在一起,結果是我那張中了四碼,沒中的另兩碼剛好是的生日(月及日),所以他一直洋洋得意說那是lucky number...,我爸也在一旁當事後諸葛碎碎唸,說我為什麼不寫他的生日等等等。問題是,如果我當初以他的生日為簽注靈感,也許連200元都沒有,又.....憑什麼我要以他的生日來簽注,要也是以我自己的啊??這根本說不通嘛!雖然有中獎,卻搞得我很不高興(有點被評斷做錯事的感覺)。題外話,我當初是在家裡隨便寫六組數字,然後委託弟弟去買,寫出的數字還因「3」太多了被譏為無中獎相,事實證明,漂亮的數字跟醜的數字根本與中不中獎沒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