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Uniqlo店長有鄭重聲明,請大家來看
我陳思婷,身為Uniqlo的店長,在此我鄭重聲明,我並沒用”利用”徐宜鈴小姐(Angela Hsu)幫我從事代買Uniqlo的工作。關於徐小姐和我往返的電子郵件及那一則”Uniqlo氣死人”的留言全部內容,我已經交給我父親的委任律師全權處理。以下內容均屬實,若有虛假的部份,我願意負法律刑責。
1我在FG留下代買留言後,徐小姐來信,說明願意幫我代買10件Uniqlo的T恤,信中她說這是她第一次從事代買工作,所以她只收我五百元的代買費,在這之前她皆以英文回覆我的信件,後來是因為我的姐姐不小心刪了我的信件,我才和徐小姐斷了連絡。
2隔約一星期後,徐小姐再度來信訊問代買的事,我說先暫時不需要,這是正好有一位宜蘭的陳先生請我幫他長期代買,但因為價錢談不合,所以我將她介紹給徐小姐,之後徐小姐便和我通起信件來。
3因為在日本的朋友真的無法幫我買到我需要的10件T恤,所以我便要求徐小姐幫忙,在這之前我早就表明我是店長的身份,她怕我會跑掉,我還對她說:反正我的店在FG,如果我跑掉,可以叫警察抓我。由此證明我並沒有”利用”徐小姐。
4徐小姐幫我採買完之後,她從日本打電話給我,說明我所要的M號已經沒有了,她已經幫我買L號的,我覺得反正客人沒有下訂,於是就接受了。
5又有一次機會,日本的朋友無法幫我買到我所要的衣服,所以我第一個就想到徐小姐,她告訴我,她正好要回國,可以幫我將貨提回台灣,”可以幫我省下航空費”這句話是徐小姐自己說的。信中我已經先訊問過她,可以幫我帶幾件回台灣?她表明反正她沒有什麼行李,所以可以幫我帶”30件”,於是我列好訂單請她幫我購買23件,秋冬的衣服原本就是以外套居多,況且訂單她也先看過。
6依約,徐小姐回台灣後再打電話給我,她說她覺得行李很重,所以要加收300元,行李重不重在看過訂單後就該會知道的,況且30件也是徐小姐可接受的範圍,應該不需要拿很重的事情向大眾抱怨吧!
7這一次我原本要買一件牛仔雙排扣XL號,但徐小姐卻買成L號,我要淡綠色的POLO衫兩件,她卻幫我買粉橘色的,這是她第二次幫我買錯東西,所以我有權利拒收這三件衣服,在此,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她也答應我的退貨。
8隔幾天之後,她打電話表明,買錯了,所以退回來的80元郵資她願意付(80元郵資是她主動提及要幫我支付的,並不是我勉強她的),我所抱怨的80元郵資是因為她無法一次就將貨寄給我,必須分兩次寄,照理來說,這是徐小姐個人的問題,不應由我來承擔這80元郵資。
9她回日本後,我們通過幾次信,信件的內容是談及代買費的事情,她重新的訂了標準,最後一封信我並沒有回,信末還說和我交易很愉快,但那時我的電腦硬體損壞,所以那段期間很少使用電腦,隔沒多久,我就被那則”Uniqlo氣死人”的留言給震住了。
10最後結論
對我:感謝老天讓我及早看到人性醜惡的一面。
對徐小姐:你誰不得罪,居然得罪你的客人,希望你能多修一些消費者心理的課程後,再來做生意。
對消費大眾:我從頭到尾並沒有利用徐小姐,你們有權利找尋你們信賴的人代買,如果下一個受委屈的是你們的話,推薦你們一本好書”感謝折磨你的人╱凌越著╱普天出版社”,相信會有幫助。
對快被氣死的人:我的叔叔是醫生,他認識很多台大醫院具有權威的醫生,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介紹,希望你不是因為我而死,因為我並不殺生。
對”住在日本的人”: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我要對你說聲”謝謝你為我挺身而出”。
1我在FG留下代買留言後,徐小姐來信,說明願意幫我代買10件Uniqlo的T恤,信中她說這是她第一次從事代買工作,所以她只收我五百元的代買費,在這之前她皆以英文回覆我的信件,後來是因為我的姐姐不小心刪了我的信件,我才和徐小姐斷了連絡。
2隔約一星期後,徐小姐再度來信訊問代買的事,我說先暫時不需要,這是正好有一位宜蘭的陳先生請我幫他長期代買,但因為價錢談不合,所以我將她介紹給徐小姐,之後徐小姐便和我通起信件來。
3因為在日本的朋友真的無法幫我買到我需要的10件T恤,所以我便要求徐小姐幫忙,在這之前我早就表明我是店長的身份,她怕我會跑掉,我還對她說:反正我的店在FG,如果我跑掉,可以叫警察抓我。由此證明我並沒有”利用”徐小姐。
4徐小姐幫我採買完之後,她從日本打電話給我,說明我所要的M號已經沒有了,她已經幫我買L號的,我覺得反正客人沒有下訂,於是就接受了。
5又有一次機會,日本的朋友無法幫我買到我所要的衣服,所以我第一個就想到徐小姐,她告訴我,她正好要回國,可以幫我將貨提回台灣,”可以幫我省下航空費”這句話是徐小姐自己說的。信中我已經先訊問過她,可以幫我帶幾件回台灣?她表明反正她沒有什麼行李,所以可以幫我帶”30件”,於是我列好訂單請她幫我購買23件,秋冬的衣服原本就是以外套居多,況且訂單她也先看過。
6依約,徐小姐回台灣後再打電話給我,她說她覺得行李很重,所以要加收300元,行李重不重在看過訂單後就該會知道的,況且30件也是徐小姐可接受的範圍,應該不需要拿很重的事情向大眾抱怨吧!
7這一次我原本要買一件牛仔雙排扣XL號,但徐小姐卻買成L號,我要淡綠色的POLO衫兩件,她卻幫我買粉橘色的,這是她第二次幫我買錯東西,所以我有權利拒收這三件衣服,在此,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她也答應我的退貨。
8隔幾天之後,她打電話表明,買錯了,所以退回來的80元郵資她願意付(80元郵資是她主動提及要幫我支付的,並不是我勉強她的),我所抱怨的80元郵資是因為她無法一次就將貨寄給我,必須分兩次寄,照理來說,這是徐小姐個人的問題,不應由我來承擔這80元郵資。
9她回日本後,我們通過幾次信,信件的內容是談及代買費的事情,她重新的訂了標準,最後一封信我並沒有回,信末還說和我交易很愉快,但那時我的電腦硬體損壞,所以那段期間很少使用電腦,隔沒多久,我就被那則”Uniqlo氣死人”的留言給震住了。
10最後結論
對我:感謝老天讓我及早看到人性醜惡的一面。
對徐小姐:你誰不得罪,居然得罪你的客人,希望你能多修一些消費者心理的課程後,再來做生意。
對消費大眾:我從頭到尾並沒有利用徐小姐,你們有權利找尋你們信賴的人代買,如果下一個受委屈的是你們的話,推薦你們一本好書”感謝折磨你的人╱凌越著╱普天出版社”,相信會有幫助。
對快被氣死的人:我的叔叔是醫生,他認識很多台大醫院具有權威的醫生,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介紹,希望你不是因為我而死,因為我並不殺生。
對”住在日本的人”: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我要對你說聲”謝謝你為我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