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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教育集團道歉信

本人楊智皓以最誠摯及悔悟的心,謹向知志光股份有限公司,表達深刻之悔意及致歉於暸解本身行為觸犯著作權法後,心中充滿十二萬分歉意,對於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 


  本人因準備110年記帳士期間想精進稅務法規而上XYZ網站下載盜版110年柏威稅務法規使用,因家中父母親皆無工作,僅靠父親退休金養家,因此將此盜版冒險於民國110年10月開始於蝦皮排賣上販售。 


   本人也知道自己犯了嚴重且不該犯的錯誤,對於此事件感到後悔。我保證絕對不會再做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案件了,並也會盡自己所能提倡並保護著作權法。    


   最後我要向志光公司負責人再次表達深深的歉意,我真的知道錯了,且經過這次教訓後也讓我明白著作權的重要性,同時呼籲社會大眾重視著作權,購買正版才是對著作權人的心血及結晶最好的回報,以後也絕不再有違法重製的行為,最後再次懇求志光公司及法務吳小姐原諒我的愚蠢行為,我保證之後絕不再犯,並且呼籲大眾重視著作權,購買正版品。 


  


此致 


  


志光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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