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我拜託

無意查到對方男的幾年前犯下嚴重刑案,妨害性自主。<br /> 當時認識男人知道曾有犯錯但是小錯屬於工作必須擔當的,<br /> 想不到完全說謊...假藉神明附身侵犯女子就是神棍。<br /> 目前還在訴訟中,但,大家一定要破口大罵眼睛是怎樣?<br /> 我發誓,人不可貌相,太恐怖的斯文禽獸並升遷到主管程度<br /> 我很衝動完全壓抑不了目前說不清憤怒噁心感,理智告訴我,<br /> 不要聯絡當作不認識,換成各位會用什麼心態說服自己呢?<br /> 我沒唬爛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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