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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給龍應台老師的公開信:請回到權力的下風處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4px; -align: justify;">本新聞由沃草提供親愛的龍老師:我們是您當年在清華大學任教、指導清華思沙龍時的學生幹部們。那幾年間您給了我們非常多珍貴的經驗、觀念與教導,讓我們收益良多,也是因為您的教導,才讓我們一起寫了這一封信。看到您在4月2日的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上發言的媒體報導,學生們認為僅依媒體擷取的幾句話,或許未能完整傳達您的意見,因此去找出了當日錄影。看著答詢過程中您熟悉的身影,卻依然感到驚訝,甚至感到有些陌生。您曾對人文素養提出的三個明確的核心價值——知識、品格、智識技藝(Intellectual skills)——我們一直以來奉為圭臬。在太陽花學運的智識技藝層次上、表達思想的行動能力的層次上,您顯然是肯定太陽花學運的,卻以「思想淺薄」為這次的公民運動定調,您說:未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的條文進行具體討論與對話,令人失望;法治為民主之本,訴求民主不能以違法方式進行抗爭;訴求「反黑箱」卻未注意到立法院朝野協商是「最大的黑箱」。您更要求學生讓出議場,讓立法院能夠順利運轉、讓日薪共80萬的立法委員們上工、讓行政預算能順利解凍。在您的答詢過程中,卻似乎有著被政治現實曲解的資訊基礎與對此學運的片面了解。學生希望您可以稍稍離開一下政務官的身份、離開當前繁忙的事務,進一步理解這次運動的理念、經過與核心訴求。關於「實質對話」從去年服貿爭議爆發以來,至今已延燒8個多月。各公民團體、民間學者專家、產業人士,針對服貿對台灣各層的影響發起過無數討論,也拋出過無數質疑。服貿實質對話,一直以來卻有兩個致命的困難:一、在主管機關的計劃中,不管是服貿簽訂前還是簽訂後,國會完全沒有說「不」甚至修改的機會,使得公聽會形同「政策說明會」;二、對於公聽會以及其他的民間意見,政府除了針對一些意見進行「糾錯」外,均未提供直接回應,也未提供過足夠嚴密完整的「國安影響評估報告」與「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只有一份數據、文獻與作法不完全公開的「總經與產業影響評估」,以及「不會有影響」的空頭保證。面對種種民間提出的疑慮,政府只回應了他們覺得「說錯」的那些,對於許多質疑,直到今天還未拿出充分的影響評估,也不見足夠具體的配套政策和立法:第二類電信產業開放後所可能導致的個資洩漏如何因應?中國作為最大的利益團體對民主政治的侵蝕如何避免?中經院報告中引用的數據庫來源與研究參考文獻為何?服貿造成的所得重分配之依據為何?與對岸談判中哪些產業被當成籌碼?如何評估服貿將造成的社會影響?國內的反壟斷法是否已經完善到可以避免併購可能造成的自由市場失靈風險?這並不是說,學運因此有理由「不提供實質的論述」——事實上剛好相反,在這次學運中,非常多評論家、學者專家、產業人士與業餘學者,都提出過許許多多論述和思想。各方論述不只流傳於網路上,同時也興起於立法院現場中。在場的許多公民團體,舉辦了一次次關於服貿的公民講堂、(由教授義務開授的)街頭民主課、公廁旁講堂,便是為了充實學運的核心思想,深化公民討論、為啟蒙進行準備。正是因為「佔領立法院議場」的舉動,才引領了全民對於服貿議題以及台灣民主制度的關注與反省,正是因此,也才引領了不計其數的公民討論與重視,深化了公民對政治與社會議題的重視和思想。太陽花學運的訴求,更是一系列複雜的思索與辯論所產生的結果,是結合了理念與政治現實的思想結晶。這些論述與深刻的事,大部份媒體是不會報導的,而是存在於網路和現場、存在於虛擬的與實體的「街頭上」。不知道龍老師所說的話,是否奠基於對此次公民運動的充分了解?法治為民主之本龍老師在答詢中主張「法治為民主之本」與相關論述,也同樣讓我們感到不安。我們認為,學生與公民團體占領立法院的行動,其實是對台灣民主代議制度的缺陷、執政黨拒絕溝通、濫用國家機器、破壞程序正義所逼迫出來、不得不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所謂法治,已成為執政者濫權的工具、危害民主的兇器。龍老師在答詢中說:「如果連代議制度都不能信任了,我們民主是否退無可退?」我們對這句話是同意的:我們的民主已經退無可退了,因為我們已經不信任這個代議制度的現實,當立法權只服從黨意,總統身兼黨主席並以黨紀綁架黨意,而服貿協議這種關連社會與國安的重大協議,卻可以如今天一樣「合法地逃避國會的監督和審查」。政府甚至回絕了立法院2008年的決議,遲遲不願訂定兩岸協議的監督條款,以讓立法院審查監督。在其中不只是行政權過於強大的問題,更是立法權無法獨立的問題。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嚴肅看待權利》:「『犯罪須懲罰,誤判者須承擔後果』的簡單德拉古式(Draconian)命題,在專家與公眾的想像中都有著非凡的影響力。但法治(rule of law)更加複雜與明智,它的重要性在於它的存續。」說的是法治有比「守法」更長遠與深刻的精神和目的。也正是因為「民主不能沒有法治」,這次學運的訴求才會是「先立監督條款、再進行服貿審查」、「開公民憲政會議」,這是在實踐憲法賦與人民的「創制權利」,使民主與法治能夠真正存續,而不是斷然地以民粹的方式主張「服貿無效」。在程序問題上,這次運動所訴求的,也很明確地針對了民主代議制度的「失靈」,也指出了應該要對此負責的一班政治人物。</span>
  •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4px; -align: justify;">這也顯示此次民運是緊貼著「民主」的概念與理念在進行。當年納粹德國透過國會的合法的「授權法案」把所有的權利交給獨裁者希特勒時,公民是否還應當柔順地循規蹈矩、守護當前的法治?也想請問龍老師,德國發起反納粹白玫瑰公民運動的索爾(Scholl)兄妹經納粹德國的「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斬首,是不是違反了當時德國的法治而理應如此的結果?龍老師對於德國的這段歷史與反思精神,想必有比學生更深的理解。對這些抗爭的人民來說,「法治為民主之本」用在此運動上,該以另一個更高的層次進行評判。法治確實是民主的條件和基礎,但如果沒有民主與憲政,法治就只是缺乏精神的機器。龍老師認為學生應盡早退出國會,但似乎忽視了在服貿抗爭中,已經沒有其他救濟手段,得到的卻只有總統看似退讓、其實依然故我地要確保沒有民意基礎的兩岸協議能夠通過;政府看似同意訴求,卻只訂出依然要讓行政權僭越立法權的的兩岸協議監督法案。人民一旦撤出,就失去了手上的與政府、執政黨談判的籌碼,要求人民撤出,便是在導向讓他們繼續為所欲為。請回到權力的下風處我們明白龍老師已是政務官,將有更多的政治考量和行政思維,也見到老師顯然對立法院環境和氛圍的不滿。是的,我們都同樣對立法院的一些文化以及少數立法委員存在著不滿,也會持續呼籲公民對立法院進行監督,並要求立法院打開黑箱。但就這次太陽花學運與服貿爭議來看,希望龍老師能看到人民的擔憂:服貿這樣關係重大的東西,居然不需要民意基礎、也不需要通過國會嚴審,政府不但沒有達到政策宣導的目標、也沒有達到專業行政的義務,卻要以荒謬卻被認可的程序強行通過。這反映的是民主代議制度的整體失靈,包括行政權透過黨不斷干涉立法權;包括行政權始終不正面考慮與回應兩岸協議下的國安與社會問題;包括行政權不把回應人民擔憂與進行嚴密評估看成當然責任,只是不斷想「營造有利服貿審查的氣氛」以達到行政目的。人民,或是官方定調的「非法人民」的行動,我們看到的是勇氣、是最溫柔的堅決、是深思熟慮的思想與行動。我們看到的是,這些非法人民,比現在所有的政府官員都認真看待與珍惜「民主憲政」。這些非法人民也比官方更理解,民主與人權,許許多多都是來自非法抗爭。支持他們非法抗爭的合理性的,無非是對現實的覺悟,與對憲政精神毫不動搖的堅持。龍老師,您曾經告訴我們,要能夠不懼權威、態度溫柔但立場堅定地表達自己的理念與訴求,如今在立法院內外,便有您曾經的學生冒著違法風險、放棄舒適的生活,堅定地靜坐在那裡。我們現在給您的公開信,也是在實踐著您當年交付給我們的這個重要價值。當年您在清華思沙龍,曾經教導我們,要培養人文素養、世界觀與思辯能力,以讓自己看得更高。這次,學生想請您回到權力的下風處、來到街頭上,回到更純粹的公民理想裡,看看民主憲政的更高處。學生聯合署名黃令名、洪偉、蕭定雄、張淳睿、陳螢萱、詹佩穎、黃郁芬、吳云?、曾一平、呂相輝、鄭宇翔、林?淇、陳含瑜、陳怡臻、江承翰(按簽署順序排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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