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上班兩天公司不支薪...

最近應徵到某間公司<br /> 上了兩天第三天早上去提離職<br /> 結果顧主竟然說沒薪水<br /> 我回來後馬上打電話去勞工委員會詢問<br /> 他們說不管你上幾天都要支薪的耶!<br /> <br /> 而且這個公司會把應徵者留下來的雙證件資料及學歷證明<br /> 當成回收紙背面影資料然後其他人翻資料可以看的到你的隱私..<br /> <br /> 不曉得有沒有人跟我遇到同樣的問題!<br /> 有遇到的人都怎麼處理呢?<br />  
  • ssyyzz-
    ssyyzz-
    二天也有薪水,打電話去要,否則就是去勞工局提告.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ssyyzz- 的話: <br /> <br /> 二天也有薪水,打電話去要,否則就是去勞工局提告.</blockquote> 的確可以提告不過很多公司就是看準員工覽的提告所已變皮了<br />  
  • 不管幾天都要支薪沒錯~<br /> 不過我之前也去一家公司兩天就提離職(覺得不想長期在那種環境上班)<br /> 我是沒有跟老闆要那兩天的薪水<br /> 因為不好意思.造成人家的麻煩了<br /> 老闆和同事人其實不錯~兩天內很用心的教我上手新工作<br /> 當初也是有肯定我才會讓我通過面試<br /> (其實我都很感激願意給我工作的老板)<br /> 我一走 他們又要重新面試人...<br /> 所以不會計較那兩天的錢~<br />  
  • 可以去檢舉他<br />哪有這樣的<br />一定要拿到薪水還要讓他罰錢<br />反正這種公司以後也不會想進去工作<br />
  • <strong>基本上企業是要支薪的<br /> 那怕是做一天都是要付的<br /> 但很多公司都會鑽漏洞啦!<br /> 我們公司要做滿七天才會有薪水<br /> 就是有這種不成文的規定<br /> 真的要去勞工局檢舉了!<br />                   </strong>↓<br />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br />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br /> 違反者,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得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 我以前也曾經碰過<br /> 只上一天<br /> 我也沒支薪<br /> 如果是我算了吧<br /> 日薪都不曉得有沒有一千元
  • 我有打去勞工局了,他們說要支薪<br /> 我問他女兒的時候我就說 我上兩天班有支薪嗎?<br /> 她就說:當然沒有.....(態度就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br /> <br /> 如果是你們 你們會回去要嗎?<br /> 覺得很烏,怎麼會遇到這種事<br />  
  • 呃…<br /> 好無言哦<br /> 但,好像一般公司是要做滿七日<br /> 才會給薪的耶<br /> 所以,這是要看各公司的規定<br /> 還是要好好的問清楚
  • 是應該支薪的<br /> 但是人之常情<br /> 不會想要的
  • 除非是論件計酬的工作,否則兩天的工資我是不會要的,<br /> <br /> 就法而言,當然可要求,可是新手兩天到底對公司有沒有產值,<br /> <br /> 大家心知肚明.有些時候浪費時間在這些小錢上,不如趕快努力找下個工作吧.
  • 其實只要是公司正式任用,不管上幾天依勞基法都是要支薪的,我是有時去上1-2天覺得不適合就離職,也不會特別想要去要薪水,因為其實也沒貢獻到什麼,都是在學東西而已,但如果版主想去薪水是合理也合法的,可以向公司反映看看,不然就去向勞工局申訴,薪水是一定要的到的
  • <span style="color: rgb(85, 85, 85); font-family: arial,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etter-spacing: 0.75px; line-height: 22px;">其實,我也沒特意要到這兩天的薪資<br /> 我只是很疑或大家遇到這種狀況都怎麼解決!<br /> 畢竟剛好也在轉換工作的這個階段<br /> 我也是去了解一下工作內容適不適合自己<br /> 因為剛好上一個公司也是兩天就有支薪<br /> <br /> 只是這個公司對方是家族事業老闆、老闆娘、女兒、兒子<br /> 面試等相關業務都是他女兒自己來包含帶新人、面試<br /> 我比較幸運的事我是沒有被使換,<br /> 女兒還對另一個助理人身攻擊:年紀這麼大了,連這個也不會...<br /> 那個年紀三十初頭的媽媽(助理)真的很努力,也很勤奮<br /> 只是覺得女兒的態度不優。<br /> <br /> 因為他們公司沒有要存褶影本(我昨天有偷偷問助理她說是領現金)<br /> 只是今天早上去的時候,<br /> 我直接說工作不適合我,他女兒也沒提到薪水的事<br /> 一直到我下樓後想到又上去詢問:那想詢問這兩天是否有支薪<br /> 她的態度馬上就就是表明了:當然沒有啊         (兩天白工)<br /> 虧了我昨天下午還努力幫他女兒趕了一份文份可以順交的交給廠商的急件<br /> <br /> 只能說大家找工作還是要多留意一下,這是一次經驗<br /> 難得可貴又os的經驗啊...囧</span>
  • 原來只要有工作都可以要求薪水喔!!!<br /> 我都不知道..以前工作的時候<br /> 之前有個工作只有做2.3天<br /> 我也不好意思要薪水<br /> 原來可以要喔....<br /> 只是覺得辛苦了2天好像做白工一樣
  • 沒錯 不管你上幾天都有薪水的喔<br /> 我之前也被騙過 是帶勞工局的趣 它們才給我阿<br /> 因為我家人有在勞工局的 所以很清楚喔<br /> 趕快跟公司要吧
  • 看對方當初有沒有跟你協議未滿幾天不給薪<br /> 不過依照勞基法是該給妳沒錯,,不過我想妳應該要不到
  • 我是覺得個人資料比較重要 <br /> 至於2天的薪水我會選擇算了 <br /> 有的公司潛規則要做1星期以上才給薪
  • 不給薪<br /> 代表他們也可能沒給你加勞健保<br /> 版主儘快去檢舉<br /> 且留存自己真的在那間公上過班的記錄<br /> 對話最好全程隱秘錄音存證
  • 一定要支薪!!!這違反勞基法,打電話去勞工局檢舉他<br /> 還有個資外洩其實也可以告....這公司太誇張了
  • ssyyzz-
    ssyyzz-
    即便勞雇契約約定未滿七天不給薪,該約定無效.<br />二天薪水,只看妳想不想要,也許不多,一通電話足矣,不必大費周章協商或官司啥的.<br />心思放在下一個工作為上策.
  • 這個就要看狀況了<br /> 如果是機車公司那絕對要去要的啊!<br /> 但如果公司不錯<br /> 純粹是個人覺得不適合<br /> 我就會算了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