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隨著完整防曬措施的推廣,除了防曬乳液以外,衣服的防曬能力也逐漸受到重視。所以就如同防曬乳液的防曬能力可以用防曬係數(SPF)來比較,防曬衣物 的紫外線防護能力乃是以抗紫外線指數(UPF-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來表示。而關於UPF的測量標準乃是由澳洲及紐西蘭率先於1996年起所提出(AS/NZS 4399),隨後英國和美國也分別在1998及2000年提出他們的測量標準。各國會有不同的測量標準乃是因為牽涉其中的測量變數多且測量方式非常複雜之 故。簡單來說測量方式可分為人體外(in vitro)及人體內(in vivo)兩種。人體外(in vitro)的測量方式是用波長 290-400 nm的紫外光照射一乾燥且未被拉扯伸展的標準布料,經由測量器偵測穿透布料後所減弱的紫外線強度之數值,然後套入一計算公式所得。至於人體內(in vivo)的方式,則是分別在有及沒有衣物覆蓋的情形下,去偵測以紫外光照射皮膚後所需的最小致紅劑量(MED),然後一樣套入計算公式所得。目前有能力 作UPF測定的實驗室還不多,而經過UPF測試後的衣服都會有一標示。依照澳洲和紐西蘭的分類標準,根據UPF的測量結果來評價布料的抗紫外線效果可分為 三個等級(如表一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