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馬英九讓 689 丟光臉的五大醜態
這一次,馬英九讓 689 丟光臉的五大醜態<br /><br />http://www.wetalk.tw/thread-6306-1-1.html<br /><br />這一次的馬王政爭,雖然實質上馬英九慘勝<br />成功搬離了王金平這塊立法院的大石頭 (當然,這場戲還沒結束,王豈有這麼容易就投降的)<br />(說實話,不得不佩服王金平,把一場原本必敗的局,玩得如此漂亮)<br /><br />但是這次事件,對於馬的形象與聲望,無疑的是另一次重創<br />與之前其他事件不同的是,這次連許多堅定挺藍的朋友們都完全看不下去了<br />王或許之前也不得藍營選民的心<br />然而,馬的鬥爭手法,卻讓曾經支持過他的人,完完全全的臉上無光<br />小弟的岳父,深藍人,早上看完馬的第一場記者會後,破口大罵: 馬英九真是陰狠,之前真的完全看錯他了<br />(小弟本身中間選民,2008 投馬, 2012 投蔡)<br /><br />這一次的馬總統鬥王院長事件中,馬英九因為以下的五大醜態,讓原本支持他的 689, 已經完全丟光臉,當初怎麼會支持這個候選人呢<br /><br />第一大醜態,就是對比林益世案賴素如案,那種自家人不辦政敵就該死的非我人馬就該死的醜態<br /><br />全民都看在眼裡,林益世拿了 8300 萬,賴素如雙子星弊案,都拿了錢,利用權勢圖利。但這兩位馬英九的愛將,馬英九的處理態度,大家都見識到了。這兩個案子,可都是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但你什麼時候看到馬英九出來開記者會痛心譴責呢? 對了,國民黨還有個法院認證關說的張通榮,怎麼沒看馬主席如此震怒?<br /><br />對比王金平的案子,王金平或許有關說,或許沒有,但特偵組沒有掌握任何的直接證據,也沒有起訴的案件,馬英九卻見獵心喜,連續出來開了這麼多個記者會,就是要打死王金平。<br /><br />套句馬英九自己說的話: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馬英九在林益世賴素如案的作法與王金平案的做法的差別,全國人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馬英九那種自己人就護短,非自己人就給他死的醜態,大家看得清清楚楚。<br /><br />第二大醜態,就是對比菲律賓漁船案與洪仲丘案,那種國家大事我不管,鬥爭權位我最愛的權位比國家重要的醜態<br /><br />菲律賓的廣大興漁船案,是一個國際外交與台灣漁民生存的重大案件。洪仲丘案,是一個國軍高層集體腐敗與保障役男人權的案件。這兩個事件引起的民怨與社會情緒,以及實質上的重要度,都遠遠大過一個模糊無法定罪的王金平疑似關說案。但是在廣大興案,與洪仲丘案裡面,你有看到馬英九出來,在三天內開了四個記者會嗎? 沒有,在這些案子裡,馬英九都躲起來,隱形了。但是一到權力鬥爭的王金平事件,馬英九就像吃了興奮劑一樣,三天內連開四場記者會。你以為這樣的態度差別,人民會沒有發覺嗎?<br /><br />作為曾經投過馬英九一票的人 (2008),我為選出這樣的總統覺得丟臉無比。沒想到我們選出來的總統,真正關心的,只有自己的權位,對於真正的國家大事,卻裝死不理。<br /><br />第三大醜態,就是把自己當法官,直接宣判王金平有罪的司法就是我家開的醜態<br /><br />特偵組能夠指控王金平的證據,也不過就是王柯兩人間的錄音,與王金平跟曾勇夫的通聯記錄而已。這樣程度的證據,根本沒有辦法推導到王金平一定有關說的能力。特偵組自己也知道,所以根本不敢起訴,因為他們知道在法庭上他們必敗無疑。退一百萬步來說好了,就算特偵組有掌握更多的證據,也真的起訴了,王金平到底有沒有罪,也該由承審法官來判定,不是嗎? 馬英九並非法官,憑什麼未審先判呢? 說出"這不算關說,那怎樣才算關說"這樣的話,不就是把自己當法官嗎?<br /><br />問題是,馬英九你的位置是總統跟黨主席,不是法官,你憑什麼宣判? 我說了算的這種態度,只有古代皇帝才能搞。請問馬總統,你要搞君權復辟嗎? 司法判決,怎麼會是你個人認定就能算了的?<br /><br /><br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