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因為工作也是責任制,就算我休假半個月,回來工作也是自己要趕完,代理人純粹是名義上的而已,因為他們不會做,工作量多的(某些月份會有較多的報表而要編制)時候,平常的工作不能不做,多出來的重要到一定要做完,這種時候能不加班嗎???<br /><br /><br />看到工作量少的同事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下班,我心裏的OS可精彩了(因為他們不想接我這種責任大的工作,多年來不肯輪調...)<br /><br /><br />現在甚少,因為我豁出去了,論工作重要性,是我,論工作責任輕重,是我重,雖說薪水比部份人高,但也同時比某部份人少,比我領的多的某些人,沒壓力,不需加班,不用扛責任,要與我輪調卻說接不下來不肯接(上面的人也不敢讓她接就是了)...綜合以上原因,老娘不加班了,重要的主要工作理當做好,必要時當然也要加班,但至於其少較零碎其無時效性的就等到我較不忙的月份再慢慢做,是說幸好很多上司看得到我的辛勞,對我很是體諒...<br /><br /><br />我是覺得,偶爾負責任的加班是應該的,但不合理的常態性加班就是公司生態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