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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提分手!狠男將她挖眼割喉 再跳樓尋短

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RnewsArticle&RArtID=21606&ShowDate=20080709

一名有美國西北大學電機系碩士高學歷的馬姓男子,因不滿交往三年的女友分手,將女友割喉殺害還挖眼削鼻,手段相當殘忍,嫌犯犯案後打電話給母親自首,之後從31樓的頭頂尋短,當場頭部爆裂死亡。

嫌犯下午五點多,打電話給母親,表示自己殺了女友,嫌犯母親立刻報案。警方立刻到嫌犯女友楊詠琴家查看,楊女父親應門時,還跟警方說女兒在睡覺,結果進房一看,驚覺女兒全身是血,氣管已遭利刃割斷,右臉頰有一道長約10公分、深可見骨的傷口,已遭殺害。同時間,嫌犯則殺人後闖進淡水一棟大樓,跨坐在31樓樓頂,警消嘗試安撫,但嫌犯立刻轉身作勢跳樓,警消只抓到他的手錶,嫌犯墜樓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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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ㄉ媽呀~好恐怖>:<

  • 精神狀況有問題  真的很好用

    還好男主角也自殺了
    不然依男主角母親這樣的寵法...
    搞不好毀容又殺死女主角.他還可以好好活著
  • realeric的話:
    男女交往間真的最好        不要有金錢糾葛

    那女生好像也不是省油的燈        新聞寫常常泡頁電        穿著時髦

    台灣習慣就是男生要買單        送禮物                真的不是很好        問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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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泡夜店,穿著時髦,就是不是省油的燈喔

    你標準未免也太低了吧

    我也贊成男女間交往不要有金錢糾葛

    但再怎麼樣,都罪不致死吧?

    若照你的邏輯,男生被騙錢被騙感情把女生殺了,好像怎麼樣都是合理的喔?

    那女生被騙錢被騙感情的更是不在少數,那這些女生該怎麼辦?也要把男生殺了嗎?

    可是若這樣的案件,照你的標準來看應該也是女生錯吧

  • 大判燒的話:
    失落的音符的話:

    這裡有一個好幾年前的有名的案子,一個男子因追求不成一女子,結果砍殺她176刀.
    http://www.nownews.com/2003/07/10/330-1481220.htm
    http://vivi.eadplus.com/snapsho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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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記錯的話,這個案子也是慈母多敗兒的實例,好像連男方的爸爸都沒辦法諒解這個媽媽拼命為兒子脫罪(爸爸傾向殺人償命),結果雙方感情也生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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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兇手的爸媽    也離婚了
  • 路上也有很多年輕正妹被載前面是刺青的

    還是混混型  很多阿..

    不然吸毒的  沒錢陪一起搶超商  的也很多阿..

    愛情這東西會讓人頭昏的,用理性不可能看清..
  • 蘋果綠☆的話:
    realeric         
           
    剛剛看了照片                果然男的帥女的漂亮                又是何苦               

    男的太極端                女的不體貼                一沒安全感就要換碼頭               

    兩邊都有點問題ㄅ                                南方跳樓前                一直說被女方騙錢               

    到底是騙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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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女友毀容》馬離婚罹病    女方蒙鼓裡
        更新日期:2008/07/10    07:40    記者許聲胤、王長鼎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中和市容貌秀麗的女子楊詠琴前天遭男友馬翃殺害,馬翃行凶後跳樓自殺,警方懷疑馬翃因不滿交往近三年的楊女要求分手而行凶。


    最讓楊家不滿的是,馬翃的父親昨天到楊詠琴靈前致意時,才透露馬翃曾有過一段婚姻,前妻目前仍住在香港,馬翃的積蓄也幾乎被前妻拿走,造成他與楊詠琴同居生活困窘。楊家也不滿馬家多方隱瞞馬翃精神疾病的病情。


    楊詠琴的繼父郭國鎮懷疑,馬翃在跳樓自殺時表白是被香港女子騙光他的錢,所指的應是前妻,卻造成外界對楊詠琴的誤解,要求馬家還女兒一個公道。警方指出,馬翃生前在自殺現場留下一張字跡潦草的字條,上面凌亂地寫著「楊麗美 大陸 香港 死 魂」等字樣,並未寫到楊詠琴。


    據了解,楊詠琴母親原在香港經營貿易公司,民國八十七年帶著女兒來台定居,認識高爾夫球教練郭國鎮後再婚;楊詠琴也在台完成高中學業,母親則仍往返台、港兩地工作。


    郭國鎮指出,楊詠琴相當乖巧,高中畢業後不久外出遊玩而認識馬翃;當時馬翃自稱從小在美國留學,取得碩士學位後返台在一家美商公司服務,他們夫婦都相當認同,並未反對兩人交往。


    但楊詠琴母親事後發現馬翃舉止有些怪異,曾打電話問馬翃的母親,她表示馬翃一切正常,加上兩人相戀近一年後決定租屋同居,也就不再過問。因馬翃一直付不出房租,連行動電話費都要楊詠琴支付,被迫數度搬家,家人才知馬翃所言在美商公司工作是謊言。


    楊詠琴為補貼兩人的家用,兩個月前去打工,加上繼父每月提供兩萬元零用金,總共四萬元扣除房租及生活所需後所剩無幾。


    郭國鎮不滿地指出,馬翃父母隱瞞馬翃罹患被害妄想症病情,在他的妻子詢問時還說馬翃一切正常,家人雖察覺馬翃舉止怪異,多次要求女兒和他分手,乖巧的楊詠琴照做;但馬母卻多次在兩人分手後,邀約楊詠琴和馬翃吃飯、買衣服撮合,多次分手後又復合,結果遭到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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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是被同姓楊    也同是香港人    騙錢

    要發表言論前    最好作點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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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國小程度的事情需要做什麼功課?

    國小程度的事情還有人不懂不覺得讓人啼笑皆非嗎?
  • 蕾琪的話:
    這個被害者也很可憐....因為不答應跟兇手交往

    就被狂砍176刀            脖子都快斷了        只剩一層皮連著

    死時也才20歲

    重點來了        這個兇手        目前還在上訴中

    兇手的家境很富有        家人為他找了一個"很厲害"的律師...

    那位大律師...每每為兇手用"精神狀況有問題"來為兇手脫罪...

    被害者女生死不瞑目,住家常有靈異現象出現        (之前呂文婉有上節目講過)

    記者去採訪時,發現被害女生的房間的牆壁,會一直滲出紅色的水        感覺很像血水        似乎是死不瞑目的泣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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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畜牲!!
  • 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RnewsArticle&RArtID=21834&ShowDate=20080711

    挖眼削鼻案今解剖 檢:眼珠未帶走!疑萎縮變小
    2008年  07月  11日  13:35/壹蘋果網絡

    台北縣殘忍的挖眼割喉案,檢察官今天上午對死者楊詠琴進行解剖,確定死者致命傷為頸部的刀傷,頸部動脈及氣管斷裂而死。至於死者眼不見、鼻被削的情況,檢察官今天表示,解剖後發現仍殘留臉部,應該是兇嫌亂刀砍碎,並非將眼珠帶走。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葉志飛說:「事實上她的臉部,鼻子的部份,受到一些刀傷,所以有點裂開,但是它還是有遺留下來在她的臉上,並沒有被帶走;眼球的部份,本身是水晶體的構造,極容易受到傷害或刺激,造成眼球裡液體碎裂,導致眼球的萎縮,不是說凹陷,是像洩氣的球一樣。我們請法醫針對視神經慢慢追尋,眼球構造還在,只是萎縮掉,不是媒體揣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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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是萎縮掉了^^"

  • 現在的人真的好恐怖
    最近有好多情殺案
    在交往前和剛交往時
    都不知道對方會這樣
    有哪一天會發生這種事
    所以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小京@@
    小京@@
    說什麼因為女生拿錢才被情殺的..我是認為這很弔詭因為阿  通常拿對方錢的    不會被怎麼樣   
    也就是說    很高竿的    都沒有不好的下場
    因為男生就是處於弱勢才會被拿錢

    所以結局是..縱使女生很壞  很傷男生的心  男生卻不會對女生怎樣

    但敢對女生怎樣的
    通常這些女生都是好人
    之前不是也有男生跟情婦外遇  結果男生不知怎的還殺了前妻..
    反正阿    被不好對待的都是好人居多

    反而不好的人    對方都不敢對她們怎樣
    這就是世間不公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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