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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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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死者哥哥顏凡偉:「你們看到我坐輪椅的人,如果要幫我,一定會看能力可不可以,如果要抱我下樓梯,也要看週遭危險環境,不能說好心幫忙,造成兩個人同時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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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啦!泡菜沒有300萬,只有300塊,好心賠不起啦!
    你就在晾在那餵蚊子吧!
    因為你們,中華民國的好心人不知道又要少多少了……
  • 唉!!!

    我覺得就算家屬真要以這件事提醒大眾,做好事要量力而為的話,法官判個1元就好,300萬???????你是來搶錢的嗎????????????
  • 應該不用
    這邊都會有記者埋伏...

    不過我覺得扁嫂應該會幫助一些身障人士~
  • 這樣的結果

    真的很誇張

    誰還敢幫忙別人呢??

    好可怕....
  • 雖然覺得學校也有責任~可是覺得顏同學的父親也很奇怪~為何不讓學校先送醫呢~~
    真ㄉ覺得陳同學好慘喔~~熱心助人卻這樣~~難怪現在很多父母說管好自己比較重要(挺自私ㄉ)~~
    司法判決真ㄉ很奇怪~~不管什麼case每次更審~結果都大逆轉~~也不知道到底哪ㄍ是真ㄉ~
  • 在台灣當好人喔...
    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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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國小的時後...
    在我家工作的員工  某個叔叔
    因為上班時  看到路上有車子撞到摩托車
    車子逃逸..
    我叔叔    好心的是幫  騎摩脫車的ㄚ伯扶起來
    竟然  被ㄚ伯說  是我叔叔撞的..(!@#$%^&)
    後來  我老爸出面解決
    對方就是硬要錢啦...
    !@#$%^.....
    因為  當年叔叔家境不好
    最後  我老爸幫叔叔出了十幾萬
    我老爸  最後只跟叔叔說
    有這次的教訓  就不能讓自己發生再下一次
    ============================================
    那些錢  他們愛就給他們
    反正  我們付錢的人  心裡只要想說
    那些錢  給你們拿去看病啦!!!
    去買一些  往生用啦!!!
    憑著自己的良心吧!!
    想到就氣...
  • 顏旭男自己也知道陳同學不是"專業人事"
    那他自己為什麼不去拒絕陳同學的幫助?

    也就是說當初顏旭男是贊同陳同學的行為,不是嗎?
    難道陳同學還硬拖顏旭男下樓不成?

  • lu509的話:

    網路上甚至有該校學生說    當初這事鬧的沸沸揚揚
    摔倒時陳同學還是緊緊抱著玻璃娃娃完全沒鬆手    校園內都知道
    試問有幾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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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嗎??看得好心酸....我想那位同學一定比誰都難受..

    那萬一是陳同學怎樣...也可以告他同學蓄意殺人囉??

    這年頭這種好孩子已經不多了...偏偏又好心惹來一身腥..

    他說:看到坐輪椅的人都有點害怕!!可見他心裡陰影多大!!

    那法官這樣判.是要一改宣導社會善良風氣而就社會勢利與冷漠之氣嗎??
  • 看完這則新聞後是不是只能教小孩說:
    ”不要去同情任何人只管自已的事
        不要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只須冷眼旁觀”
    這就是珼今社會的悲哀嗎?
  • 我覺得一條人命是不只300萬....

    但人的善意是無價的......
  • GTO
    GTO


    看到這則新聞真是很度爛耶

    不知  判決書  可不可挖出來看看

    這個豬腦法官  是不是跟  顏家勾結分贓
  • 這個社會似乎一直鼓勵大家"別人死活跟我無關"的觀念
  • 我覺得一條人命是不只300萬....
    但人的善意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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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陳同學不求回報的付出
    完全出自於同學之情
    賠錢可以解決顏家的"心願"
    卻傷了所有熱心助人的心
    (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公道嗎)
    試問全台灣有多少家長從今以後會告誡小孩不可再隨便幫助別人....

    玻璃娃娃哥哥顏凡偉:「難道所有責任都是我們家屬,不應該把顏旭男帶到景文高中讀書才對嗎?」

    如果自己的父母都不在意小孩了
    同學幹麻多事的去幫忙!!!

    難不成責任在倒楣跟他弟同班的同學嗎???



  • 真的很不公平
    生氣中
  • 唉~~~難過!
  • 雖~
    好心沒好報拉
    如果顏旭男知道一定會很傷心    他的父母竟然降子拉
  • 剛打好大的雷

    老天都在生氣了

    不知有沒有打在他哥的輪椅上

    讓他靠自己的力量爬回家
  • 法官不會是被收買了吧?!
    這種沒良心又沒道理的判決  難道心是被狗啃了嗎?
    顏家欠陳同學的人情是一輩子也還不完的  居然還要毀了他的一輩子

    以後我的小孩  一定要教導他不要多管閒事
    這個社會  常常會發現"好心是不的有好報的"  太善良真的是一種錯...    不要說別人  我自己也常有這種經驗
  • ........
    那個顏家&判決的人真是超不要臉的
    人家也是好心幫忙你兒子
    (雖然失手摔死是不應該)
    跟人家索賠300萬是怎樣?搶劫阿
    而且他爸也很怪竟然說不用叫救護車
    自己還遲到這麼久
    居心叵測

    我看了之後都覺得以後不能太好心
    以後台灣的好人真的會全部消失...
  • 我是先看到"玻璃娃娃協會會長"接受訪問的那篇報導

    當時她還說:顏家會告陳同學是因為無法單獨告學校

    所以才連陳同學一起告,一轉台,就看到顏家說

    這是遲來的正義.....只能說~好諷刺阿

    學校裡有形的無障礙空間多了,但是無形的障礙也更多了

    這句話真能令人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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