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現在很多廠商都鬼打牆
也不看部落客屬性就亂找一通,這些美妝部落客坦白說接接化妝品可以
其他的文章真的令人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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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頻繁的看到否些人一直接試用都是有原因的
通常很多的case不是由廠商去找人
而是外包給一些網路行銷公司
例如現在常看到的"部落格廣告"就是其中一家
由他們去找人
而這些行銷公司通常都會找"好搞"的人
就是好商量的人啦,要他寫什麼就寫的那種
有的部落客可能比較有自我原則,或者是他不缺錢不想接那麼多案子
對案件的品質就會比較要求
這種人比較不會把黑的講成白的,但通常就不是廠商跟網路行銷公司的最愛
所以多半都會把案件pass給那些"好搞"的部落客
當然...這些人寫出來的東西都很讓人懷疑就是了
畢竟接到變職業,寫的東西都很假
廠商要他們修改,改成自己要的也所見不怪
所以一般來說如果一個部落格的廠商文超過1/3
他寫的東西都要抱持很大的懷疑,基本上也不用認真去看
因為這些都變成為廠商服務了
而網路行銷公司的人常常也懶,就會固定找那幾個
反正好用好溝通嘛...而且重點是網路行銷公司是不會去管廣告效益如何
他們只要如其把案子結案就好
所以通常也不會很認真去找適當人選
趕快找熟+好溝通的人來寫就好了
上面提到的相機文八成也是如此
因為有朋友在類似的公司上班所以大略知道一些
有聽他講過,他曾要找比較有原則的部落客寫文
就被前輩說"幹嘛要找那麼麻煩的,把案子結掉就好了"
通常就是找那些好用的人
所以可以看到一些部落客一個月可以用10種不同的保養品這種好笑的狀況
但因為這不是網路行銷公司去承擔的
原來的廠商也不會去考量這問題(廠商負責的行銷人員也有責任,都是偷懶導致的)
結果就會看到一些部落客擁有"超能的皮膚"
一個月用10幾種保養品臉也不會爛
其他像一些網拍的case被談爛的就不講了
雖然說那為X猴現在都說"邀稿"
但...有收那麼多錢應該要算"廣告"吧
不過新聞有報出來,以後買單的人會少很多就是了
其實想講的是,部落格文化變那麼糟
這些網路行銷公司跟廠商端的行銷人員也有責任吧
如果不是因為偷懶,不是因為想虛應故事,其實可以找到更好的人選來寫文章
起碼看了不會那麼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