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同意..真是太過份了!
ninin99很酷的說:"牠們"家的人,可是正磨拳擦掌的討論起可以撈到多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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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酷了..不把他們一家當人了!巳經是動物輩的...(畜牲之類)
我覺得若是在國外,這二個不負責任的大人早就因違反"兒童福利法"而被捉去關了.哪還輪得到在這叫罵..還國賠!我呸!
另外,去做牢的那個...根本不用養他,為何他犯錯要其他安份守己的百姓出錢給他當牢飯...
最好改成...做牢的人要靠家人每天送飯去,或出錢訂飯和清潔管理費,讓犯錯的家人也要負一些責任,若家人不送飯來給你,就做苦工或在牢�做手工算薪水,才給吃.
真希望台灣能重罰,才能保障我們守法的小老百姓的身家性命.
呵呵呵...太激動了....
社會實在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