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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到底要不要幫忙繳貸款?

結婚前原本預計要跟先生一起買房子(各出一半,買兩個人的名字),
但因婆家堅持要買先生的名字,
所以我也就不幫忙出頭期款(但有出一部份的裝潢費),
婚後房貸也由先生獨立負擔(我幫忙出生活費),
但也因為如此,先生常會唉說他沒錢很窮什麼的,
他一個月賺的錢大概繳房貸&會錢後就剩一萬多,
我知道他是希望我幫他繳貨款(他不敢說),
但是我覺得沒保障(我對錢很沒安全感),
所以一直都不願意拿我的錢出來幫他繳,
到在現變成我加薪領年終什麼的我都不想跟他說,
不然他就會一直叫說,我很有錢他很窮什麼的,
真的很煩,
有時真的想幫他繳一繳算了,
但是我也想買自己的房子呀,
不然以後有個萬一,那我怎麼辦,
是我自私嗎?還是想太多....煩耶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媽咪愛寶貝的話:
    真是沒道理
    只要一句:都是一家人嘛    不都是一樣
    好康的他家都要佔盡

    版主~
    妳如果把頭期款的一半(50萬)還給婆家
    也幫忙付貸款
    那改成聯名   
    婆家會答應嗎?
    ==================
    不會,
    現在不管我拿多少錢出來,
    房子都不會有我的名字,
    理由都一樣”一家人誰的名字都一樣”,
    唉,我怎麼好像遇到鬼打牆的一家子


  • 既然如此
    那妳要堅定意志
    錢不要被挖走了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剛看到另一版”中年女人的心聲”,
    很替那個版主心疼,
    也警惕自己不要讓自己陷入那樣的困境,
    也難怪FG上大都勸人好好保護自己,
    可能真的是看多了一些良善的好人被欺負的死死的,
  • 聰明有智慧ㄉ女人會懂得保護自己,
    法律上對女人本來就比較吃虧了
    自己要懂得保護自己
    老公唉唉叫ㄉ目的是什麼  >要妳拿錢出來
    等妳錢真的拿出來換妳唉唉叫時
    妳想他會把錢再拿出來嗎

    錢放在自己身邊又不會咬妳
    不要一直覺得這樣就對不起老公
    真正有擔單ㄉ老公不應該去肖想妳的錢
    他每月在付貸款其實也是在存錢累積自己的資產
    有什麼好唉
    總之
    女人要懂得保護好自己
    那是最基本ㄉ
  • 20486
    20486
    還有一個辦法
    版主要不要問你老公
    趁現在房地產正要涨前做投資
    再買一棟房子
    你出房貸
    放你名下
    至於生活費等就不能只是你出,  是兩人平分
    這樣他一棟你一棟,  未來你也不會太擔心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20486的話:
    還有一個辦法
    版主要不要問你老公
    趁現在房地產正要涨前做投資
    再買一棟房子
    你出房貸
    放你名下
    至於生活費等就不能只是你出,    是兩人平分
    這樣他一棟你一棟,    未來你也不會太擔心
    ===================================
    這個方法我己經有在進行,
    只是在現的房價好高,
    看喜歡的我買不起,
    這辦法我先生基本上沒辦法反對,
    因為如果買,一定全都是我一個人買單,
    婆家是不會給我任何資助的(我也不要)

  • 說不計較,但先生跟婆婆卻自私的要死
    真是吃人夠夠

    越看越生氣ˋˊ



  • 我是版主的話:
    20486的話:
    還有一個辦法
    版主要不要問你老公
    趁現在房地產正要涨前做投資
    再買一棟房子
    你出房貸
    放你名下
    至於生活費等就不能只是你出,        是兩人平分
    這樣他一棟你一棟,        未來你也不會太擔心
    ===================================
    這個方法我己經有在進行,
    只是在現的房價好高,
    看喜歡的我買不起,
    這辦法我先生基本上沒辦法反對,
    因為如果買,一定全都是我一個人買單,
    婆家是不會給我任何資助的(我也不要)
    \\\\\\\\\\\\\\\\\\\\\\\\\\\\\\\\\\\

    這個好像是最好的方法了,

    其實版主沒有死結,

    有死結的是對方們.

    不要心軟的投降了哦~

    在買下另一間房子前,

    最好避談這些事才好,

    非要談時,說話方法不要太硬

    男人吃軟不吃硬,不要讓他有藉口責怪妳,

    加油~版主    好好的處理才能走的長遠.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買房子這件事,
    剛結婚沒多久我就稍稍提過了,
    那時先生沒意見,
    公婆就一直說要先幫忙繳完貸款再來說啦,
    我一時口快,回了一句,
    房子買xx(我先生)的名字,他說要自己繳呀,
    從此就被貼上愛計較的標籤,
    後來就沒再跟他們提過了....
    希望真要買時,不會成為另一個事端~~>_<
  • 我記得,  婚姻關係中購置的財產
    若離婚另一半是可以要求分配的
    有沒有瞭解的姐妹可以講一下
  • 誰賺的多就誰繳的多吧
    反正都夫妻了
    這麼分,很累
    那何必結婚
  • 我們家的房子是買我的名字

    但老公有幫忙繳貸款
  • 別傻了你的名字又不在上面
    看來他婆家挺多事的
    男人一直喊窮超沒種的
    你就裝死吧假裝不知道他很窮然後死不出錢(不過要是你真的那麼愛他出錢了就要有心理準備)
  • realeric的話:
    婚好像是在結假的   

    離婚房貸的前你可以舉證的話    還可以主張

    不過    剛結婚    就在想離婚    好像有點......

    ========
    對方不也是這麼想嗎
    不也是在防著版主嗎
    要人幫忙付貸款
    連名字登記雙方名下都做不到了
    還有什麼好談的
  • 不要出錢!不要出錢!不要出錢!~

    我預計婚前買房~
    頭期款娘家付
    登記我名下!
    婚後貸款我繳...
    家庭支出兩人分擔
    老公要買房必須比照我的模式~
    登記誰的名下!誰就要自理~
    一切只是為了擋住那些三姑六婆的嘴......
    (我絕對不會拿我先生的一毛錢繳房貸)

    看了版主及每一篇版友的文章
    我只能說...
    他們的如意算盤打的可真好~

  • 若沒有看版主前面幾頁發言,還是有人會誤以為計較的是版主

    真是的...

    害我還想再唸一下,版主婆家真是自私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感謝大家的仗義執言,
    讓我知道並不是我太自私太愛計較,
    當然也有少部份的人認為感倩無價,
    應該要幫忙繳,我也都看到了,
    其實跟先生感情好時,
    我真的想過幫忙繳清貸款的,
    只是還沒考慮多久,就發生大吵一架,
    先生叫我搬走的事件,
    從那時候開始,我很清楚的感覺到,
    房子不是我的,要分開搬走的也一定是我,
    我要先準備好自己的退路,
    而且現在的情形並不是貸款繳不出來,
    或是因為繳了貸款就沒錢吃飯什麼的,
    純粹只是因為想要早點把貸款繳清,
    那如果公婆覺得他兒子繳的辛苦,
    就自己拿錢出來幫忙吧...
    ”一家人嘛,何必計較那麼多呢”

    我會找個機會好好的先生溝通一下,
    請他去跟他父母說清楚.




  • 版主我是認為不要叫他跟他父母說清楚,

    因為你再怎麼有理在他們的想法看來都是你的不對,

    不要這麼做才好.

    而且真要說的話應該是你跟老公協商如何說服後,

    一起出面說清楚,因為由第三者敘述你的感想,

    根本無法真正的表達出來的,

    要是你公婆說是都是你搞的話到時真是死無對証了.

    先不要跟你婆家的人正面表態才好.




  • 我是版主的話:

    我會找個機會好好的先生溝通一下,
    請他去跟他父母說清楚.
    ----------------------------------
    我很贊成樓主跟先生好好溝通看看
    畢竟   
    維繫婚姻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及共識
    而在經濟上的層面應該是最基本中的基本

    我有聽過一個例子
    我遠親的哥哥結婚時買的房子 
    女方要求登記在她名下
    遭到男方家長反對(廢話  畢竟房子的頭期是他們付的)
    之後   
    那位哥哥因為覺得應該要給女方安全感
    就私下把房子的名字默默的過戶給她老婆
    (房貸繳款情形我不清楚)
    這件事    一直到他們夫妻倆 
    要換大房子    所以把原先的房子賣掉時
    男方家裡才知道    原來房子的名字早就改成媳婦的了
    結果 
    那位哥哥一句
    "都是一家人  XX(老婆名)  也為這家也付出很多阿
      誰的名字又有什麼關係"
    讓那兩老閉嘴 


    所以說呀   
    夫妻在這方面有沒有心為對方想
    是否有共渡一生的決心(這不是在結婚前就要有的嗎?)   
    應該很容易看的出來
       
  • crescent的話:
    我記得,    婚姻關係中購置的財產
    若離婚另一半是可以要求分配的
    有沒有瞭解的姐妹可以講一下
    =============================

    說真的,  也不是算的很細,  只是一路看下來,  版主的夫家實在是很會算的一家人, 
    既然這麼會算,  自己也不可以輸人..

    首先1.婚前的那個房子,  是公婆出頭期款的,  而且在婚前就登記在先生名下,  那是"特有財產",  將來離婚了,  就算房子在婚姻關係持續中,  先生有繼續付房貸,  甚至版主後來也有出房貸的錢,  但是,  那個房子由始至終就是你先生的"特有財產",  是不算在公同財產裡的,  老婆沒有任何的請求權,  就算有幫忙繳房貸的證明,  但是,  大部份的法官也不會把它算成是2個人共同持有,  還是會把那部份的財產算成是"版主先生的"。
    2,版主想自己買房子,  登記在自己名下
    頭期款200萬是版主婚前自己的特有財產,  所以,  在姻婚關係中買下的房子,  扣下婚前的200萬,  其他剩餘的部份,2個人都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算房貸是版主自己一個人繳的,  不過很多法官會認為在姻婚存續期間,  2個所賺的薪水是一體的,  你拿自己的錢去繳,  生活費就變成先生在出,  錢上面並沒有刻上名字,  所以..要不要買,  看版主自己了..
    要避免房子變成這種情形,  就要把房子變成自己的特有財產,  請自己娘家人的人以他的名義贈送吧,  然後後續的繳款可以由自己拿錢請那位贈送人用他的戶頭繳錢,  可是,  這樣做要很小心的計算,  因為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每人每年114萬,  外加如果是父母還可以有10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  小心每年不要超過這個限額,  超過的可是要課稅的。

    我也不是要算這麼仔細的,  只是有學過一些就知道..有時候更是,  你不想算這麼細,  但是知道的人就是硬要給你算的這麼細..
    還有,  也不是在挑撥離間,  只是版主的先生的公婆是真的很厲害,  婚前就算計版主了..現在也不能說早知道就別結了這種話,  不過後續的金錢真的要小心計算,  不要落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真的沒有要詛咒版主離婚..真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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