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寵物毛孩

新聞/ 16歲性侵2歲  法官「沒反抗」不算強暴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更新日期:2008/01/31  16:20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中部地區兩件性侵稚女的判決最近引起議論,分別是2歲女童被16  歲小叔性侵,及2歲8個月女童遭惡鄰居凌辱,檢方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卻認為被告未施用暴力,被害人沒有反抗,改依姦淫幼女罪從輕判刑,法界認為被害人年紀這麼小,根本「沒有選擇權」,法官見解大有可議。


法界人士指出,2歲及2歲8個月兩名被害人都還穿著尿布,人生階段正開始,不解人事、性事,遭性侵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無力量來反抗,縱然是在半騙半誘下遭性侵,被法官認定為有利被告的「沒有反抗」,然違反被害人意願,十分值得商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1/2/stz1.html
==================================================

真的超氣的!!

有辦法得知  那個法官姓名嗎?

真的XXX
  • 大家都狂罵法官..別忘了那16歲的少年!!

    兩個一起去看----心理科吧!! 

    哎~真的很令人生氣!


    公布法官名字+1   

    (這種人還讓他當法官??  合理嗎?  )
  • 法官也太死板了吧!!
    那16歲的少年真他媽的變態
    現在是怎樣

    這個社會是病了嘛!?
  • 公布法官名字+1
  • 法官該檢討
    法官該檢討
    當然不能    這也就是為何評價    犯罪行為    原則上    要從    客觀

    ==>  客觀的定義在哪?  法官的判決就"一定"客觀嗎?
    你"確定"嗎? 

    因為    主觀上    很有可能    上班持到    老闆    就想要上員工的夾棍
    ==>所以台灣的確很多小公司的老闆都很差勁,這個例子不夠有說服力。

    如果都要從主觀    從被害人角度出發的話    ==> 不從被害人的角度想,不然從誰的角度想? 

    那很有可能    以後    上班遲到    也要判重行了

    因為老闆跟主管們也有可能很生氣    而且氣的不得了
    ==>  還是覺得把性侵害案件跟上班遲到這兩件事情拿在一起比非常沒邏輯性。

    這就是為何要    罪行法定拉   

    你應該要負    何種責任    是要由法律決定 
    ==〉這就是問題的根源,台灣很多的法律本身就是一個問題,法律本身無法絕定事情,是由人來判的。所以才會怪法官.  台灣很多唸法律的人把法條背的很好,但是大概小學的時後倫理與道德修沒學好,  才會沒辦法好好應用他所學的法律。可悲!!!



    --------------------------------------------------
    這本來就是一見判的很差的案子,差透了!!!

    不就是心裡有問題的少年強爆小嬰兒嗎?  就是強暴了!!!
    還硬要說是幼姦。。。
  • 我~~~我

    說不出話來了

    真的就這樣才定了嗎?

    不會八~~無法相信
  • realeric的話:
    各位想想    姦淫幼女的立法意指   

    就知道法官為何認為    不構成強制性交了


    不過    法官也真的很難   

    都還沒確定    就氣成那樣

    息怒息怒   

    犯罪並不適用重罰可以消滅的   

    如果都要重罰的話        那乾脆都死刑好了   

    刑法    留一條殺人罪就好
    在這種    競合的情況    (純客觀論)

    科以    強制性交罪        那等於是在架空    姦淫幼女罪

    使本條之    條文形同虛設        (阿哪時用的到這條??)

    直接違反    罪刑法定   


    這樣應該也不是很好ㄅ   

    ===============
    如果可以死刑
    我一定讚同
    基本上
    那個變態的叔叔已經連當人的權利都沒有了
    不要說2歲
    起碼也是自己的姪女
  • 這法官鐡收了人家什麼
    或對方有關係管道去..
    咒他子女被xx
  • 標準的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阿~~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現在考埶照應該再加考公民與道德才對
  • 真是太強詞奪理
    很誇張耶

    如果那個被害是那個法官的兩歲女兒
    看他還會做這種白目的判決嗎
  • 請先將這位法官智力測試一下
    在精神檢驗一下
    我懷疑他有嚴重的
    腦殘+神經病+白目
    以上症狀
    就算華陀在世
    也就不回來
  • 如果法官只是個照本宣判的機械
    那我反而比較想換一下  立委朱公的腦

    畢竟這些爛法    也是立法院修訂出來的

    不好好立法      藍綠對立    利益收受
    沒了監察院    好像什麼事    他們都大小一手包辦

    真的是什麼都要吃...又什麼都作不好.
    台灣最大的亂源其實應該就是立委
    再來才是政客跟媒體

    到選擇就搞造神運動
    (只會問台下支持者      #$%#$%對不對        大家喊:對~)
    (只會問台下支持者      #$%#$%是不是        大家喊:是~)

    政治其實也不過是二言堂而己(藍綠)
    挖別人祖宗十八代
    政見咧    政見去哪了
  • 呃 

    我覺得是法律的關係也

    怎麼沒有立法委員去修正法律呀

    我是不懂法律啦 

    那個人也真的很畜生(16歲那一位)

    可是  法官也不能想判死刑就判死刑吧

    深深的覺得是法律條文的關係!

    還有還有  我很想說

    為什麼都不能實施閹刑呀!!

    (是怕他們出來後瘋狂的殺人嗎)

    我真的真的很希望有閹刑的存在

    女馬  白勺  ......



  • 如果是他的小孩  真想知道他要怎麼判
回應...
 返回 寵物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