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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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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至少有我們這些看不下去的人幫忙發聲,應該還有上訴的空間吧~~~

    希望陳同學能早日走出陰霾,好心會有好報的,
    加油加油加油!!
  • 法律好像一直都是在保障壞人懲罰好人的吧~我快被氣死ㄌ說!!
  • 真的太沒天理了,什麼法官啊,熱心也有罪嗎
  • 受害家屬:助人請量力而為
    ============================
    什麼嘛..你把人家的好心當狗屎啊.有沒有搞錯啊.
    得饒人處且饒人.今日你們這樣對待平日助人.熱心的同學.你們還要告他.你別忘了你家還有一位玻璃娃娃.
    今日以後.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會那麼好心幫助你家的了吧.因為:助人請量力而為~
    要是不小心又怎麼了.一定又要被你們家告啦.說什麼專業啦.量力而為啦.全都是自私的屁話..
    當初幫助你們的陳同學心理一定也很不好受.甚至對外界退縮.看到坐輪椅的人會害怕.想想~這心理影餉的層面有多大啊.
    看到這樣的報導.社會的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起因就在於人性(受害家屬)的自私.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我家的小孩出事我就要你家的小孩死..就是這樣~
    做人要懷感恩的心.感恩平日有大家的幫忙.包容.我門才能活的快樂.得到他人的祝福及支持..


  • 台灣現在已經是一個情理法混亂的社會了...

  • 看完這新聞突然好沒力喔
    以後我的小孩得來好好的教導他一番
    盡量別多惹閒事
  • 吼  馬的
    哪有這種事
    要賠那麼多錢耶
    而且幫助他的同學又不是故意的
    自己也摔倒了啊
    這樣子  誰還願意幫助人啊
    我快氣死了  哪有這種事的啦
    而且他爸說不要叫救護車
    結果自己拖了50分鐘才到
    要怪誰啊
    我看根本是故意的吧
    分明是不想再照顧有病的兒子
    然後人死了又可以拿錢
    就要學校不要叫救護車
    不然明明叫救護車最快  幹嘛要學校不要叫
    你要人家不要叫  自己就快點到啊
    拖個屁啊
    真的是氣死我了
    早該死死的  枉費人家熱心幫助
    換來的是什麼
    顏家父母真不要臉  還好意思提告
    自己難道都沒有責任嗎
  •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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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兒子會死,根本是他自已害死的~~~
    oh~~
    真的很生氣耶~~怎麼辦??
    我想他那個顏哥可能也沒什麼好下場~
  • 現在處世不能以道德規範來行事了
    看到人有困難伸出援手
    不是從小師長一再告知的事嗎
    而現在卻是做好事前還得想以後會不會被告

    如果以後私刑出現
    也沒什麼好反對了
    好心人有罪
    犯罪者輕判
    要法律做什麼
  • 怎麼這麼誇張ㄚ~~~!!!    >_<"
    記得有一次    在我面前發生車禍
    我主動跟被撞的車說我願意當證人    明明是他撞你的
    後來我還被肇事者恐嚇~    最慘的是被家裡罵~
    覺得我太愛管閒事會醬    =..="
    可是如果我很無辜    我也會希望別人來幫我證明阿...
    大人都好現實...
  • 最愛亂問話的記者
    這時候怎麼不發揮本事
    問顏父為什麼他要延誤50分鐘才到校
    問顏家人什麼叫"量力而為"
    問法官如果他家人以後發生事故躺在街頭  旁人是否不應該救
    這時候..記者ㄌㄟ????
  • 往生的玻璃娃娃
    平常都是陳同學在幫助他
    他若是知道父母這樣對他同學
    他一定也很難過吧

    顏姓家人的嘴臉真的很讓人不屑

    有辦法捐錢給陳同學嗎
    不過不是要幫他出賠償金的
    是要幫他出打官司的錢...
  • 對那位法官與玻璃娃娃的媽媽及哥哥非常不屑
    當初人家幫忙也是出自一片善心
    豈料是替自家人帶來無法承受的災禍

    學校方面如果得知這種判決
    應該想辦法替好心同學抗爭  看看能否再上訴

    如果最後仍舊不成功
    應該看是否能發動校園募款樂捐   
    校方也要負擔(校長老師若真有愛心  就不要光在嘴上抱不平  領的薪俸比一般人多    幫點忙也不為過)
    畢竟校園當初沒有設計殘障設施就已經是一大缺失
    發生這種事根本是遲早的問題

    這位法官...根本沒資格當法官
    做出這種讓社會多數人都憤怒的決定
    卻只樂了想要獲賠的玻璃娃娃家人

    唉∼不知道大家的不平之聲能否傳達到他們耳中
    真的感到很心寒啊!
  • 好心酸!
    社會真的變了
    變的冷漠又無情><
    這樣還有誰敢伸出援手呢?
  • 這年頭真的很多莫名奇妙的事
  • 又看到那個顏父的事...挖勒@@"
    顏母該告顏父吧    有沒有搞錯啊!
    小孩子是玻璃娃娃      受了重傷 
    當老爸的五十分鐘後才到
    是他害兒子延誤就醫致死耶!

    這下更唾棄玻璃娃娃一家跟那白癡法官了
    下台下台!真是豬頭一隻!

  • 還是很氣很氣很氣
    我受不了  氣死我了
    我看顏家趕快全部死光光好了
    怒氣難消  我快氣炸了
    法官腦子是裝屎啊
    是非善惡分不清楚啊



  • 是學校和同學共同判賠300多萬

    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
    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
    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 看了這麼多...感覺好灰心
    是不是我們以後在外面
    看見任何老弱婦孺有困難都不該伸手助人
    因為我們不知道會不會被對方反咬
    唉...這是甚麼社會?

    可憐的陳同學情何以堪啊?

    可以捐錢給他嗎?
  • 有人知道他們住哪嗎
    真的很想去丟雞蛋
    對著鏡頭講出這種話
    你算人嗎
    拿著你用弟生命A來的錢
    躲去哪個角落靠你們自己去過生活吧
    這件事的所造成的遺毒傷害了每個人的心裡
    以後每個因見死不救而失去生命的人
    因果都要算在你們的頭上
    看你還要作幾世的玻璃人才還得回來

    我很少說這麼重的話
    但你們的咀臉真的讓我很不屑
    錢真的那麼重要嗎大過世間的一切嗎
    真想看看你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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