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很有錢,因為每分錢都是老公辛苦打拼的,所以我很珍惜!我也認同巴菲特的想法,留給子女足夠他們生活的財富就夠了!
至於我說的民法,就是子女有奉養父母的責任,我記得之前有看到新聞有寫,因為某子女都不願奉養年邁的父親(還是母親),我有點忘了,因此那位父親(或母親)告自己兒女沒盡到責任,而被判強迫一定要接回自己的父母同住...
而保險呢,我記得我母親也有保這種,我還記得那位保險阿姨說,只要自己的兒女不孝,我母親可以將本來我可以領回的部份一律取消,而改成我母親自己領,詳細內容,當時我還小,只記得那二句話QQ
我和我先生都有共識,我們可以辛苦打拼奉養父母,就連我們外租房子也考慮到公婆而將他們一起請來住,並沒有因為在外地工作就有藉口將公婆丟給其它家人而不顧,所以我們也同樣會這樣要求我們的子女,因為我們就是榜樣!至於說子女有沒有那個能力,我和我先生也是很辛苦的支撐這個家,沒有錢至少要有那個心力去做!!
父母越大,越要的是人力的關懷,而錢當然也是必需,但我先生常說,照顧老人家,不是丟錢給他們就可以的,他們有很多事都無法獨立完成,甚至有時因為年邁健忘,需要的是家人的多多關心與照顧!!
我覺得我會是個嚴格的母親和婆婆,但應不會是個蠻橫不講理的老人家吧@@,我也同樣這樣標準要求我弟弟的,言教不如身教!!至於弟媳,如果以後有的話,我最基本要求就是她不要正面和我父母產生衝突就夠了!!
如果未來的媳婦很有錢,那是她娘家有錢,就像我姐夫們都很有錢,那也是他們有錢啊,我們也沒因此沾到什麼光??我姪子女的零用錢可能比我辛苦存下來的存款還多呢!但我們沒有因此有什麼改變啊,有錢是別人的,又不是自己的??!!
和公婆住,就像我之前說的,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盡力包容及了解,還有少傳話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