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做妓女有錯嗎?

呵呵 不知我的想法是不是和別人比較不一樣
我一直覺得為何做妓女或元交就算犯法和有罪
不偷不搶別人東西~這只是另一種賺錢養活自已的方法
有些人真的沒學歷也沒什麼才能~就只是想靠最原始的本能賺錢
大家一定覺得躺著賺很好賺~罵他們很髒為了名牌之類的
但大家有想過嗎?他們面對再噁心的客人也是要接~他們能忍受得下去就有資格賺這種錢不是嗎
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對啊~總比那些去偷人錢包搶劫和騙人感情和錢財的人好多了
而且如果社會上沒有技女和元交妹的存在~那強姦犯勢必也會跟著增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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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嫖皆罰 全國首張罰單桃園開出
放大照片.娼嫖皆罰 全國首張罰單桃園開出
....社維法修正後6日新法上路,性交易專區外娼嫖都罰,而當晚桃園警方就開出全國首開罰單!一名周姓男子到護膚店找越南籍女子按摩,從事半套性交易,遇上警方臨檢,他不知道新法已經上路,將細節交代的一清二楚,最後被警方裁罰1500元,也成為第一位坦承性交易被罰的嫖客。

周姓男子跟著員警進入警局,後面跟著的就是和他從事性交易的女子,2人成為社維法修正後,被開罰的首例,周姓男子遭罰1500元,女生則是接到4000元罰單。龜山分局副分局長陳世煌:「第一次違反者,是處以新台幣1500元,到6000元的罰金。」


6日晚間,他到位在龜山鄉的護膚館消費,跟這名26歲的阮姓女子從事性交易,中途卻遇上警方臨檢,他立刻將衣服穿好,但還是被帶回警局,雖然警方在現場只查到按摩膏與拆過的保險套,但男子不知道,新修正的社維法6日正式上路,娼嫖皆可罰,因此將交易過程清楚交代。


龜山分局副分局長陳世煌:「查獲一名服務女子,為男客人從事俗稱半套的猥褻行為,男客人坦承,是以新台幣1200元為代價,從事性交易。」


而警方原本也以為適用舊法,所以依證人身分,幫周姓男子作筆錄後就讓他離去,7日得知新法已經上路,「娼嫖皆得罰」,除了移送護膚店負責人之外,警分也對嫖客開出1500元罰單,成為社維法上路後開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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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婕兒的話我非常認同
    去問每個在酒店上班的女生,為什麼要去酒店上班?
    10個有9個都說是因為家裡因素
    但其實大家都知道是個人的物質慾望
    也有人說去酒店上班只是純粹陪客人喝酒
    若客人一直不點妳,一個晚上是能賺到多少錢
    很多還不是靠被買出場

    凡是因為物質慾望而賣身體的女人
    我一律都很看不起
    FB上有很多酒店上班的女生 
    她們的生活多采多姿
    塗鴉牆上髒話一堆,錯字連篇

  • 我是覺得沒有人願意去做這樣的工作~
    做這樣的工作的女人真的很可憐~
    也很悲哀~~畢竟沒有人願意去出賣自己壓~
    不是嗎??
  • 女生去一夜情跟做妓女都是一樣去跟陌生人做愛~

    差別在於一夜情是可以挑男人,讓男人來服務你跟不收錢,但有男人出其他額外的消費

                  做妓女則是不能挑男人,要去服務男人跟收錢

     

  • 看完水水們的討論~
    我贊同的就是行業好不好的定義~
    真得要看本人的出發點~
    我是以他們出發點來判斷~
    如果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我可能對他們會不同情~
    如果是為了要照顧家庭那我就不反對了(畢竟不課稅也可以賺比較多)


  • 我ㄧ想到台灣沒有地方要設專區就很好笑...
  • 當妓女不就是把自己身體當商品賣了嗎?
    一個商品有啥可憐的?

    自古以來嫖、賭、毒都是連在一起的
    會被世人看不起本來就是很正常的
    現代社會工作機會多,又不像古代的女人沒有什麼選擇的機會,被逼迫賣入娼戶
    所以講難聽點現代賣淫大多就是看中出賣肉體賺錢方便,可以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買名牌、開名車
    享受過一個月輕鬆入手十幾萬的日子,你要讓她回頭去做一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可能嗎?呵,超難
    可以常見一些本來想洗白的妓女辭掉酒店工作去做一般正常工作,但沒幾個月又會看見她回到酒店,呵呵。

    雖然說一堆人贊成性交易合法化設立紅燈區
    但誰願意讓你家旁邊有性交易專區?
    既然覺得妓女也是憑自己勞力賺錢的不能歧視,但為何紅燈區設在自己附近又是一大堆人反對抗議?
    說穿了就是怕影響到自己住家品質嘛
    誰願意帶著小孩上下學時一堆妓女在附近溜躂攬客?
    誰不會擔心自己男友或老公下班時遇到妓女搭訕?

    唉!說穿了一堆人都是偽善
    真正影響到自己利益的時候,相信大家都是自私的

  • pupucar的話:
    當妓女不就是把自己身體當商品賣了嗎?
    一個商品有啥可憐的?

    ****************************************************************************************
    是啊
    把自己看成商品來賣
    財團把消費者和勞工當成商品壓榨獲利
    你覺得哪個高尚點?

    老是叫嚷著拿出娼妓減少性侵害的數據
    請問這種數據誰做得出來?
    做出來你會信嗎?

    還有人說沒人做妓女就沒人嫖妓
    是啊
    直接強了連錢都不必付
    當然不用嫖

    我壓根不覺得反對娼妓的人偽善
    【他們連善字的邊都沾不著】

    大家就繼續謾罵吧
    假如這能使你真正開心的話
  • to:小麵的媽

    請問妳老公如果去找妳那朋友付錢做那件事可以嗎?

    事情發生,解決的方式很多種!

    很苦!很多人都很苦

    用肉體不是唯一解決事情的方式
  • 哈哈龍
    哈哈龍
    拿不出數據就拿出理論基礎啊∼

    什麼都拿不出來你就是腦補啊∼

    不然憑什麼認為嫖妓跟強姦有相關?

    嫖客=潛在強姦犯?

    嫖客=潛在強姦犯?你的意思是這樣?

    嫖妓是共犯結構的社會性議題∼

    有很多層次可以討論∼道德實行面都有∼

    也可以參考其他國家呀∼

    世界上有合法賣淫的∼也有嚴格取締的啊∼
  • 我覺得...舊法「罰娼不罰嫖」不好!
    原因是...為什麼只罰妓女不罰嫖客!

    現在的新法...「娼嫖皆得罰」
    就比較公平一點了!

    做妓女並沒有錯!只是遇到奧客只能往肚裡吞,很可憐的!
    如果是因為愛慕虛榮而去做妓女,那就萬萬不可!
    如果是因為經濟拮据而去做妓女,那就情有可原!
  • 個人感想是..對於性工作者,不會因為他是愛慕虛榮,就覺得他們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似的
    但也不會因為他是因經濟拮据,就抱以同情
    無關對錯,也無須可憐兮兮
    這是他們對於自己人生的選擇,對於自己身體的選擇
    這之中,當然必須承受他人包含親朋好友及所居地區的大眾接受度及觀感


  • 那天看到新聞訪問一位嫖客

    他的回答讓我覺得很火大

    記者問他娼嫖都罰你覺得合理嗎

    他回說當然不合理啊

    我們又沒有錯

    就是那副理直氣壯的模樣看得很礙眼

    真的就是供需問題而已

    個人是覺得難以評論對錯

    但一想到如訪談中那位嫖客的心態

    還是有點同情下海的女孩子們

    不過這也是要看她們下海的動機而論啦



  • 當妓的都沒錯、去嫖的也沒錯

    討厭他們的當然也不會有錯啊~

    民主社會,自由意志,個人有其接受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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