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覺得張曼娟應該道歉嗎?

以下是7/13張曼娟博士在聯合報上公開發表的文章,
您覺得張曼娟博士應為此事向MJ的歌迷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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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www.udn.com/2009/7/13/NEWS/READING/X5/5014668.shtml
未成年事務所╱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聯合報╱張曼娟】
2009.07.13 03:23 am

親愛的阿靖:

我寫過一篇專欄稿,說了這樣一段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一位讀者寫信給我,她說:「很多人都不想做自己的,做自己才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我讀著信,不知該如何回覆,就在這時,傳來了麥可傑克遜的死訊。

麥可死後,關於他漂白與整型成癖的事,又被熱烈討論。我們曾見證著這個超級巨星的鼻梁愈來愈細;面容愈來愈窄;下巴生出了凹洞;臉色變得慘白。他的行徑愈來愈怪異,曾經以〈顫慄〉這首歌與獨創舞步令全世界側目的麥可,用他的戀童怪癖疑雲令世人顫慄以及側目了。

親愛的阿靖,你們這些九○年代出生的孩子,對於麥可傑克遜的印象是什麼呢?是官司醜聞不斷的過氣藝人?是二、三流電影中被嘲諷調侃的人物?還是把嬰孩當成布娃娃晃蕩在陽台外的失控父親?當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哪怕他創下自有人類以來的最高唱片銷售紀錄;哪怕他成為流行音樂界最具影響力的人;哪怕他誠心誠意為行善而努力,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而我確實明瞭,接受自己是很困難的事,或許是人生最艱難的課題。因為我們對自己多半是不知解的,甚至有許多誤解。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是溫順乖巧的,脾氣好又有耐心。當我慢慢發現,其實我有時是很火爆的,還有點玉石俱焚的潛意識,這發現真令自己震驚。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唯情主義者,後來發覺理想的實踐,夢想的追逐,似乎更為重要,這真相實在令人沮喪。但又能怎麼樣呢?既然這是我真正的樣子,哪怕不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期望,還是得學著接受啊。我們都得接受,出身的家庭、成長的社會、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美好事物的幻滅,永遠落空的追求。

親愛的阿靖,如果接受自己真的那麼困難,那麼,當我們能完全接受自己的那一天,才能打開心胸接受別人吧,因為不會有更困難的事了。

【2009/07/13 聯合報】@ http://udn.com/ 
  • 自已講的話自已負責!!
  • 隨意說他人壞話若是她表達意見的權利
    那網友也有表達對她不滿的權利
    她就好好品嚐怨不得人
  • 身為公眾人物,卻做如此膚淺的事!
    真令人失望!
  • 胡扯造謠+毀謗 不等於 "只是發表自己意見"
  • 因為我覺得她搞不清楚狀況,就口不遮攔就發言,真的很不好...
  • 天空為限的話:

    我是投:事已至此,道歉也沒什麼用了。

    道歉必須要在第一時間道歉,在她跟聯合報做了種種小動作,
    並且試圖妖魔化網友後,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完全沒有反省能力,
    這種人道歉不會是真心的,道完歉也不值得原諒,
    既然不會原諒他們,也不會再看得起他們,那又何必要他們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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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在第一時間道歉.就代表他根本不認為自己做錯啥事情

    或許我無法與文人進行辯論.但是不知道自己做錯啥

    才是真可悲~
  • MJ已經安息了
  • 不過沒誠意的道歉也沒什麼用
  • 何必道歉呢?

    公眾人物必定會招到很多人的評論

    在且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張曼娟在這篇文章中寫的只是以他個人角度去看MJ
    但是他並沒有毀謗或是辱罵MJ
    笑話~  MJ活著的時候不也是真的有人把他的行徑當成笑話
    但是又如何
    MJ就是MJ

    對於這些說法~ 都不用去太在乎

    MJ永遠都是神話
    他的音樂,精神永遠存在著


  • 暱稱: 貓薄荷茫酥酥  時間: 2009/7/17 上午 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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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投票: ●張曼娟一定要道歉!

    這些人連事情的真假都不知道

    田野調查作不到 至少也要懂得要稍微蒐集一下資料

    結果像些愚婦在巷口嚼舌根一樣

    真可笑

    就像MJ MV裡的一句話

    偏見等於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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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成。

    張曼娟不需要是麥可通,她可以不喜歡麥可,
    但是她長期有公開發聲的管道,
    有這麼多人聽她說話,她平日可以認定
    麥可是個愛漂白愛整型會性侵兒童的人,
    她腦子裡的東西我們都管不著,
    但今天她要「公開」拿人家來當一個負面教材,
    難道不用再收集一下資訊,看看自己有無忽略的地方嗎?

    我一向對張曼娟印象很好,認為她比其他跟她齊名的作家都有氣質,
    也很溫柔理性,但是再好的本性,也抵不過公眾人物那種自以為全知的通病。

    有人剛剛說,尊重我發表意見跟不支持張曼娟的權利,
    我想說的是,本來就是我的權利,不需要任何人尊重跟允許。
    不過如果我哪天光憑市井間對張曼娟沒有經過證實的小道消息,
    就寫文章拿她來當負面教材,直接把這些八卦當成「事實」,
    那麼張曼娟是可以告我的,因為這已經不單純是「我對她的看法」,
    而是涉及到人身攻擊跟名譽上的毀壞了。到時最好你們還能覺得我只是發表意見。

    不過我猜還是有人會搞不懂的,還是有人會死抱住「意見不同」這個說法不放,
    所以台灣的教育真的很失敗,不要說知識學問了,連常識都沒有 ( 而且還教不懂 ) 的國民,
    比例竟然這麼高,想來是連思考能力都退化了。
    ( 請不要說我攻擊誰,因為這是我「發表意見的權利」,就跟張曼娟的行為一樣啊!對吧?)
  • 公眾人物本來就會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
    我也覺得她只是寫出她的看法
    不能接受的人就不要看她的文章就好了
    總不能要她為了取悅大部分的人
    就寫一些迎合大家口味的東西吧?
    那這樣的作家寫的文章還有什麼好看的?~


  • 還是覺得每個人都有他的言論自由. ..
    是因為張曼娟是個名人...又在這個當下發表這篇文章..
    所以才會有這麼大的反應!!
  • 大放光彩
    大放光彩
    MJ生前給人的印象就是如此
    當時都沒有人站出來替他說話
    現在才有幫他平反的聲音,言論眾說紛紜
    我覺得會有這樣的觀感不為過
  • 她當然一定要道歉,
    而且不只是該向MJ的歌迷道歉,
    她要向全台灣的人道歉,
    因為她自已本身被稱為是博士,
    那她的言行文章是有影響力的。

    她的文章用詞非常的不當,
    也非常的自以為是,
    她對MJ了解多少,
    沒有資格說這些話,
    消費已經過世的人。
  • 言論自由
  • 我投不用!
    那是她個人想法
    反對的人可以在寫一篇讚揚麥可的文
    這有什麼好爭的?
  • gigi0301
    你完了......
  • 沒有必要道歉

    麥可迷心胸真的不夠寬大

    麥可的醜聞是個事實 難道你們就真的認識他嗎?

    電視的政論節目 報章雜誌和網路上攻擊別人的言論 比這篇文章嚴厲的太多太多 又有幾篇真實? 通通都得道歉嗎?

    公眾人物確實要為自己的言行更加注意 但沒有必要過於放大 不然他家垃圾沒做分類也要道歉? 他家冷氣滴水也要向社會道歉? 何況張曼娟不是犀利的政治人物 他只是位名作家,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邱毅每天都得道歉 道歉各100年都還賠不完他的亂放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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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成 +1

    再吵下去就會讓人反感了。

  • 他實在沒有人何資格去批評這位對全球音樂有貢獻的人!
  • gigi0301

    政客跟作家來做比較
    是不是侮辱了作家?

    政客大家都知道 一張嘴呼溜溜
    有幾分真實性?

    他的書都是在勉勵現在的小孩
    而他現在的行為是可當榜樣嗎?

    為何是過於放大?是他的態度根本是在狡辯
    他的確可以不用道歉
    因為他也無心無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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