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腦殘的人,也可以當上法官???

上次有件,襲胸沒超過10秒鐘,無罪
還有件類似的,企圖襲胸但只摸到肋骨,無罪

再來是今天的一則新聞
一位客運司機不慎撞死一位男嬰
結果法官還引用什麼「三角函數」的
認定那是看不到的死角,所以司機無罪
管你什麼三角不三角函數的,就算真的是死角,司機沒看到,是無心之過
但刑法也有一條叫做「過失致死罪」啊~~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也都知道啊~~
結果那位法官竟然還判無罪
連這種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的人,當初是怎麼考上法官的啊???

為什麼不時都會出現這種腦袋瓜有問題的人來當法官啊??
然後做出一些令人諦笑皆非的判決
這種人都能當法官,那我也能當法官,大家都能當法官啦~~
  • pikapika
    pikapika
    司法或許有許多漏洞和弊病
    使得發現真相、追求公平有時候不是目的    而是偶然
    但與之相較
    一般人如果僅憑片面的報導
    然後用直覺、用同情做粗糙的歸納
    不更有可能做出錯誤判斷?
    這又正義了?
  • S貴婦
    S貴婦
    版主才是腦殘再+1
    不是第一次了
  • 5201314的話:
     

    我知道你一直注意我很久了~~
    我也知道我常開版
    但如果因為我常開版,而讓你感到礙眼
    我在此向你說聲抱歉~~

    但是我要提醒你一下,別忘了FG有個黑名單的功能喔~~
    你大可以將我加入你的黑名單,這樣就不會讓你礙眼啦~~
    至於我常開版的問題,很抱歉,我還是改變不了我這個壞習慣
    何況FG是大家的公共園地,只要不違反版規,什麼議題都可以來討論
    大家也都有開版與回文的權利

    就這樣,先去睡,晚安~~ 
     
    ============


    我並沒有注意你
    你的文采
    應該還沒到吸引目光的程度
    你想太多了

    倒是很多標題不必點進去
    就能猜測到是哪些腦殘的人所開
    我已經盡全力避開
    但偶爾還是會判斷錯誤
    誤入禁區
    就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另外
    有事版上說即可
    不必私下留言
    畢竟並不很熟
    謝謝
  • realeric
    realeric
    唉~~    總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見解
    也尊重各位的批評與指教
    看來這個話題也討論不出什麼結果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用負刑事責任  不太表不用負民事責任

    地檢署被濫用的太利害了

    2.  不是看新聞好ㄇ

    請想敗法去找判決理由書

    只看新聞在那邊虎濫 

    看過判決書本文全文  在來論是非好ㄇ

    只看結果不太負責ㄅ
  • realeric
    realeric
    如果我是法官
    我並不會完全死死地只依照法條的規定去判決
    也要考量到社會的觀感
    法官的判案,本來就可以有自由的心證,而且也有彈性的空間
    並不用完全死板地只依法條規定,而且可能有些法條已不合時宜
    就像襲胸的那個案例,就算當時有關性騷擾的法條沒有規定得很清楚
    法官仍然可以斟酌,引用其他的法條,再加上考量社會觀察,然後判有罪才對
    我是覺得,法官判案本來就該有彈性、以及靈活的空間
    太死板地拘泥法條,有時反而不符合社會的期待與觀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量社會觀感  ????????????????

    那公平在哪??????????????

    如果社會感覺絕得殺死劈腿的人無罪ㄋ?????????


    人民的無知    要怪法官???

    你已為心證真的自由ㄇ???

    你知道罪刑法定ㄇ???

    我只能說  你考量那麼多主觀的因素 

    那公平又在那?? 

    至於法條不合時宜 

    我建議你開始寫修法的計畫書  然後交給你那區的立委ㄅ

    法官是不可以造法的


  • realeric
    realeric
    就像上個星期,宜蘭有個連續撞死2個女學生的混蛋
    地檢署卻只用5萬元就讓他交保的事
    看在被害者的家屬眼裡,情何以堪啊??
    我只是很感慨,為何有時司法機關,不能即時地為人民伸張正義??
    為何時常會看到有些司法機關所做出的決定,完全不符合社會正義??
    我覺得台灣真的要正視這個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阿  交保也是權力好ㄇ  你可以用懷疑的立場

    剝奪  他交保的權力 

    那以後  某某  濫學校畢業的不市可以直接  都抓去關??

    他交保的權力可以隨便剝奪ㄇ



    最後    累犯是有加重刑責的
  • liang2的話:
    比方說今天有個白目莫名其妙過來拉我的手十秒,不構成性騷擾,但我可以告他別的嗎?
    --------------------------------------------------------------------------------------------------
    精神傷害,  被嚇到.
  • 版主也許真的不是那麼了解法律條文,
    但相信他的發言是基於正義感,
    也代表相當部份民眾的常識認知及直覺反應,
    我想了解法律的人也不用把版主罵得這麼兇吧!
    ========================================
    +1
    現在我也在讀法律 
    我以前也不是念法律系的
    法律  其實是在保障懂法律的人
    也許版主不了解  法律條文 
    但至少  他的正義感  讓我覺得很安慰
    說起來  我也不是一個非常了解法律的人
    但是  我只是很單純的覺得 
    像這樣襲胸十秒判無罪的案例
    ``即使``記者的報導不夠周延
    ``即使``法官有他這樣判決的理由
    ``但是``這個案例  有可能影響到之後
    女性的人身安全 
    就算記者報導的新聞不見得完全正確
    但台灣對於性侵  性騷擾這些案件的處理
    確實很容易造成再犯
    甚至是累犯



  • 不知道耶
    腦殘讀了法律都做了總統
    選了腦殘的教育不漲
    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不腦殘
  • 我覺得法律歸法律
    正義歸正義
    不是說正義不重要
    只是正義是一個無法實地加以界定的東西
    什麼叫正義?
    一百個人也許會有一百種不同的見解
    對法官而言∼如果能夠依法從事∼不偏頗
    雖然會有不當的地方∼起碼是給人一個可以遵循得標準
    我認為這才是法官存在的價值
    對法律有疑義有不滿∼請去街頭連署∼去向立委陳情施壓修法
    而不是完全歸責於法官∼否則∼對法官而言∼他依法行政的正義又要向誰傾訴

    再來∼比起法官∼我覺得檢察官們更應該檢討
    有些明明可以判罪的∼卻因為用了不當的罪名起訴
    最後變成無罪的結果
    檢察官們真的是應該要多多加油才對
  • 小咪兒的話:
    版主也許真的不是那麼了解法律條文,
    但相信他的發言是基於正義感,
    也代表相當部份民眾的常識認知及直覺反應,
    我想了解法律的人也不用把版主罵得這麼兇吧!
    了解律法限制的人可以好好地將事理進行分析,
    增加大家的正確理解,
    何必用「菜場阿婆」來攻擊一個為受辱女姓發出義憤的同胞呢?
    這種在不知不覺中所流露出的「知識的傲慢」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像落雪常以溫和、理性的態度傳遞一些法律知識,
    這種態度遠比專業知識令人欣賞。

    ==================================================非常贊同....
    而且覺得cosco,好像太激動了!!!
    出於正義感的發聲,原本就是討論區可擁有的權力之ㄧ啊~~~~~~
    並不會影響到他人...而您也一樣擁有可以有不同意見的發聲權力不是嗎?
    剛開始覺得您的批判好像還蠻事理的,但是...後來覺得越來越偏了....的確有點「知識的傲慢」..以溫和、理性的態度傳遞一些法律知識,
    這種態度遠比專業知識令人欣賞。
    ....

    不想得罪您的......
    只是覺得您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表達或許會更好一些........只是純粹路過,發表一下感言喔~~~~

  • 真正腦殘的人,    是哪些不懂開車的人.

    明明有死角.        也不是司機的錯.

    ============================================
    有同感!!
    很少人開過拖拉庫或沙石車,
    但很多人都知道不要和這些車靠太近,
    我爸年輕時就是開拖拉庫的(只有年輕時開),
    他早在我們懂事時都會說離拖拉庫或沙石車遠一點,
    因為你看的到它,他看不到你,
    死角很多,
    那個阿嬤推著孫子貼著車頭走,不走斑馬線,
    這樣司機是看不到他們的,
    這個判決我認為法官並沒有錯!
    司機也很無辜,
    我覺得是那個阿嬤造成這種事發生的!
  • realeric
    realeric
    但台灣對於性侵    性騷擾這些案件的處理
    確實很容易造成再犯
    甚至是累犯
    _________________

    再犯    跟累犯 

    並不是法律的問題

  • 新聞好像說到車子未裝可以看到車前狀況的魚眼鏡,
    如果有規定要裝,那我覺得不管有沒有裝,
    司機應該就不是完全無過失了。
  • 對呀
    我也看到記者訪問其他司機說有什麼照地鏡可以看得到
    總之
    無罪會不會讓駕駛之後更不會小心死角呢?
  • 總統都能當了  法官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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