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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性變態」 女檢怒求死刑

「超級性變態」  女檢怒求死刑     
 
今年初才假釋的王志堅,六月間在宜蘭市闖入民宅強盜財物無所得,竟當著小孩的面逼迫他母親口交及吞精。女檢察官陳錦雯昨天上午將他提起公訴,並罕見地求處死刑。
「偵查中王志堅竟說是婦人勾引他,我想到他的輕浮態度,到現在還很生氣;這是我擔任檢察官十五年來,第一次對性侵害犯求處死刑,但我並不覺得過分。」陳錦雯昨天下午談到此案,仍然顯得氣忿。她說:「辦了此案,我馬上向上級申請宿舍加裝鐵窗,社會上有這類人渣,對女性太沒安全感了。」

陳錦雯說,依刑法三百卅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犯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王志堅有多件強盜前科,八十八年十月及十一月即曾侵入民宅,至少犯案三件;今年再犯落網後,還狡飾犯行,「有永久與世隔離的必要。」

起訴書指出,今年一月假釋的王志堅(卅六歲),六月廿三日凌晨二時許,戴頭套闖入宜蘭市一間民宅;屋內住著一對單親母子,王從廚房拿菜刀進房綑綁婦人雙手,再要婦人抱著十歲大的兒子靠牆站,開始搜刮財物。

這對母子家境不好,王志堅找不到值錢物品,轉而要強姦婦人。他拿出假陽具不斷摩擦婦人下體,同時又要婦人幫他口交,再逼婦人「吞精」;過程中,婦人擔心王志堅傷害孩子,不敢違抗,只好把小孩用棉被蓋住,不想自己受辱的畫面被小孩看到。

案發後,警方依菜刀上指紋查出王志堅涉案,將他逮捕。王辯稱,他幾次經過婦人家,看見她在陽台上似乎和他招手,有次還在陽台上換衣服,可見婦人對他有意思,才想要和她交朋友。

他說,當天到婦人家,婦人對他「嫣然一笑」,兩人相談甚歡,之後就發生性關係,一切都是婦人自願的;至於菜刀上的指紋,是因菜刀掉地上,他好心幫忙撿起來。

檢察官認為,那有人三更半夜去拜訪素不相識的人,而且還帶假陽具;既然先前不相識,婦人怎可能自願發生性關係,而且是在自己兒子面前。

陳錦雯訊問婦人時,很明顯感到受害婦人受創嚴重,幾度無法言語,這些情形都清楚寫進筆錄裡。她認為王志堅簡直是超級性變態狂,而且性功能可能也有問題,因為婦人說王志堅「非常快」。她為了凸顯這點,在起訴書中,特別把「於抽插數下旋再抽出射精於婦人口中」等字句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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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這樣判..把變態的強姦犯通通抓去槍斃!!

 
  • 實在是太噁心了.
    有很多都是有老婆小孩的耶.
  • 真是變態至極
  • 為什麼臺灣沒有鞭刑呢?
    ???
  • 秘密秘密
    秘密秘密
    狂賀!!!
    真希望所有猥褻性侵害犯
    都被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而且要公佈姓名身分照片
    家裡住址
    而且要時況轉播求處死刑過程
    真的很想親手殺他們幾刀
    看了就噁心
  • 變態的性罪犯都不該放出來跟正常人一起生活...變態就是變態,不會關幾年就變正常的,若沒法判死刑應該把幾個變態關在一起,讓他們互相殘殺好了...

    判的好~
  • 為什麼臺灣沒有鞭刑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
    變態  人渣該讓他死刑的
    但似乎便宜他了
    我也贊成鞭刑  一點一點受折磨
    讓他想想
    自己到底是如何畜牲的傷害別人... 
    變態人渣!!


  • 變態強姦犯真的應該去死
    他們對別人的生命都不尊重
    憑什麼要求人道!!!!!!!!!!!!!

    他們都是畜牲  禽獸  惡魔
    搞不懂台灣法律對這些人的憐憫
    那些人被放出來一定會再犯案
    卻還是一放再放

    這麼重視犯人的人權
    所以無辜百姓就得犧牲

  • 凌晨不睡的話:
    與其支持女檢察官,不如支持女大法官.
    ===============================================
    我覺得更要支持不要癈死刑....很多人道主義者講了一堆癈話,結果呢....人道的下場就是害死善良的老百性...
    有多少罪犯在被釋放後還有犯案的...
    很多根本會一犯再犯嘛...那又何苦為這些人渣浪費我們的稅金呢,把他們養的肥肥的出牢後又繼續作案,而且又更狠....
    最好二度犯案的強暴犯也要處死...因為一看就知道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下半身...
  • 恩!!  那檢察官這樣做的對!!
    我贊成你的判決
  • 變態..變態..變態.......
  • 不知有沒有立委看到這一篇,
    幫幫女性們好好立法....
    立了重刑之後,看那些人還敢不敢再犯!
    多學學新加坡的制度,至少要用鞭刑伺候。
    上次看李四端二次訪問李昌鈺博士,
    李四端拿了一份統計表給李博士看,
    九年前與九年後的犯罪率成長了  25%。

    台灣怎麼會變的這麼亂呢?
    拼治安也沒看到好的成果,
    犯人假釋還是繼續犯...
  • 槍弊槍弊!!!!
    太過份了~~~
  • 閹刑還不夠,萬一人格越來越變態,像東廠太監一樣,那更糟糕
    A片也是主因,沒有異性緣只好看了A片發洩(現在A片都很變態),久了以為現實的女生都喜歡這樣~"~
    性生活長久不滿足,變態的情況都出來
  • 我在想  是不是  能夠從道德教育  再開始著手....

    不過這個理想是否太崇高了  ....

    因為某位教育高官  繼續留任  台灣的教育注定....  (嘆

    氣)

    對了  還有那些沽名釣譽  不知民間疾苦的人權團體...

    每次都在替"加害人"伸張正義....藉此提高自己的聲譽

    貝戈戈......
  • 這種人~~~死了算了
  • 那個媽媽以後大概很難面對兒子吧
    希望兒子懂事
    有些不懂事的小孩
    叛逆期時搞不好還因為這事情看不起媽媽
    讓媽媽更痛苦
  • realeric
    realeric
    那要看檢座舉證的功力了

    怎樣證明強制性交?

    都是有脈絡可循的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應該有研究過 

    很難事後客觀採証強制  只有性交

    最後一定  不會重判 

    強制性交判死刑 

    那故意殺人的不就要凌遲了?
  • 所以變態的強姦犯應該全權交由"女"檢審理

    下場會比較令人滿意

    加100
  • 判死刑真的是太便宜他們了~應該先把他關到男監,給那些

    有"特殊需要"的犯人整一整再抓去槍弊~"~
  • 社會上的敗類
    怎麼會有這一種人
    真是浪費空氣跟國家資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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