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每個月給家�NT$11,000.外加三節獎金(父母生日,父親節.母親節,過年)
父母從沒開過口,可自我懂事我就知道有一天會賺錢時,就一定要交錢給父母來共同負擔生活費,尤其我父母又辛苦出錢讓我出國唸書,所以我也交得理所當然,
無怨無悔.甚至於結婚時都替父母要了一筆"聘金",老人家臉皮薄怕人家說是在賣女兒,所以說不出口.婚後每個月給家�NT$.5,000外加三節獎金(都是老公另外給的,沒有從我的零用錢扣).
可是我卻開始出現了心理不平衡的現象,因為我發現
就算我老媽一次拿了我老公一疊薄薄的鈔票(新鈔獎金)她都是說聲謝謝後馬上就收起來了.可我看到我
老姐給她一萬元紅包時,她卻感動得說收紅包袋就好,心意到就好.拜託,我老姐那"難得"的一包跟我家這包須要差那多嗎?
一定有人會說"ㄚ妳嫁得好啊".沒錯,所以我才包"大包"ㄚ,而且我老公又是白手起家,賺錢也是粉辛苦的
ㄚ.(老公是看我孝順才會那麼潘仔的)
還有人會說"ㄚ妳出國留學花了父母粉多錢"給多一點是應該的...."錯",我在國外領獎學金又自己打工賺錢付學費,花得錢比我老姐在台北唸私立大學的錢還少粉~多.(嗚∼我老姐還是賠錢嫁出去的ㄋㄟ,沒聘金
還給嫁妝)當然如果要比是比不完啦,我只是覺得難得給紅包的人不見得就是沒錢,捨與不捨而已,不須要有那麼大的"差別待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