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食品--> 配方審查 (廠商自願去申請,不硬性規定)
進口錠狀,膠囊狀食品 --> 查驗登記 (廠商一定要去申請)
進口非錠狀,膠囊狀食品 --> 不需向衛生署申請許可...
特殊營養品(病人用&1特殊營養品歲以下嬰兒奶粉) --> 申請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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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裡海珍珠應是進食品吧?!不知道是不是屬錠狀or膠囊狀食品,若是-->那它的字號應該要標經衛署食字第XXXXXXX號函"查驗登記"認定為食品,
而非CC說的衛署食字第0890013896號函"配方審查"認定為食品...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廠商常會去函問衛生署,某某原料可否做為食品原料,此時衛生署會回函給廠商說可以或是不可以,通常這些函的字號是在衛生署網站上查不到的,因為它並非查驗登記也不是配方審查,它只是"函詢"
有的廠商通常會把衛生署回函字號寫在食品外包裝上魚目混珠,讓消費者誤以為此食品已經經過衛生署核准,但事實上只能說...此食品中的某原料經衛生署確認可以當成食品原料...
我想或許1982�海珍珠就是這種做法吧,所以在衛生署的網站上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