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在今年一月有改了,CR1一律必須在美國遞件,AIT不再受理,所以今年起要辦公民配偶移民的,都必須讓美國公民身份的配偶在美國遞件
以我的情形來說,我先生從送件到收到移民局通知核准,大約二個月,只是那封信上只告訴我們,除了核准移民外,也已把我們資料送到國務院辦簽證,然後信上又說會知會AIT通知我...
問題是,信上完全沒說要我老公提出財力證明之類的,我老公也沒收到任何資料或包裹,這跟以前在網上水水提過的程序完全不一樣,依以前網友的經驗,好像會收到包裹一,包裹二之類,然後將包裹內表格填完再寄回去,之後他們會做背景調查,沒問題就等通知去辦體檢等手續,之後約面談...等
好笑的是,我們曾去問移民局,他們只管送件出去,其他也不會回答,所以我才會霧沙沙的...@@...
不知水水們有無了解這些程序的?不然我大概只能等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