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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母親同居男友持刀亂砍

女兒衝回房拿空氣槍開槍救母

直到同居男友筋疲力盡後,少女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遭遇家暴時專家建議...

以暴制暴不能算是正當防衛.以免觸法

應該要帶親人離開現場,或躲進房間等安全空間,阻止加害人進一步傷害

如果不是因為有槍

這對母女恐怕會逃不過這一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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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更新日期:2011/08/30 06:30 蘋果日報

【蔡進男╱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19歲少女昨目睹母親遭同居男友持刀割傷、滿臉是血,還大喊:「妹妹救命!」少女不顧安危,肉身力抗護母,卻慘遭割傷頸部,她一怒之下,衝回房內取出裝鋼珠的空氣槍,朝母親男友連開8槍,4顆鋼珠擊中他臉部、4顆卡進胸口,少女趁隙帶母親逃離現場並報警,3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但少女開槍護母的行為已觸法,恐面臨3年以下徒刑。


警方調查,少女歐宜汶(19歲)為保護母親歐碧茹(44歲),開槍打傷母親的同居男友簡財春(51歲),她的左頸被簡持刀割傷15公分刀傷、深2公分,其母則被簡割傷左額,下巴也被劃出10公分、深約1公分傷口。


肉身抵抗遭割頸


警方表示,昨凌晨2時許,簡男喝得醉醺醺返家,由於歐母先前曾提醒他不要喝太多,於是出言質問:「你怎麼又喝這麼多?」兩人為此口角,歐母見情況不對勁,轉身欲離開臥房,卻被簡男阻擋,並抓起一旁美工刀朝她額頭及下巴揮去,當時在另間房內的歐女聽聞爭吵聲前去察看,見母親滿臉是血,便對簡大喊:「你不要再打了!」並衝上前以肉身護母。


簡男拿著美工刀對母女倆一陣亂揮,其間割傷歐女頸部,歐母嚇得大喊:「趕快逃啊!」但她不聽勸言奮力抗簡男,簡男則發狂似地抓起房內花瓶、枕頭等物砸向母女倆,歐女不顧頸部不斷淌血,想起友人送給她的一把空氣槍,隨即轉身跑回房內取槍,她朝簡男一陣亂射後,又再度與他拉扯抵抗,直到他筋疲力盡後,她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稱「不知有子彈」


母女倆逃出後,由獲報到場的警消送醫治療,警方隨後上樓察看,簡男見警員到來,自知闖下大禍,半蹲高舉雙手「投降」,讓警方銬上手銬帶回警局,簡男身上無明顯傷痕,卻不斷哀求說:「我不舒服,送我去看醫生好不好?」他送醫後經X光檢查,才發現他臉上人中、下巴、鼻子、額頭有4顆卡在肉裡的鋼珠,胸口也卡著4顆鋼珠。


警方在醫院為歐姓母女製作筆錄,歐女稱,打傷簡男的空氣槍是友人贈送,她辯稱:「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子彈!」開槍後隨手將空氣槍丟在地上。警方調查發現,她在今年3月曾為友人率眾直搗警局,不但砸破警局玻璃,其友人還打傷一名警察。警方昨已將空氣槍送驗,釐清其殺傷力是否超過20焦耳,初步將簡男朝殺人未遂罪、歐女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但須待簡男清醒完成筆錄後,才能將兩人送辦。


難主張正當防衛


律師林銘龍則指出,歐女恐涉及《刑法》本刑3年以下的傷害罪,甚至是殺人未遂罪嫌,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她遭簡男割傷,立即以手邊空氣槍反擊,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義憤犯案」,得不罰或減輕刑責,但她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意味較深,主張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恐較難成立。


林銘龍說,一般人都認知頸部有大動脈,砍殺該處易致死,簡男持刀割傷歐女頸部、歐母額頭及下巴,恐涉及傷害或殺人未遂問題,兩者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認定為殺人未遂,最重得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針對此案,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分析,若孩童自幼目睹家暴發生,恐因年幼不敢吭聲,但長大後,「尤其是長女或長子通常會有爆發性的動作」,認為歐母受暴恐非首次,而歐女恐因幼時就目睹母親受暴,加上個性較為火爆,才有如此以暴制暴反應。

  • 菜刀的話:

    那你也應該被美工刀砍一砍,再來說會不會致死。

    我倒是真的有遇過發酒瘋的人,還好扁的不是我,被扁的那個人後來都送醫院了。別說是女人了,連男人也架不住。
    --------------------------------

    所以妳已經被美工刀砍過了,所以確定會致死?
    不過妳又能在這裡po文?

    我好像沒說會致死或不會致死ㄏㄡ
    除了美工刀 酒醉也是一個原因
    我只是說
    這樣會被判有殺人動機  機會不大
    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我不是法官 也不是陪省團
    我的看法無法左右判決
    一堆人不知道在激動啥
    不要帶著情緒看文回文OK?

    每個人都同意簡男該死又怎樣?
    法官是看這篇來判決的嗎?
  • 為了拯救媽媽她勇敢對抗壞人
    真有勇氣,換作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勇敢站出來
  • 是很不錯啊
    我可沒抱怨現在的生活
    純粹道出當時的心態罷了

    這件新聞....難道不是婦女嗎
    我從未冠上"一定"的說詞
    如果是男人受虐
    我一樣也希望他們勇敢走出來

    呵 你火藥味頗重
  • 呵 還好啦
    沒有重到叫別人應該去被砍一砍
  • 所以妳已經被美工刀砍過了,所以確定會致死?
    不過妳又能在這裡po文?
    =======================================================
    我就是不知道,才不敢說"不會"。因為確實就是有美工刀殺死過人,我不能因為我沒被砍過,我就空口說白話說不會死。

    也沒辦法說出:那是被挾持著太懦弱之類的........情緒性發言跟講講笑話應該是差不多的。
  • 這個婚恐怕再也結不了了吧

    而且這個女的要是得知自己染上了愛滋....

    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 菜刀的話:
    所以妳已經被美工刀砍過了,所以確定會致死?
    不過妳又能在這裡po文?
    =======================================================
    我就是不知道,才不敢說"不會"。因為確實就是有美工刀殺死過人,我不能因為我沒被砍過,我就空口說白話說不會死。

    也沒辦法說出:那是被挾持著太懦弱之類的........情緒性發言跟講講笑話應該是差不多的。

    -------------------------

    所謂的情緒性發言
    是像叫別人應該去被刀砍一砍之類的嗎?
    的確是像講講笑話應該是差不多

    如果被挾持照著做可以保留性命那還有話說
    但是911是被挾持做自殺攻擊
    一樣都是死 當然要拼拼看
    何況美工刀一定要近身挾持
    跟被用槍指著機會大多了
    如果不是懦弱
    又怎麼會想不到此節?
  • 法律真的好無情
    然到要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媽媽被砍
    卻不能做反擊動作
    要等到自己被攻擊了才能算是自衛
    真的不懂臺灣法律怎麼了

  • 我叫你去被砍一砍不是情緒化,是認真的,這樣比較尊重你吧^^

    這個女生不是就在拼了?一點都不懦弱!而且是空氣槍耶,又不是改造手槍。如果這男的是在海產店發瘋,早就被開真的槍了。

  • 真不知道到這裡的有些人是怎麼了?

    還好我星期天沒有在颱風假的版說:
    星期一想放颱風假 機會不大
    不然也會搞得一些人腎上腺素飆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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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個跟本無法逃出生天的當下

    不自衛難道活當人肉活靶任人宰殺

    喝了酒的男人力氣多大 ?

    沒給他一次痛到爬不起來

    倒下的就是自己及母親

    可以的話買支電擊棒吧

    電暈了    就可先逃命
  • 妞妞甜八寶的話:

    為什麼女人總是要跟這種爛人同居呢?害自已也害了女兒阿~~~~~~
    -----
    這也是這則新聞的一個重點

    帶著一個女兒跟男子同居本來就有風險

    然後喝了酒又會打人

    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多久

    往後對這個19歲女生又會有什麼不良影響?

    她才19歲就遭遇這種事..................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功能
    看到自已的媽被砍,誰不會想說趕快制止歹徒,一心只想對方趕快停止就好。一方面又再加上過去的新仇舊恨一次湧上來。很難有理智去分什麼叫防衛,什麼叫義憤犯案啦。

    說是殺人未遂我個人覺得有點太過了
    ~~~
    +1
    我總覺專家的話都很像紙上談兵
    在那總情況下若是我自己當然要想辦法阻止對方在對我媽媽施暴
    拜託請問那個人可以在媽媽大喊救命且滿臉是血的情況下冷靜
    若是那少女在聽到媽媽大喊救命時就拿空氣槍那才是豫謀犯案
  • 翻肚曬太陽的話:

    話說這19歲女真的很厲害也很可怕,可以在暴力狀態下做出更暴力的反擊

    實在很難想像他的童年是怎樣過來的 0.0
    ---------
    這個少女的青春歲月就因為這種事蒙上陰影

    19歲的年紀應該是跟朋友們開心過日子

    但是她的這個遭遇卻讓她武裝自己

    如果我遇到這狀況

    想必只能手足無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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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發生事情的時候我們只能乖乖的被砍~
    然後被砍死之後才能處罰施暴的人??
    而且重點是砍死人的人說不定關個幾年又假釋可以出來了~

    什麼鬼法律~
  • 好難過的新聞

    怎麼不去想有可能平時那畜牲就會動手動腳

    那女生才會放空氣槍以防萬一..

    不然好好的家庭..誰會去買空氣槍來放丫

    可惜不是真槍..打死一個少一個垃圾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功能

    女兒本身就怪了 ..
    怎麼會有空氣槍呢 ???

    不過媽媽也奇怪
    識人不清的太離譜了 ..

    如果今天有個三長兩短
    該怪誰呢 ?
  • 如果不這樣做的話
    對方可能會罷休嗎
    不這樣做的話 女兒和媽媽 會被多砍幾刀誰知道
    有沒有辦法活著誰知道
     

  • 太誇張了
    要不是有空氣槍
    他們早就桑命了吧
    法律怎麼可以保護這種壞人..
    媽媽也很糟糕
    這種男人還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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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完只會覺得身為台灣婦女真可憐
    老是一直活在這種腦殘判官的不公不義
     什麼人權婦女權益根本都是講假的...
     
     三天兩頭不是 誰被強暴被性侵被猥褻沒死
    誰被摸奶才幾秒所以不算   誰被父親強姦而弒父算殺人 
    女童被性侵是否自己也有爽到  所以無法判刑

    一堆被家暴的案例  都因為自衛而被判為有罪
    >>3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但少女開槍護母的行為已觸法,恐面臨3年以下徒刑。

    母女都遭遇生命威脅當下   還有空間去BB槍要ˇ打哪裡比較不痛?

    真的很可悲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什麼時代了
     一各國家的水平在哪裡
    看硬體建設不準 
    看他們的法律總如何看待女人和兒童
     就知道什麼leve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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