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幫撿錢的那位小姐說句公道話

那個單親媽媽自己不小心把錢給弄丟的
法律上規定要給三成
也算是給搞丟錢的人一個警惕跟教訓

大家都說要全額還
問題是現實社會中撿到錢會還的人有多少?
記者那樣報導撿錢的小姐
大家那樣罵她
搞不好罵的人撿到錢也不會還人家哩
罵人都罵的這麼理直氣壯

大家繼續這樣下去,只會害以後弄丟錢的人再也找不回來了
幹脆全額私吞算了,不然還人要求三成還要被罵臭頭

因為明明撿錢的人願意返還,只是法律規定三成
現在搞成這樣
好人真的做不得
撿錢的小姐真可憐,還被報成這樣

  • 我只能說~~

    對這法律系的女孩感到``無言``

    版主有可能是認識她的人吧!!

    要不然開這種版~也只有被砲轟的份

  • 就算失主是個會計師
    不能說她是貧婦
    她如果表明她很需要這筆錢呢
    怎麼知道她不是有卡債?或是有一堆人要養?
    萬一她是覺得捐給狗是浪費 反悔想要要回去
    那才要說要以同理心去理解別人吧
    有些人愛花草  一些人愛動物
    當然也會有人不愛花草不愛動物阿不是嗎??
  • 就是有人愛唱反調,想紅也不是這樣
    既然要幫她說話很好啊
    那就祝你以後掉錢,就算被人撿了回來,也會被強要三成的報酬

    記得今天有則新聞是一個計程車運將撿到客人的二萬七千元
    但他堅持不要報酬,因為運將認為撿到錢還給別人是天經地義的事~
    而這位開版的,祝你絕不會遇到不要求報酬的"傻瓜" ,因為你沒有那種福氣


  • star~的話:

    零度沸點和零沸點是不同人嗎?

    104beauty也有個零沸點,也是不同人嗎?
    ===================================

    104beauty的零沸點 也是我 

    但零度沸點跟我是不同人 ^^"
     
  • 其實檢錢事件..現在已經演變成道德.誠信問題了..

    而且..看了很多新聞和一堆論壇大戰的結論..疑點很多..

    小弟自己大約說一下..

    .13日潘女檢到錢..約婦人在廣福派出所見面..

    不管在電話中是怎麼橋的...但在派出所時...

    潘女要跟婦女收取三成酬金..但婦女表示願包個紅包..

    可不可以不要拿三成這麼多的錢....當時潘女的態度很強勢..

    並表示自己是法律系畢業..不給三成的話..要行使(留置權)..

    而這段期間的對話和真實性...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可以當證人....

    疑點: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和婦人又非親非故..何必站在婦人這邊呢?
    而且潘女自稱法律系畢業..副所長假如做偽證不怕被潘女告嗎?

    13日晚上潘女拿著高雄大動保社的捐款收據交給派出所.要求派出所轉交給婦人..

    (中間細節不交代了..)..後來一直延伸........

    高雄大學動保社..在臉書秀出潘女捐贈的善款6千塊錢.....

    但可疑的是....為什麼(無摺匯款)的日期..是14日呢??<<這是高雄大學動保社自己秀的哦!!~~可到臉書看..

    在延伸...高雄大學校方自組調查小組..親到廣福派出所調監視器錄影帶...

    據報導..調查小組調到監視錄影帶後.就保持低調了....<<(為什麼!!這是小弟自己的疑問..)

    以上是小弟大約的整理..其中很多細節沒交代....但有錯的地方請大家指教..

    小弟自己想法......其實這件事並沒什麼好炒作..不過就是一個撿到錢的要求報酬而已..

    潘女只是不應該太強勢而且表示自己是法律系畢的優勢..

    後來的捐款和交代..才是真的問題所在....

    但話說回來..要是小弟今天檢到錢...小弟的反應會是..

    要嘛!我就把檢來的錢全A了..不義之財亂花一通....

    不然嘛!~就想辦法連絡失主..全額返還...

    不會主動要求酬主..但假如失主自願包紅包..小弟是一定會收..只是不會在意多少錢..

    只覺這潘女太自作聰明了..原本好好的善意...卻因自己一時觀念偏頗.造成這麼大的震撼..

    我想......大家也就別太咄咄逼人了....潘女也應該嚇到了..

    報告完畢!!~~



  • 版主也不用再幫六千女辯解什麼了啦 眉什麼好同情的
    你說誰叫李姓婦人要掉錢 這是給她一個教訓
    那誰叫六千妹硬要A六千  這也是給她一個教訓
    任她知道拾金不昧
    還有 李姓婦人家裡看起來真的很窮的樣子
    下連結新聞照出她家的樣子 非常簡陋
    她是有老公 但是她老公跟本幾乎不回家 等於沒有
    那些什麼李姓婦人非單親 家境很不錯 全都是什麼據同學轉述
    或什麼潘姓女子的同學在台大BBS站批踢踢(PTT.cc)上透露...之類的
    莫非現在是潘女同學才是王道 真厲害 到底是何方神聖 說的話像聖旨一樣

    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ndex/video_artid/33037105/video_issueid/20101215/sec_id/5
  • 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的話:
    版主也不用再幫六千女辯解什麼了啦 眉什麼好同情的
    你說誰叫李姓婦人要掉錢 這是給她一個教訓
    那誰叫六千妹硬要A六千 這也是給她一個教訓
    任她知道拾金不昧
    還有 李姓婦人家裡看起來真的很窮的樣子
    下連結新聞照出她家的樣子 非常簡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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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補充一下....
    當時新聞記者直接殺去婦人家採訪...
    證實了.婦人家擺設實在很普通....
    不用裝潢字眼..因為根本沒(裝潢)可言...
    記者也有採訪鄰居..證實婦人有老公的..
    但老公因經商失敗..早就不見蛋了@@..
    所以只有婦人獨力扶養兒女...
    小弟自己覺得..一個婦人月領3萬多...還要養家活口....
    依現代社會來說...算窮=.=

    另提:..潘女也表示自己家境也不是很好.<<((這是在論壇看到的..))
    但在論壇引起大戰...為何一個家境不好的女生..
    讀到法律系畢業了.都28歲.還沒有工作..不用分擔家濟..
    SO!~吵的很凶..

    以上為小弟補述..若有不對請指教......
  • 一條蟲的話:

    小弟補充一下....
    當時新聞記者直接殺去婦人家採訪...
    證實了.婦人家擺設實在很普通....
    不用裝潢字眼..因為根本沒(裝潢)可言...
    記者也有採訪鄰居..證實婦人有老公的..
    但老公因經商失敗..早就不見蛋了@@..
    所以只有婦人獨力扶養兒女...
    小弟自己覺得..一個婦人月領3萬多...還要養家活口....
    依現代社會來說...算窮=.=

    另提:..潘女也表示自己家境也不是很好.<<((這是在論壇看到的..))
    但在論壇引起大戰...為何一個家境不好的女生..

    讀到法律系畢業了.都28歲.還沒有工作..不用分擔家濟..
    SO!~吵的很凶..

    以上為小弟補述..若有不對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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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女家境不是很好這番話 也又是據同學轉述 還有同學在ptt透露...之類的 之後鄉民人肉搜索出六千妹有聲請就學補助
    但是 家境清寒怎麼會有那麼多 出國旅遊玩樂的照片
    穿著打扮看起來也很都不錯
    也是蠻令人納悶的啦~!!
  • 沒有要咄咄逼人啦,只是她自已太白目了。我的想法也跟你一樣,要嘛就私吞,要嘛就全部還給人家。還給人家還有但書也不算個好人,五十步笑百步。報紙寫我只是看看啦,我的重點還是放在學校的聲明。聲明有寫的很清楚,在潘小姐要求把三成的錢捐到動保社時,口氣是有些"強硬"的。學校的聲明都這樣寫了,潘小姐還有什麼不瞑目的地方嗎?討報酬的人態度可以強硬嗎?那妳白目嘛,有什麼好喊冤的?

    至於李婦是不是貧婦,是不是會計師,是不是有錢人,討論這些橫生的枝節都沒有意義,那個就是她的錢。既然是她的錢,她就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分給潘小姐。除非潘小姐把那些錢變成"自已的錢"。

    潘小姐一定是有講過"三成"這個名詞,如果照她講的,李婦是自願的,那怎麼會有" 三成"這個名詞出現?所以李婦現在就是會針對這點投訴她嘛。而且喔,如果她真是單純還錢給李婦,人家怎麼會知道她是哪個大學又是哪一系畢業的?這一定都她自已講的啊,用她的所學去要求報酬,誰會服氣?所以錢拿了一定會被人家非議。還是老話一句,褲頭要嘛就綁緊,要嘛就全部脫光光,褪了一半喊自已是烈女,不過只會落得偽君子的罵名。

    不過呢,有人會替潘小姐報不平也是正常的,至少她還願意還錢,出發點也是好意,要不她真的私吞,那李婦可是欲哭無淚,所以她不是最糟的那個人。是沒錯,不過這個社會就是不知道就算了,知道了就是喜歡無限上綱,拿著雞毛當令箭,誰叫潘小姐太不懂人情事故了,把事情搞的讓人有話柄,沒辦法,就當學一次教訓吧。
  •  我想說...

    如果是我掉錢, 而有心人歸還給我的話
    我很樂意包紅包給他

    因為這是一種"相互的美德"...

    "丟失"即是"失去"
    已經不再屬於自己的了

    能回來, 是因為極大的緣分...

    我個人的感覺... 酬謝不只謝人
    還期望不因失而復得, 帶來更大的衰運


    我看網路新聞, 有位老先生一看到這新聞
    就趕忙帶了六千元捐給婦人了
    婦人因禍得福, 再包一包紅包給法律妹
  • 撿到錢歸還給原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硬是要討那三成,存著是甚麼歪心態
    再說,那位媽媽處境又不好
    幹嘛這樣為難人家
  • 對,並不是每個人撿到東西都會送警局,但要小心被告 侵佔.

    我不覺得撿到東西的小姐有錯,至少他誠實,可以要求拿她該可以拿到的部份.

    她較欠缺的 是 愛心.同理心. 基本上,這並不是每個都能擁有這種美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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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也覺得大家不用那麼激動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何況她不是去偷去搶)  有些人就是沒有那麼善良

    情理法的人或許占了多數   但那個女生只是價值觀不同  所以 法理情 
    情理法  法理情 哪有規定一定要把情擺前面呢
    相信她既然是法律系 就很清楚這樣要求並無違法
    如果真的有錯  那應該修法  全部依法行事

    丟掉的東西  尤其是現金  根本可以說丟了就一定找不回了
    如果那女的覬覦那婦人不肯付的四千
    她就會把全部私吞下來  還不會招來謾罵
    有多少人真的可以把兩萬現金全數退還 
    至少從小到大  丟大錢小錢 錢包  從沒回來過就是了(錢包裡還有證件咧)

    大家就饒了她吧


    個人想法 請大家有度量的包容 不要砲轟我
    因我丟東西從沒抱著會撿回的心情 :(  雖然我也不曾撿過人家東西就是





  • 菜刀的話:

    沒有要咄咄逼人啦,只是她自已太白目了。我的想法也跟你一樣,要嘛就私吞,要嘛就全部還給人家。還給人家還有但書也不算個好人,五十步笑百步。報紙寫我只是看看啦,我的重點還是放在學校的聲明。聲明有寫的很清楚,在潘小姐要求把三成的錢捐到動保社時,口氣是有些"強硬"的。學校的聲明都這樣寫了,潘小姐還有什麼不瞑目的地方嗎?討報酬的人態度可以強硬嗎?那妳白目嘛,有什麼好喊冤的?

    至於李婦是不是貧婦,是不是會計師,是不是有錢人,討論這些橫生的枝節都沒有意義,那個就是她的錢。既然是她的錢,她就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分給潘小姐。除非潘小姐把那些錢變成"自已的錢"。

    =恕刪=

    ===================================

    這事件之所以激起這麼大的漣漪 不就因為她是位單親 是位貧婦?

    拿掉這些 這新聞有任何值得讓人激憤的地方嗎

    再討論下去 再來出動的應該是國稅局了吧.....

    在家接案的會計師 月入三萬?!

    嗯....再悲情一點 再鬧大一點 看誰會糗掉..... =..="
  • 我也認為能拿回七成己經很感恩了
     

  • 我個人覺得

    1.婦人有包紅包   並非完全不給

    2.婦人需要那一筆錢   並且主動表明能否拿少一些

    3.警察也替婦人求情




    我絕得   不管那婦人**到底窮不窮**

    以這三點來看   真的夠了

    難道要人家跟你下跪   你才願意少拿嗎??

    真的是自己把自己名聲弄臭而已   我還是絕得那個女生很活該  


    警察也求情了   女生居然把法律搬出來  還把母校搬出來   最後連捐給狗狗做愛心都搬出來


    真的是太好笑了


    對狗狗這麼有愛心   怎麼會做人心被狗咬的事情呢??


    不過就是6千元而已   自己好手好腳的   不會賺???  

    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錢

    幹麻把自己弄得那麼難堪    


    以法律來說   他是沒問題

    但是從小授的道德教育哪裡去了     國小老師沒教?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只要把法律搬出來   完全不需要人情事故  

    那這個社會會生病的

    只是在鑽法律漏洞而已
  • 還有一個非常無敵大的問題就是


    你們怎麼確定???那個女生一開始撿到就有決定要歸還呢??(以那些認為他願意拿去警局就很好了的論點來看)

    不是那個婦人打他自己的手機   聯絡到那個女生  相約在警局歸還嗎??


    這時候如果那個女生還想要獨吞   婦人報警處理  他是會被告的



    這女生從頭到尾的態度就是很讓人無法茍同
  • 要橫生枝節是個人角度問題,我就不會因為她是不是貧婦而去憤慨什麼不憤慨什麼。更何況那些枝節,跟潘小姐索討三成這件事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純粹是你們拿來諷刺輿論正當性的一個切入點而已。非要在這個枝節去著墨,那只會把事實變形更誇張。
    搞的潘小姐雖不是好人,但掉錢的李婦也不是個東西。


    而且就我看來會引起輿論嘩然的是:三成,還有她自稱是某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拿掉這些,可能嘩然的聲音就不會那麼大。

    嗯,不管鬧的多大,再糗也不會是李婦,那些錢是她的辛苦錢,這沒人可以否認,除非是她受了那些好心人的捐獻,那她也會落得跟潘小姐一樣的下場。若她沒收,哪一點可以糗她?
  • 怎麼確定??? 確實是好問題

    你怎麼確定失主真是位貧婦而非扮窮摶同情

    你怎麼確定失主真的急需這筆錢

    你怎麼確定失主並非真的不給

    你又怎麼確定女大生只是賣弄愛心

    在發揮激憤心的同時 多搞清楚一些新聞的面向 就可以不需如此激動

    若是沒有判斷力 只會隨媒體起舞 社會才真的會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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