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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廢死聯盟看看 殺人犯出獄再犯 27歲女子遇害

林姓女子(27歲、宜蘭人)本月20日看徵人廣告,前往北縣應徵檳榔西施,當日下午與陳嫌(28歲)約在量販店碰面,隨後就將林女載回家,迷昏後再用鋁棒毆打致死。

死者因失蹤多日,老公報案協尋,警方查察死者手機的基地台與通聯紀錄,前往陳嫌住處,其母親當時掩護說謊,辯稱兒子不在家,可能去網咖,警方查緝周遭網咖卻無所獲,今天上午再度前往家中,發現陳嫌躲藏在廁所內,並在其家中發現林女屍體。事發現場除發現FM2強姦藥丸還有釘槍,懷疑準備棄屍。

陳嫌在2003年曾經迷昏後殺害兩名女童,因為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證實罹患精神分裂疾病,從無期徒刑一路判到最後12年定讞,今年初假釋出獄。

罹患精神分裂疾病
不就應該接受治療嗎
他的家人在做什麼?

 

  • 死的不是廢死聯盟 他們不會懂

    有句話說

    不見棺材不掉淚
  • 我也不建議廢除死刑
    畢竟有死刑的時候犯罪率就如此高了
    如果真的廢除 不就更亂
    這位兇嫌的母親也不對吧
    明知道自己的小孩有病做錯事
    還掩護說謊 就是這種教育方式
    才會造成更多悲劇發生

     

  • 他們會拒答
    或是"這是兩碼子事"

    光是說"那被害者的人權呢~家庭呢??"
    我幾乎沒看過廢死聯盟來達過這問題
    不然就說...某某誰就原諒殺人犯啦...你們也可以(可以X小啦)
    所以有人比較極端點
    說要把廢死聯盟的家人殺掉
    當我聽到時,心情真的有一半贊成一半反對
    反對的是...那個人變成殺人犯~為這個鳥聯盟背這罪名~
                       無辜的人被牽連~說不定這個人本身也贊成死刑的
    贊成的是...他們才懂得家屬的心情

    還是那句話"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 我個人覺得

    廢死聯盟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而已

    就是愛唱反調   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不是他們在意的點

    因為他們認為被害人不需要人權

    那些殺人犯  放出來後再次被殺的人  也沒有人權


    廢死聯盟真的這麼偉大?真的是想廢死??

    那就讓殺人犯  和他的小孩子  住在一起吧

    不要死別家的   死他自己家的  比較有說服力


    如果這個方法真的通過的話

    廢死聯盟大概一轟而散了吧   誰都不想自己家的人被殺

    只會出一張嘴   自以為人權團體    被害人數目比殺人犯多耶

    為什麼要放走一個人殺人犯    讓他去殺1個以上的人?????

  • 殺了人本該償命
    她的媽媽還幫他掩護
    身心殘障手冊  不該發給那種人
    讓他拿來濫用
  • 當一個人以蓄意的方式殺害另外一個人時

    就已經喪失被人道對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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