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小孩 請想清楚再生

「媽媽別走!」年僅四歲的郭姓男童苦苦哀求泣訴,但他的母親、卅一歲鄭姓單親媽媽卻充耳不聞,執意將孩子丟在派出所內,還要員警找前夫來帶小孩。種種令人難解的行為,只因鄭女經濟壓力太大,養不起孩子,讓員警無法置信。

 騎著機車、載著年僅四歲大兒子,鄭姓婦人來到台中縣國光派出所前,一下車便拉著小孩進派出所,將手機丟給員警,留下一句「孩子養不起,請連繫前夫來帶小孩。」接著便轉頭、打算走人,讓員警看傻了眼。

 鄭女告訴警方,去年離婚後,四歲、一歲的兩個孩子監護權都歸她,但壓力實在很大。目前只靠賣飲料維生,再加上生意不好,根本難以生活,為了經濟負擔大,曾一度想尋短,也向社會處、公所等單位求助,但都沒法解決。

 鄭女說,她逼不得已,決定將四歲大兒子交還前夫扶養,但都聯絡不到前夫,加上不知道對方住處,才會帶小孩到派出所,請員警聯繫孩子的父親,將小孩接走。

 話才說完,鄭女又打算一走了之,執勤員警追上前要她不能把孩子丟著不管,但鄭女卻裝做沒聽見,小孩站著不斷哭泣、呼喊媽媽,員警只好衝上前勸阻。

 鄭女情緒相當激動,見到小孩緊緊跟在身後,她還一把將孩子推開,所幸員警一把扶住差點跌倒的男童。當鄭女要騎車離開時,兒子兩度爬上機車,也都被推下來,直到孩子第三度爬上車,員警看不下去,乾脆一把搶走鑰匙。

 鄭女這時乾脆丟下機車徒步離開,小孩看見媽媽不要他,也緊跟在後哭喊追著,員警追趕了數百公尺,終於攔住她,帶回派出所安撫情緒,並透過車籍資料連繫上鄭女的父親。

 警方聯繫鄭女已經再婚的前夫,他說當初離婚時,是鄭女堅持要求擁有孩子監護權,幾經溝通,最後只好將孩子交給鄭女的父親帶回照顧。

後來看到新聞
前夫還說"當初不想生 是她堅持要生的"
唉~
不管男人女人
要生之前請想清楚
孩子是一輩子的責任
他們是無辜的!!
  •  silverfox的話:
    最新劇情: 前夫巳婚, 小孩也拒收
    ----------------
    把小孩子這樣當人球丟來丟去

    小孩的人格發展一定也會受影響

  • 小孩真的很無辜
    要生小孩前,真的要三思
    不然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小孩了
    被媽媽一手推開,聽了好心疼哦~
  • 有沒有律師可以幫那媽媽打公司要那個前夫付 贍養費
    這樣孩子的媽媽有前後 應該不會要丟掉小孩了

    其實也只是沒錢阿...

    前夫應該也要負責人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