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房客: 恐嚇+關過. ←這是我"生病"的原因之一 後來房客搬走時: 拆散了廠房, 損失四十萬美金 本來 官司是我贏的. 但, 房客買走我的律師... 你們以為和人叫囂, 誰的背景硬, 就能贏嗎? 租厔的一個月, 任何水管問題是房東的事. 超過, 就是房客的事.
版主真的挺衰的... 遇到不好的房東已經很慘了.. 還要被酸... 我之前曾經也是PO一個問題上來.. 被大家酸的半死.. 之後就很少上FG... 因為我覺得我是很明是非的人.. 大家可以告訴我的做法哪裡不好.. 而不是一直酸別人... 人總會遇到不如意不開心的事... 雖然不是上來找溫暖... 但也不需要落井下石.. 說話的方式有很多種... 不需要在別人的最脆弱的時候再踩一腳... 版主不需要在意那些人的話... 這種人的朋友也會愈來愈少... 因為沒有同理心.. ㄟ..回歸正題.. 版主最好還是不要公佈房東的地址+名址... 為了自保.. 不需要為了那種人惹的一生腥.. 不是說要怕那種人... 而是要讓自己站的住腳才好處理事情... 他是沒理由扣你的押金... 就像版上有人建議的... 您就不如多住一~二個月.. 把您的押金抵回來就離開吧... 他就算要告您.. 也是要您沒付押金二個月才能去告.. 這個期間他是無權進入您的房子.. 別生氣了.. 不值得.. http://61.218.51.163:8080/phpbb2/index.php?c=2 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