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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撕票案 主謀更十審仍死刑<~~那三審定讞是什麼?

為什麼可以纏到十審?我真的搞不懂,不管他有罪或沒罪不是三審定讞就要決定嗎?
而且不管他有罪沒罪,我們這奉公守法的納稅人要養他"二十二"年耶! 




陸正撕票案  主謀更十審仍死刑
  更新日期:2009/04/13  13:05 
纏訟22年轟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案,高等法院今天更十審宣判,合議庭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等罪,判處主謀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邱和順在得知判決結果,當庭大喊司法不公,義務辯護的律師團和人權團體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又充滿爭議,呼籲司法單位拿出勇氣,改判無罪。


(杜大澂報導)


這起案件纏訟至今已經二十二年,被告也成為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未決案件,上午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人權團體和民間司改會出面聲援,不過,合議庭仍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殺人等罪,判決主謀邱和順應執行死刑,褫奪公司終身。羈押中的邱和順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激動,當庭高喊「我沒有做,你們都沒有幫我調查,還判我死刑」。


義務辯護的律師李勝雄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李勝雄進一步指出,蘇建和案的被告都可以獲得交保,為什麼邱和順不行。


由於被告方面將再提上訴,全案充滿爭議,辯護律師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拿出勇氣,改判無罪,讓這起懸案儘快獲得解決。


  • 我對法律沒有好感

    正直的人    其實法律對他沒有影響
    想鑽法律漏洞的    再怎樣限制他都會鑽

    那位大美女的說法是非常客觀
    我很認同
    但是    聽在有切身感受的人   
    真的非常冷血

    就像我說    如果推動「娼妓合法化」
    這是連荷蘭跟日本都認同的事情
    我看FG又要一堆人痛罵了

    問題是FG上    別說男生說想三P
    也一堆女生也說想找牛郎   
    一堆女生在酒店上過班
    這又多清高?
    那合法課稅    增強國力

    雖然有點知識的人都知道
    娼妓合法化    其實對環境勢利多於弊
    娼妓不合法    爽到的只是警察跟黑道而已
  • to  我要變成大美女~*

    我認為你沒有失言,也不需要道歉
    你的想法你的看法,就算與道德為背,那也只是你個人的想法
    與他人無關吧!!

    真的沒必要一直道歉@@
  • 看到陸正衣物大哭下跪
    是列不進證據
    但沒做對不起良心的事  幹嘛這種反應

    對這案有印象但不清楚始末
    請問有人知道為什麼是這些人被鎖定為嫌犯嗎  謝謝
  • ●[]●的話:
    看到陸正衣物大哭下跪
    是列不進證據
    但沒做對不起良心的事    幹嘛這種反應
    ---------------------------------------
    法官  面對裝可憐
    以求輕判

    出法院後  對原告
    一樣趾高氣昂的  也是很多

    法律講理  講証據

    有時候不是被告的錯
    但不懂法律的人    在法律上往往是輸家

    我二次總統大選都投丫扁
    其它功過歷史自有評斷

    但你說他沒貪污    不知情
    我一點都不相信

    也許不構成貪污的要件   
    但我認為他作的    跟貪污沒二樣
    (請不要片斷解釋我的文字)

  • 有看過這案子的特別節目
    有訪問法官和陸正的父母
    印象法官是說
    那個年代,一開始判的時候,就是草率的
    可是之後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訴後,問題是也沒有辦法蒐集證據了,
    就變成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審
    一切是為了"公正",法官也只能這麼判
    但他也承認,一開始有問題,之後也沒辦法補救了

  • 大美女的這段話:
    那些已經領了好幾年賠償金的受害人家屬(監獄強制提撥一定要給的)
    還要一邊領錢一邊哭訴
    到底是甚麼心理......
    --------------------------
    這段話不談法    講的是人性咩    就我看起來~

    這讓我想到了  幾次空難  協調會
    受害人家屬    到底是在協調什麼?
    為己故親友  協調什麼?
    協調對錯  ?
    還是協調拿多少錢  才爽  打平喪親之痛?


    有笑點的話:
    從這案件中    我們可以學習到
    只要你殺了人    並且讓屍體消失不見
    還要打死不認罪    那法律就拿你沒皮條 
    -----------
    如果你殺了人    沒人知道是你殺的
    就算屍體丟在總統府前
    法律是拿你沒皮條的~~~

    殺了人  由於不是現行犯
    所以要有証據    才能定罪嘛

    有些人  覺得大美女冷血~
    那要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

    用家屬的情緒去看
    判個五馬分屍  我想都不過份
  • to  a01

    我要表達就是這意思咩  謝謝指教

    就好像  刑警追了一個嫌犯、觀察那個嫌犯好久
    左看右看怎麼看就是覺得那個嫌犯可疑
    但就是沒有直接證據
    好啦我zodiac看太入迷了
    (舉zodiac跟陸正案沒關係  就純形容我的感覺)

    另外  也覺得好難過
    無法想像  自己小孩生死不明  那種痛苦
  • 當年綁匪原鎖定的目標宣明智的女婿黃鈺堯.都因為騎重車不幸車禍身亡.命運真是捉弄人.
  • 其實,我還挺讚成大美女說的說(除了對家屬那段)

    最近我看了一本:流浪法庭30年",可以說是整個改變了我對司法的看法說...就覺得....台灣司法改有待加強~~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我看時都會不小心流淚...哎
  • 大家不用講得火氣直冒
    我想這�參與討論的人,應該沒有一個是辦過陸正案的人或看過全部證據吧
    大家應該都知道媒體通常只有一面報導,沒有看過全部證據資料,怎麼知道媒體報導內容全部都是真的呢?先去看判決理由再來討論吧

  • 對不起都是我的錯。

    我應該要明白的讓大家把焦點聚在這個司法審判制度的問題上。
    而不是邱先生是否有罪。

    請不要再罵大美女小姐了。=  ="
  • 剛查了一下這個案子  因為我不是很熟
    查了才發現是我出生那年的事情....難怪我沒印象

    人如果還活著  現在都跟我一樣大了

    而且看新聞他是撕票了還要贖款  真的很扯耶
    一個小孩養這麼久了  就平白無故不見了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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