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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請假需要理由嗎?



我認為向公司請假,不就是看公司對那個請假的日子
淮不淮而已嗎?
為什麼老闆還要針對那個順便寫在上面的理由
,說理由牽強呢?
那我覺得他只是不想淮假的故意找碴而已。

如果不淮就不淮,我認為請假也不需要理由,
只有老闆淮不淮而已。
為什麼要理由?好意寫出理由,還被認為沒什麼了不起的事,幹嘛要請假。但每個人認為重要和不重要的事,是不同的,不是嗎?這種東西很主觀的。
你沒養過小狗,你怎麼知道我家小狗生病帶牠去看醫生是沒什麼了不起的,如果牠因此翹掉了呢?



  • 看公司文化吧!!
    也看核准的主管認定嚕
    也有那種喜歡找碴的主管
  • 勞基法規定每年至少要有7天的特休年假

    我認為只要是在這範圍內
    主管不應該管太多
    (連請假帶狗去看病都不行  那真的有點離譜)

    更何況  沒有理有  就只是要把特休消耗掉
    往往是我們的理由
  • 我是覺得不用特別說理由

    不要動不動就請假  造成公司困擾即可



    有些理由  在不知情的人看來  或許很瞎
    但是真的有其重要性也不一定


  • 每次寫請假單  上面都有個欄位叫"原因"  在怎麼無奈好歹也是掰上去給他看...
  • 通常我都是生病所以有原因

    沒原因但就是很想請時就寫






    就這樣~哈
  • DNA-1的話:
    艾比125的話:
    通常請假都要理由的

    難道你請假會跟老闆說

    [沒有什麼理由~我就是要請假]

    你覺得老闆會准假嗎/

    ----------------------
    理由就是上面討論的廢言啊
    事假-家裡有事or病假-身體不適,
    那對不想多問的老闆就算理由,
    但…對於很機車的老闆就是廢言。
    ----------------------

    有能力、有才識、有關係,就可以往上爬
    沒能力、沒才識、沒關係,就是被人踩
    認清這點,任何廢言都是理由

  • 我覺得我們同事的特休假理由就相當值得參考:  預排休假

    幾乎完美無可挑剔
  • 深情不語的話:
    請假基本上無論哪個公司都需要理由的吧

    因為你的請假,會帶給別人一些不便

    至少你的代理人就要做二人份的工作

    老闆會問也是很正常的,總不能給員工想來不來都可以的感覺吧

    除非你有特休,那又是例外,因為那是公司給你的假,你可以無條件的休
    ============================
    +1
    說的很對
    如果是臨時休假的話的確會替其他人帶來不便
    最近就有遇到同事臨休很傻眼
    因為他到職沒幾天
    不僅讓人懷疑工作態度
    其實覺得工作時不比上學時
    上課要上不上妳家的事
    但上班的話似乎比較會牽涉到較多人
    其實有時公司會規定一堆
    主要也是因為人的問題
    所以才會訂一堆規則來管理龐大的人事問題
    來維持正常的營運
  • 先同意某位網友對樓主的回應:  番.

    基本上除非順著你的意來回文,  不然你都會有激烈反應.

    那..  同意完以後,  就沒啥好回了.
  • 帶狗看醫生    這理由我有用過呀    不過是真的帶狗看醫生
    每次請假睡覺也很想在事由上寫睡覺...

    版主  不要怕    我頂你
    請假帶狗看醫生我  做過很多次了
    因為生病真的不能等~


  • 事假...因為是要扣錢的,所以只要說家裡有事就沒人管.
    病假...是不扣錢的,但是老闆也怕你傳染給別人,所以都會准
    特休...這是公司給我的假,愛休不休是我的自由,所以也是不需要理由的.只要"告知"主管即可.
    我們公司是這樣的...

    所以,我從來不覺得請假需要理由呀...
  • 那個理由通常是一個通用的格式
    在公家機關請假一樣也是要寫請假的理由啊
  • 要了理由,然後就可以要資遺費了嗎?
    若沒對公司造成任何損害和疏失,沒偷沒盜用公款,
    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正當開除員工,不用發資遺費的?

    =============================================

    嗯~~~理由多的是........
  • 版主
    准不准假的確是雇主的權責
    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台七十四內字第四七二二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內政部台七十四內勞字第二九六五○一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八十五勞動二字第一二二二三九六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及第七條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第  三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兄弟姊妹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第  四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  五  條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第  六  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第  七  條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第  八  條  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第  九  條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第  十  條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雇主或勞工違反本規則之規定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
    版主的情況符合第七條及第十條(部份)
    版主顯然没有年度特休假可請~依上開條文,若版主請假,當日不支薪還得扣全勤∼假没准自動不到班,就是曠職,老闆忍你三次就可解僱你,而且申請不到任何補償∼
  • 病假=扣半薪-需附醫生證明  (無證明者算事假或年假)
    事假=扣全薪-需提理由
    年假=不扣薪-不需理由

    除病假外
    在公司很忙的時後要請事假與年假
    若提出的理由不是非常必要與迫切
    主管是可以不批准的
    因為大家都在加班
    有人請假不僅影響進度
    也影響士氣
    真的有事要辦
    也是辦完馬上回來上班

    淡季時
    只要照程序請假
    愛怎麼請都ok的


  • uno筆兒的話:
    ....

    我上次請事假..因為我媽住院開刀...

    結果這件事情被批的很慘......


    我事前一個月有先告知我媽要開刀所以要請假..
    沒想到回去上班後還被批..

    整個有心情難過到..


    還有八點30上班....為什麼8:20分到公司算是晚到+__+

    ===
    這種理由都會被批
    請問貴公司其他人都用什麼理由請假呢?
  • 我覺的要看公司文化及主管機不機車
    若公司原本就不好請假的話,就算請病假也是會被關切。

    像我現在的公司,很多人有特休但不敢請
    因為怕被老板列入黑名單
  • 我的老闆們都很好∼請假都不會問理由(因為他們都知道我一定會把事情弄好)

    通常我請假的時候職務代理人也都不用做什麼事,回來一問∼他們都說:『沒有事情發生。』

    只有萬一有臨時發生的狀況需要協助處理,
    可是通常我都已經協調好萬一發生我料想的狀況發生時的應變措施了(通常我猜到會發生大事也不可能請假啦)

    尤其是長假∼我會寫好很多注意事項,像離職的交接手冊一樣,我會把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寫得很清楚

    一定要和職務代理人協調好,工作一定要交代清楚

    我都是和職務代理人兩個平時就互相幫忙,這樣一個人不在,另一個也可以馬上上手(像我以前和互為代理人的同事,請假幾乎都不用寫代辦事項,只要看週報就知道要做什麼了)

    不過∼有時候最麻煩的是主管請假的時候∼吼∼那真的是開不完的會~"~
  • 難道妳喜歡笑咪咪准妳假
    然後心理記下妳名字扣妳考績的主管嗎?

    基本上主管問理由很正常
    看理由來決定准不准也很正常
    有時候當下不是因為這件原因不准假
    而是很多事情,很多時候,累積了很多情緒或工作來決定

    每個人對於重要事情的點不一樣

    也許主管就是屬於公事大過私事的人?
  • 我幫版主想到一個好方法
    辭掉工作..找一間請假不須問理由的公司
    這樣就兩全其美囉
    這樣也不用工作的那麼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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