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關四年,出來後有十億,你願不願意?

侵占茂矽10億  胡洪九判4年

  更新日期:2007/10/02  08:09 

茂矽集團前董事長胡洪九,除了有太電掏空案纏身,另一件『侵占茂矽十億台幣』的案件,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認為胡洪九確實不法,判刑四年有期徒刑。不過,胡洪九面對宣判,大聲喊冤認為判決不公,不排除繼續上訴。被指控侵占茂矽十億台幣的胡洪九,得知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面對鏡頭,他堅持自己的清白。極力捍衛清白,但胡洪九除了茂矽案,當初因為掏空太電171億元,遭求刑20年。在檢調審理階段,一度被羈押看守所,最後胡洪九以健康狀況不佳為由,以1.5億元交保。天價保金,一度打破司法史上的紀錄。如今法官為嚴防胡洪九潛逃出境,規定他得天天到轄區派出所,報到簽名。茂矽案一審判決出爐,胡洪九說不排除繼續上訴,不過後頭,還有個太電掏空案,正等著他。

  • 那是當然20萬分願意,我要說的是我第一次購買股票就是太電當時炒的沸沸揚揚的,結果虧死了幾十萬ㄋㄟ,現在連當壁紙都不夠格啊................................
  • 我要  ˋˊ
  • 垮台的大老闆  ,照樣吃香喝辣。 
    泛力霸集團虧空數百億元,主謀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債留台灣」逃之夭夭,逃亡時顯然還「身懷鉅款」,要在海外吃香喝辣。

    王金世英過去經常出入時尚派對的精品大戶,看完秀後,立刻下單採買名包、華服。精品業者說,王金世英都先下訂,再找時間試裝,一年要買近百萬的名牌服飾,在精品眼中是超級VIP。

    王又曾也不遑多讓,不但每天吃燕窩養身,一個月要吃掉三公斤頂級燕窩,市價約十五萬至六十萬元不等,且擁有市值三千萬元的賓士名車「Maybach」。

    然而,王氏夫婦不是唯一案例,事實上,許多大老闆就算「破產」,仍過著遠比升斗小民更奢華的生活。

    例如「電訊大王」孫道存搞垮了太電,套牢數十萬太電小股東,他宣稱自己經濟困頓,但他的夫人們與女朋友們,個個坐擁數千萬元豪宅,穿戴都是精品。他的身邊總是美女如雲,即使「變窮了」,還是緋聞不斷。

    不久前,孫道存被撞見與港星劉嘉玲,在台北高檔餐廳共飲紅酒、吃著高檔美食。孫在政商圈以「海派」聞名,據說每次與女友分手,都會送房子補償;但不知孫大老闆有沒有想到太電小股東套牢血汗錢一去不回?

    博達董事長葉素菲虧空六十多億元,套牢一堆小股東,如今葉素菲雖被起訴求以重刑,但生活品味毫不減損,依舊住高級豪宅、出入名車,也曾被人撞見她與夫婿林華德恩愛出遊。大陸台商圈傳言,博達又在大陸「復活」了,營業規模甚至比台灣更大。

    前鴻源集團老闆沈長聲破產後,住神祕豪宅、開名車,到「頂上」吃魚翅還被狗仔隊偷拍到照片;更厲害的是,他跟年輕妹妹「走得很近」,出手闊綽的破產老闆,依舊魅力十足。
     
  • po這新聞的本意
    是在諷刺那些不要臉的經濟罪犯
    以及台灣政府對於這些經濟罪犯的束手無策

    四年十億?
    會不會太輕了呀?

    要不要考慮將重大經濟罪犯
    視為刑事犯
    給他個無期途刑或是乾脆弊了!!
  • 願意∼窮到快被鬼拖走了!
  • 當然囉。不過一定要先把十憶的錢拿到手上,做任何投資,醬四年後出來才不會落空。。。
  • 願意

    四年出來後雖然跟社會脫節

    可是出來不用重新來過

    要什麼有什麼
  • 才不要呢

    這種昧著良心的錢
    我才不要

    我正常的生活
    正當的賺錢
    就算沒那麼多錢
    又有啥關係
  • ㄟ......
    可不可以只關一年拿2.5億啊!
    因為我媽說做人不可以太貪心
    2.5億對我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
    所以剩下的牢飯跟7.5億
    就留給比我更需要$$的人吧~~
  • A-JOY
    A-JOY
    不願意

    四年後就怕有錢沒命花    世事難料
  • 不義之財不拿..
  • OZ 20
    OZ 20
    不義之財.一介不取
    縱使不相信因果報應.也該面對自己的良心

    不過世界上大部分人.是沒有良心的.所以才需要宗教跟應報之說好勸人向善
  • 不願意
    誰知道監獄裡會有什麼可怕的事><
  • 不是假釋這種東西嗎?
    說是四年,但差不多兩年就可以提假釋了
    這樣來講
    關兩年得十億
    我大聲吶喊:我願意
    有這十億我就可以實現所有的願望了
  • 願意~
    反正我現在的日子很無趣  也沒啥讓我覺得有希望的
    如果關四年換十億  我覺得很值得
  • 如果是為了家人..
    我想我會願意...
    但是..
    如果是為了我自己..
    應該不願意..
    因為..
    我花不了那麼多錢..

    呵呵...
  • 也許愿意喔,

    因為年薪2.5億的工作去那裡找?
    就當外派到鳥不拉屎的國家去工作就好了。
    眼一閉,牙一咬,很快就過去了~~~
  • 煎!
    煎!
    雖然我還小自豪自己是個守法公民!
    從不亂丟垃圾,  騎機車絕對帶安全帽,
    連騎摩托車轉進小小沒人的巷子也堅持打方向燈...
     
    可是十憶耶~  我願意!!
    我根本不怕愧對父母讓他們臉上無光
    十憶~  可以讓他們過更好的生活
    而且大不了用十憶的其中一點點錢移個民買個新身份
    根本也不用擔心之後會被人指指點點
  • 我願意~因為我還年輕
    出來就有那麼多錢
    那一輩子都不用愁囉^^
  • 給我十億
    求你
    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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