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腦殘的人,也可以當上法官???

上次有件,襲胸沒超過10秒鐘,無罪
還有件類似的,企圖襲胸但只摸到肋骨,無罪

再來是今天的一則新聞
一位客運司機不慎撞死一位男嬰
結果法官還引用什麼「三角函數」的
認定那是看不到的死角,所以司機無罪
管你什麼三角不三角函數的,就算真的是死角,司機沒看到,是無心之過
但刑法也有一條叫做「過失致死罪」啊~~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也都知道啊~~
結果那位法官竟然還判無罪
連這種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的人,當初是怎麼考上法官的啊???

為什麼不時都會出現這種腦袋瓜有問題的人來當法官啊??
然後做出一些令人諦笑皆非的判決
這種人都能當法官,那我也能當法官,大家都能當法官啦~~
  • 嗯~我自已是覺得不在現場也不了解這件事情始末的人最好不要妄加評論,所以姑且不論法官的判決是否有缺失

    我個人是覺得…那個阿嬤才是要為孫子的死亡負上最大的責任,即使阿嬤自已也很悲痛,但完全不能否認這是她忽視交通安全的結果

    就是有很多老人家過馬路都不看車的,已經變燈了還要搶著過,以為車子會等他們讓他們過完馬路才開車,我相信有在開車或騎車的人真的都遇過綠燈可以通行了卻還有老人家在前面慢慢走要不然就是搶著過完馬路吧?

    身邊帶著無自保能力的小朋友,更應該注意安全,不管是行駛中的車輛還是暫停的車輛,都應該要保持距離,這算是常識吧!

    只能說如果我是那位母親,我也很難原諒這個阿嬤,雖然阿嬤也很可憐,但自已的孩子是因為婆婆的過失而死的…會很恨吧!

  • 法官要判定的時候是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分析 再加以自身的判斷 這些分析有圖表 證人描述 當事者的論述等等 不是你想的[理所當然]這麼簡單 法院所有的判決書都在網路上查的到 在這裡發表看法的時候 有認真的看完判決書了嗎 我想沒有 那你如何證明法官是腦殘呢 你連事實的真相都不了解

    大家說記者腦殘 媒體如此嗜血 很多記者也都不採集雙方意見 只要誰哭的慘就相信誰 哭的越兇的就是正義

    法院是講法律的地方 不是比誰慘 台灣有一個奇怪的習俗 大車小車發生車禍 大車輸 真的嗎 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大車的問題嗎 不一定吧



    很多人的法律觀念都需要再加強 關上電視吧 狗血的新聞已經沒有真相了
  • 光榮DAY的話:
    你所謂的正義是?
    有人被撞死
    肇事的人就拍賠償、坐牢
    這就是你所謂的正義嗎?
    =======================================

    沒錯,我承認我一直以來就是這樣的想法
    也許不太理性,也許有點偏頗
    但是大家難道不覺得,只要是交通肇事致人於死的案件
    多數的肇事者,已經被判得夠輕了,不是嗎??
    尤其是那種砂石車、或是大貨車撞死人的案件,更是多
    每次有這種大貨車或砂石車撞死人的事件,那些司機又有多少是被判很重的呢??
    所以當我又看到有關大貨車或大卡車致人於死的事
    我大都只會將同情心放在死者的身上,不可能會去同情肇事司機
    而且台灣的大貨車以及砂石車的司機,其素質與水準普遍都很差

    大家應該都聽過在砂石車的業者中,有一條極為惡劣的不成文規定吧~~
    就是說,若司機不小心撞到人
    若沒撞死,司機要自己去承擔一切的醫藥費與賠償
    若是直接撞死,則是公司來負責賠償與承擔責任
    所以有些司機撞到人,本來沒撞死,卻會故意去輾斃對方咧!!!
    這種事大家應該都有聽過吧~~

    所以我承認,我打從心裡就絕對不會去同情大貨車或砂石車的司機
    有致人於死的事故,我覺得八、九成都絕對是司機的錯
    我承認我這樣的想法也許偏激,但我就是對開那種車的司機,沒有好感
  • micmic
    micmic

    樓上的  你都承認自己偏激了
    就不該以法律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你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自己的情緒
    但就不能罵法官囉~

    還有~我是刑法組研究生
    我不想要在這裡講法律  但是你可以思考一下
    "什麼是正義"?
    有時候你以為是幫助了弱者  實則未然
    同情  正義  不等於是正面的意義
  • 5201314的話:

    而且台灣的大貨車以及砂石車的司機,其素質與水準普遍都很差

    有致人於死的事故,我覺得八、九成都絕對是司機的錯
    我承認我這樣的想法也許偏激,但我就是對開那種車的司機,沒有好感
    ===========

    我不覺得
    你這種發文水準
    有高過你所歧視的大貨車及砂石車司機多少

    整篇文都看到
    你充滿偏見跟反智的觀點
    對於法官
    對於法律工作者
    現在又多了司機族群

    如果硬要歸咎
    說你是知識者的傲慢
    但其實你的發文裡
    也聞不到太多高教育份子的氣味

    可以很簡單的斷言
    你就是腦殘
    除了反智
    還很耳背

    按照你的開版精神
    如果腦殘是法官的必須條件
    那以您的症狀跟臨床病發來排序

    閣下不是司法院長
    也至少是大法官了

    你對開那種車的人沒好感???
    好個一棒打死
    我不覺得你很偏激
    你只是很腦殘

    根據你的觀點衍申
    再說一次
    我對你開的腦殘文
    也沒有好感
  • 推cosco~~~




    隨隨便便就看不起別人的人

    自己也不會高尚到哪裡去
  • 小咪兒的話:
    笑容不再的話:
    cosco的話:

    版主發這種文才是腦殘

    法官不懂法律常識???
    那你懂多少
    不懂法律能考上法官嗎???

    法官對事件的判決
    一定是基於法律條文
    少數例子會讓社會觀感出現問題
    就在於對法律條文的引用
    和自然心證的不同
    是可以援法出來討論的

    上面兩造例子
    即使有爭議
    也會有法界人士
    依援引法條加以辯證
    不是像你這麼菜場阿婆式的批評

    ===================================

    版主也許真的不是那麼了解法律條文,
    但相信他的發言是基於正義感,
    也代表相當部份民眾的常識認知及直覺反應,
    我想了解法律的人也不用把版主罵得這麼兇吧!

    了解律法限制的人可以好好地將事理進行分析,
    增加大家的正確理解,
    何必用「菜場阿婆」來攻擊一個為受辱女姓發出義憤的同胞呢?
    這種在不知不覺中所流露出的「知識的傲慢」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像落雪常以溫和、理性的態度傳遞一些法律知識,
    這種態度遠比專業知識令人欣賞。
    ==================================================
    沒錯!
    批評別人法律知識不足的人想必都拿到律師執照了?
    也不需要說版主說的話是“屁話”“發這種文的人才是腦殘”吧? 

    說這種話的同時你自己是多有水準??

    還有  對某些人沒有好感不等于“歧視”  ok??
  • 我前面所po的這則新聞,媒體是傾向認定司機有錯,並且指責法官的判決很荒唐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媒體的報導不一定客觀,不一定可信
    那麼同樣的道理
    這位法官認定是死角,而判司機無罪,也未必就是絕對正確的啊~~
    也不是這位法官認定是死角就真的是死角啊~~

    好,假設媒體的評論與法官的判決,都不知正確與否的前提之下
    假設是這樣的前提喔~~  然後再來看這一版一路討論下來的結果
    我看到的是,多數人反而都是在替肇事者講話
    卻幾乎沒有看到有人替死者來抱屈
    我這版的標題確實下得不妥當,若因此來指責我,我沒話說
    但我只希望,大家可以多為慘死輪下的死者來抱屈一下
    因為從以前到現在,有太多太多的性命慘死在大貨車或大卡車的輪下
    那些死者,真正得到司法的正義與公道,又有多少呢??
    難道這些慘死大車輪之下的亡魂,真的都是自己不小心,所以被撞死都是活該嗎??

    我開這版最主要的重點,其實是要點出一個問題
    就是我們的司法,對於這種職業大貨車或砂石車致人於死的案件
    真的都判得太輕太輕了~~  令人覺得人命不值錢啊~~
    而我這版所po的這則新聞,也只是這個現象的冰山一角而已
    再加上我前面所說的,曾發生過,砂石車司機不慎撞到人
    為了不想支付傷者的醫藥與賠償費用,本來傷者沒死,卻會刻意去輾斃
    這種事也是千真萬確,確實存在的~~

    結果這一版的討論結果
    我卻看到大多數的版友,似乎都認為法官判的一定對
    而且沒有人認為死者該得到基本的補償,好像死者是活該的~~
    我是覺得,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
    大家也都有權利去質疑法官判案的正確與否,並不是法官判的就一定是正確的~~
    雖然法官的法律專業知識一定是比我們小老百姓來得更豐富
    但也不代表法官不會有誤判、不會有縱放該處罰的人的時候

    唉~~  總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見解
    也尊重各位的批評與指教
    看來這個話題也討論不出什麼結果了~~
  • 感覺5201314有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
    而且還跳著回應
    建議下次再發這類型的主題時
    多學學馬克吐溫吧
    免得自找尷尬


    『剛找到這則完整的新聞報導....』
    新聞媒體應有的專業度?公正度?
    哼哼!冷笑

    要隨之起舞,請自便
  • 該死的幸福的話:
    感覺5201314有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
    而且還跳著回應
    建議下次再發這類型的主題時
    多學學馬克吐溫吧
    免得自找尷尬


    『剛找到這則完整的新聞報導....』
    新聞媒體應有的專業度?公正度?
    哼哼!冷笑

    要隨之起舞,請自便
    =====================
    請問馬克吐溫對這種新聞
    都是怎麼個回應法呢?
  • 現有法律條文就是這麼規定
    不然你要法官怎麼判

    開口媒體閉口媒體
    媒體看到的資訊證據有法官多嗎
    乾脆以後判決改用電話投票好了
  • 其實我只是想請問馬克吐溫的作法而已...

    我不夠資格論誰對誰錯
    不過法律的制定一定要符合當地的風土民情
    因為服了人心 
    或安撫了大多數當事者或是社會人士的觀感
    人們才有自己應得的正義得到伸張的感覺
    法官不應該輕忽這種社會心理

    社會上如果有太多的不公
    但是又沒有得到公權力應有的保障
    大家一定都會豁出去
    有辦法的一定是私了  沒辦法的就死給你看
    EQ夠的或許暫時自認倒楣  但是心理的變化誰也不知道
    說不定哪天抱個瓦斯桶去你家門口你才知代誌大條

    有沒有罪在美國是怎麼決定的?  大家看過電視吧?
    法官也是人  所以一定也會有思慮不周的地方
    所有聽到這個判決的人一定有三種
    覺得判得可以的  不予置評的  跟覺得法律不公的
    第一種和第三種持完全相反意見的人做良性討論
    並沒有不妥  簡單的投一下票有何不可?
    這不一定要和媒體扯上關係

    台灣的社會都是死者為大
    即便是小嬰兒的父母有錯而使嬰兒致死
    法官也應該找機會說明判決司機無罪的理由
    不然這造成許多人的誤解 
    也不是這個社會上的大眾樂意見到的
    雖麻煩  但是很必要  因為我們的社會是同情弱者
    尊重死者的社會啊
  • 撞死人的司機判的重又怎樣
    他們那些人財產早就脫產光了  根本就不會賠錢 
    不然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
    反正被撞是你自己活該倒霉

    希望那些腦殘法官早日自嚐惡果
  • 看到新聞時真的很火大

    這個法官是怎樣ㄚ

    真的很瞎

    如果他是被害者  他自己還希望這樣判定嗎

    還是被襲胸的人是他女兒的話

    如果是這樣  那些壞蛋就鑽法律漏洞好了

    這個社會永遠都不會有安寧的一天
  • 感覺大家都很激動咧..

    我不太懂法律.也不太想去評論.

    襲胸判無罪..是我.我也覺得怪怪的.

    但另一起交通事故.到有一些想法想發表.

    台灣行人本身的路權觀念本來就很薄弱.

    在加上有一個不成文的東西.大撞小..小撞人.

    永遠是愈大愈吃虧.而也有人說有些卡車

    司機會撞不死人.在倒車壓死.這也是有的.

    但那畢竟是少數.個人在車輛維修界待了十幾年.

    看過不知多少大大小小車禍.也許大家都認為.

    司機撞死人..就是司機不對.但.請問你有到現場

    看過嘛??你了解當時的情況嘛..

    說個實例給大家聽(因時光久遠.無法描述清楚).

    一輛清晨頭班的公車.在天剛亮時就在馬路上載客.

    當一切正常行駛時.突然從安全島跳出一位老伯.

    司機直接緊急煞車..車停了下來了..老伯倒地了.

    警察來鑑定.確定公車沒有撞到老伯(差約1尺).

    但老伯心藏病發..死了...最後結果..司機判賠200多萬.

    請問..公平嘛??公平不公平..我不知道.

    到是司法公不公正..我也不想知道...

    還是過個小老百姓的生活比較好.
  • 5201314的話:
    司機是否真的沒有察覺,也不是司機一人說了就算數
    若他明明已看到,但還是撞上,而為了脫罪,當然會說沒有察覺啊~~
    ---------------------------------------------------------------------------------------------------

    真正腦殘的人,  是哪些不懂開車的人.

    明明有死角.    也不是司機的錯.

    黑的,  非要辯成白的.    死要錢!
  • 4131025
    4131025
    版主才是腦殘
  • 我知道我接下來要寫的東西可能會引起公憤
    但還是忍不住一吐為快:
    如果我是法官
    判決書的內容,針對同ㄧ事實
    不論是敗訴還是勝訴
    我都寫的出來理由
    就是將你要適用的事實套入法條
    也沒有什麼矛盾不矛盾的問題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
    所以
    法官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是理所當然的要件
    但缺乏社會經驗去判斷事實真相
    才是司法無法令人信服的癥結所在
    自學校ㄧ畢業尚未接觸社會即考上的天才型考生很多
    但沒有經過社會洗鍊
    僅憑空想像
    是相當容易做出具有危險性的錯誤判斷
    這種判斷
    不分法官或檢察官都會有
    而且我相信
    檢察官更有這種隱憂.....





  • sherrywu的話:
    如果我是法官
    判決書的內容,針對同ㄧ事實
    不論是敗訴還是勝訴
    我都寫的出來理由
    就是將你要適用的事實套入法條
    也沒有什麼矛盾不矛盾的問題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
    所以
    法官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是理所當然的要件
    但缺乏社會經驗去判斷事實真相
    才是司法無法令人信服的癥結所在
    自學校ㄧ畢業尚未接觸社會即考上的天才型考生很多
    但沒有經過社會洗鍊
    僅憑空想像
    是相當容易做出具有危險性的錯誤判斷
    這種判斷
    不分法官或檢察官都會有
    ==================================================

    +1

    正是如此
  • 我這樣講好了
    我不是法律系的
    但是我幫過一推保險跟著作權法的問題
    不管是私底下還網路上
    你那麼對這些有興趣
    你幹嗎不自己來伸張你自己的正義

    官司的辛苦與累
    你能體會到多少
    在每一個家庭的背後
    有著多少的故事
    你要伸張你自己所謂的正義
    那就拿實力出來
    靠著那些追風補影的報導
    你幹嗎不自己來追究事實

    但真正去面臨更殘障的事實時
    你會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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