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冠華公開道歉了..

三點半直播的道歉現場

但是說真的我實在感覺不出
他對方文琳的歉意和悔意
只是站出來向媒體把事情說清楚而已

  • 什麼叫做~~對他最好的懲罰就是離婚~~
    什麼叫做~~離婚之後  她離幸福又更近~~

    完全是屁話~~不負責又愛偷吃的廢棄物

    我建議大家~~以後在路上看到這人渣~~看一次罵一次~~
    更不要去他投資的溫泉會館~~簡直是淫窟嘛~~
  • **pink  sakura**   時間:  2006/5/11  下午  04:52:56   
     
      加入我的收藏夾 
     
    其實會離婚媒體真的要負一半責任,這就是公眾人物的悲哀吧~~

    如果今天于冠華沒被媒體拍到,而是方文琳自己發現或許有可能有機會不會離婚收場,我是個女生但是我知道很多男生都會有外遇,但是如果能給個機會說不一定他們會迷途隻反雖然機率佔少數,但是我覺得台灣媒體很喜歡幸災樂禍~~總是希望大家沒好下場媒體才有新聞可以炒...

    方文琳跟于冠華我絕得這是他們的家務事他們相處的點滴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明白,因為媒體介入好像變成了大家的事,不過身唯一個公眾人物應該就要有好的典範~~
     
     
     
    =============================

    同意

  • ....................
  • 我感覺不是很誠懇ㄝ
    ~純屬自己感覺啦
  • 只能說昨天讓方文琳獨自出來面對媒體,他就根本不配當人家的老公了,這種人連老婆都不配擁有

    今天再出來說這些話,我想他大概不想混了....
  • mintfresh
    mintfresh
    其實我覺得  他根本不欠任何人一句道歉
    他也不欠這個社會一句道歉
    他沒有對不起我們吧??
    這是他的私事  被大刺刺刊登在報紙已經很慘
    他唯一該道歉的人
    只有他老婆方文琳以及他們的家庭吧
    每次出了這種事  這些人就要出面道歉
    道什麼歉呢?關我們屁事 

    他做錯的就是沒跟他老婆在第一時間好好道歉以及溝通

    對啦  對這個社會上有小孩的人
    可能要教小孩說出軌是壞榜樣
    所以這種人落得人人喊打
    不過久了呢?...大家也是淡忘 
    社會上外遇事件還是一堆..報導責備這些外遇的公眾人物也並沒有對改善社會道德有任何幫助
    只有蘋果日報跟數字週刊是真的狠  是最大贏家
  • 就算道歉也不代表他能繼續在PUB界混
  • 我覺得最不要臉的是,
    他竟然還住原本的家,
    這....
    臉皮還真厚
  • 方文琳是不是把10週年的婚紗照拿掉了...
  • 我看了方文琳的布落格
    真的很心疼她
    難道是說水人不水命嗎
    一看就是個賢妻良母
    這個男人怎麼那麼賤~~~
    還有,她小女兒好可愛喲…眼睛像媽媽
  • 猛一看,還以是九孔扮的
    ---------------------------------

    看到這句

    我笑了


     


  • 。。。  =.="
  • 猛一看,還以是九孔扮的
    =======
    確實很好笑
  • 什麼叫做~~對他最好的懲罰就是離婚~~
    什麼叫做~~離婚之後    她離幸福又更近~~ 
    ~~~~~~~~~~~~~~~~~~~~~~~~~~~~~~~~~~~~~~~~~
    哈  說實在的  他真的不用和大家道歉  他應該和他老婆及女兒說抱歉吧  而且上面這一句話  感覺上  其實他比較想離婚吧  這樣更自由  唉  臭男人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