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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輸遛鳥裸奔 學生遭記2大過2小過

【林志偉】 長庚大學一名大三男學生因為湖人隊輸球,打賭賭輸而裸奔操場。消息曝光後,在校園一時引為笑談,但現在這名學生遭校方祭出兩大過兩小過的重懲,有學生認為校方缺乏幽默感,處份太重,長庚大學則低調回應,希望外界尊重他們的校風。


看到這些照片,您可能就記起這名長庚大三學生,因為NBA湖人隊沒奪冠,他願賭服輸,挑在深夜裸奔,成為校園話題;不過一個星期後,校方對遛鳥學生處以兩大過兩小過,再度震驚校園。

學生本以為校方會一笑置之,豈知祭出重罰,外界褒貶不一,長庚大學校長包家駒則表示,學生遭記過懲處是由獎懲會決定,他不是委員無權參與會議,兩大過兩小過的處分,經與獎懲會全數通過,其中與會委員也有學生,他給予尊重;包家駒也強調,在獎懲會前已經和裸奔的學生溝通過,嚴重表達事情的嚴重性,至於他個人認為,裸奔沒有所謂的對與錯,但是各校校風不一,希望學生和外界尊重也正視這樣的情形,讓一切歸於平靜。

根據私校法規定,只要懲處合法,各校有權自我管理。只不過學生自認無傷大雅的賭注,難見容於校風,遛鳥的代價,在台灣校園裡原來這麼大。

  • 除了台塑相關企業,其他尚不至於影響以後找工作,而且現在的老闆倒不像一些笑長那麼迂腐..
  • 根本是小題大作
    十週心理輔導...該輔導滴應該是那些道貌岸然只會拍馬屁滴學者ㄅ...
    如果今天當事人是連公子或是陳王子...
    可能那些人馬上改口說年輕人真是有活力和有想法...
    不同人會有不同滴結果ㄅ...
  • 那位學生真的滿可憐的
    原本只是深夜裸奔,卻鬧得滿城風雨

    最大歸究的應該是那些"圍觀者"以及新聞媒體吧~

    雖然說裸奔是妨害風化,但當事人並非為了裸奔而裸奔,懲處上應該要"從輕量刑"吧

    而當事人為了實踐打賭的諾言而裸奔,又不是像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這類會妨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如果賭注是要去妨害他人安全的話,即使別人起鬨當事人也做不出來吧~~~
  • 他是在公開場所自摸還是怎樣嗎?
    只是沒穿衣服啊... 又沒有做什麼猥褻的動作...
    用藝術角度來看就好了嘛...

    外國足球比較一天到晚都有人在裸奔...
    真是小題大作..
  • 我想到一個聲援的辦法:
    大白天 請媒體記者就定位
    所有長庚的男同學戴面具脫光光在校園拍照
    看校長要不要把他們通通退學
  • 想到3寶之一的陳重謨先生講了一句"Never"第二天就像狗一樣的跟人道歉•

    至少這對學生說到作到•
    所謂人不輕狂枉少年

    我想那位校長只是妒嫉吧
  • 我覺得處罰太重!
    可以處罰但太重囉!
    有一點替他感到同情~~~~
  • 我覺得處罰太重!
    可以處罰但太重囉!
    有一點替他感到同情~~~~
  • nientiffany貼的是錯誤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234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
    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萬元以
    下罰金。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沒收之。


  • sorry...笨手...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沒收之。
  • 克莉絲霍克:

    我的是舊版的嗎
    難怪這麼便宜
    ^^
  • 我覺得那個人很可憐耶~~
    跑都跑了... 過也被記了...每天新聞講到的時候還要再把照片拿出來一次,再讓大家看一次. 
    如果事情的最後是學校可以減少對他的處分還好,如果不行,他不是很了嗎?
    我想他現在真的是很需要心理輔導... 
  • 我覺得是要處分..但是似乎校方處理太過嚴苛.
  • 我也認為處分太過了
    而且貼照片出來的人才真該死
  • 他還比政治人物守信用ㄋ!
  • 從頭到尾,不過是一個學生打賭服輸,同學熱鬧起鬨,
    以玩笑的心情留下年少輕狂的回憶....跟什麼妨礙風化還是散播猥褻圖片一點都沒關係,跟本不需要看什麼法律條款,因為從頭到尾根本也沒啥大不了...偏偏碰到一堆怕事沒勇氣的師長,幻想自己會被王老闆責罰,下半輩子保不住飯碗,所以只有找學生當替死鬼了,不過,輿論四起,現在已騎虎難下,只有硬ㄠ到底....沒想到,一場玩笑賭注的裸奔,換來了一身俠名;而一個食古不化沽名釣譽的懲罰卻讓一所學校的優良校風隨著主事者的臭名而蕩然無存...
  • 是過重了
    但有法律 有校規
    言出必行 是屌
    但是重點是這種言不應該亂出吧
    一個球賽 是狂熱
    那法國輸了 有多少人要裸奔
    還說裸奔不是為了暴露
    重點是他的行為已經構成啦
    就覺得很煩
    多了個無聊的新聞
  • 校長包家駒表示,在遛鳥事件發生後,他在接受媒體採訪,確曾說過「無傷大雅」的話,但他以為這位同學是在自己家中裸奔,後來才知道他是在校園公然裸奔....
    =============================================
    "他以為這位同學是在自己家中裸奔"??這位"笑長"真會ㄠ,轉的還真硬...在自己家中光著身子跑來跑去,不知何時也用"裸奔"來形容?那麼全台灣每天不知有幾百萬人也在家中"裸奔"?用膝蓋想也知道什麼是"裸奔",所以今天學生們抗議的是身為教育者的反覆無信竟然不如一個年少輕狂?的裸奔學生,這也會什麼台灣教育失敗,校訓還"勤勞僕實"勒!我看該改成"忘八不鳥":可以忘記了四維八德,也不能甩屌露鳥....



  • 蛙
    連署幫幫他吧
    http://cgu.twbbs.org/index.php
  • toro貓咪
    他...
    他是你表弟?

    fg果然是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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