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員工的身分提供我的見解吧.
AF六年前的種族歧視事件的確是庭外和解的. 具AF公司的規定, 有類似牽扯到公司不平等的法律案件一率是庭外和解賠錢, 解雇員工了事. (AF員工守則,開會的時候有討論過) 像是種族歧視, 性別歧視, 升遷不平等待遇, 等等的. 我不知道那個"gift certificate"是哪裡聽來的. ^^" 不過也差太多了吧.
另外, 大家要知道AF一直是小偷的愛店. 我在西雅圖的分店一天平均被偷7-10件衣物是正常的. 所以我們對警報鈴也很敏感. 但是, 我們的規定是一但聽到警鈴, 要第一反應是"cashier 的人忘了把警報器拿下來了" 而不能是以顧客偷了東西來思考. 我們得遵守的程序,
1. 跟顧客道歉. 表明可能是忘了除掉警報器.
2. 把顧客指引到櫃檯, 離開門口以避免客人的尷尬.
3. 確認收據跟衣服.
4. 再次道歉. 希望他們原諒員工的失誤.
AF可能之前是以歧視出了名. 但是現在他們很積極的在改變他們的名聲. 無論是錄用員工方面, 衣服design, 都盡量避免沒必要的紛爭. 大家也不要再嘀咕六,七年前的事情了. 喜歡的就穿, 不喜歡的就別買. 要賺黑心錢的就仿, 想要穿正牌的就去官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