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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公司把她的加班費全轉為待休假,好OVER喔~

好姊妹上班的公司是有加班費的(只要主管簽呈即可)<br /> <br /> 上個月趕案子天昏地暗,平均每天上班14小時<br /> 她很含蓄每天只報加班兩小時<br /> 昨天領薪水傻眼,薪水完全沒增加(上個月加班費應該是一萬~一萬五左右)<br /> 休假倒增加了15天(不含她原本年假喔)<br /> 主管說你上個月辛苦了,好好休息幾天吧<br /> <br /> 是說現在上班族一年休個兩次五天出國都很不好意思了<br /> 15天休假是三星期誰敢休<br /> <br /> 擺明了佔人便宜嘛<br /> <br />
  •  有給休假就不錯了..有的不給休也不給加班費..<br /> 下次記得加班多少小時就要報多少小時..別吃虧了
  • 我的工作是責任制的<br /> 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這種東西<br /> 所以能拿到15天休假真是太爽了<br /> 要是發生在我身上大概會開心到翻過去Orz
  • 我們公司也是只能補休不能領加班費,<br /> 且連續假期來公司加班卻只能補休,<br /> 真的令人很不悅.....<br />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Oops購物狂 之話: <br /> <br /> 其實不是不休,而是休息時是同事cover工作<br /> 不會對公司拍謝,可是會對同事不好意思<br /> <br /> 同事很喜歡這工作,可這次實在是有傻眼到<br /> 不缺錢也不喜歡被凹阿<img alt=""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fckeditor/editor/images/fg/fgicon_28.gif" /><br /> <br /> 樓上有網友說公司這樣是偽造文書,我一定要轉告我朋友<br /> 太有用的資訊了真的<br /> <br /> p.s.他已經休一個星期跟我去台中五日遊,手上還是有十幾天的假<br /> 月中CASE進來,又要連續忙兩三個月了<br /> 哀~<br /> <br /> </blockquote><br /> 因為這幾個月處理過相關案件.所以得到的勞工局答覆是如此.<br /> <br /> 另外附上各縣市申訴專線.<br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九樓 0800-08-51-51;02-8590-2866 <br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 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六樓 02-8590-2729~31 <br />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台北市市府路一號五樓 02-2720-8889 <br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六號 07-812-4613 <br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加昌路六○○號 07-361-1212~9 <br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新竹市新安路二號 035-773-311 <br />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台南縣新市鄉南科三路三號 06-505-1001~2310 <br />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03-925-1000 <br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 02-2960-3456轉6528~6531 <br />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 桃園市縣府路一號八樓 03-332-2101轉6821 <br />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 035-518-101 <br /> 苗栗縣政府勞工局 苗栗市國華路一一二一號 037-357-040 <br />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二號 04-25658588 <br />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南投市復興路六六○號 049-222-2106 <br />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彰化市中興路一○○號八樓 04-726-4150 <br />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05-532-2154 <br /> 嘉義縣政府社會處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東段一號 05-362-0123 <br />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 屏東市自由路一七號 08-7558048 <br />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 台東市中山路二七六號 089-328-254 <br /> 花蓮縣政府社會局 花蓮市府前路一七號 038-225-377 <br />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 澎湖縣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三二號 06-927-4400 <br />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基隆市義一路一號 02-2420-1122 <br /> 新竹市政府勞工局 新竹市國華街六十九號五樓 03-532-4900 <br /> 台中市政府勞工處 台中市中港二段八十九號四樓 04-2228-9111 <br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嘉義市中山路一九九號 05-225-4185 <br /> 台南市政府勞工處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六號八樓 06-299-1111 <br />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號 0823-25551 <br /> 連江縣民政局 連江縣馬祖南竿介壽村博愛路七六號 0836-22485 <br /> 福建省政府社會科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三十四號 082-320195 <br /> <br /> 希望能幫到你朋友或是版上有各項工作條款疑慮的人
  • 這種情況還蠻常見的啊!!!!<br /> 我們公司是加班沒給加班費也沒人敢報補修<br /> 這就是責任制的精神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笨金牛 之話: <br /> <br /> 肯給補休就不錯了啦!~<br /> 很多公司是不能報加班或補休的..<br /> 看年底能否把年假轉成錢..現在就休補休囉~<br /> </blockquote>不給補休又不給加班費的話,是可以去勞基法申訴的。如果那家公司到年底願意讓員工將年假轉成錢的話,那就不需要現在做這種小動作了吧!擺明就是要佔員工的便宜<img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fckeditor/editor/images/fg/fgicon_33.gif" alt="" /><br /> <br />
  • 嗯嗯~~痛苦<br /> 我也是在"強制"你加班時數變補休的制度魔爪中啊<br /> (但勞工局來查一定沒有證據...but詳情不能說1.怕壞老闆會學2.怕被我老闆知道)<br /> 但對於板主的的敘述我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想問<br /> Q:你朋友日薪有到1000嗎?超過的話算賺到咧<img alt=""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fckeditor/editor/images/fg/fgicon_33.gif" /><br /> <br /> 勞基法!?公司最會的就是鑽法律漏洞啦!!<br /> <br type="_moz" />
  • 連15天休假<br /> 這樣誰敢休<br /> 只能分段休<br /> 不然只有休假沒有加班費
  • 好過分唷!!!!!!!<br /> 反正他都給你休了<br /> 就直接放吧!!!!!!!!<br /> 不要一次15天就好!!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Oops購物狂 之話: <br /> <br /> 好姊妹上班的公司是有加班費的(只要主管簽呈即可)<br /> <br /> 上個月趕案子天昏地暗,平均每天上班14小時<br /> 她很含蓄每天只報加班兩小時<br /> 昨天領薪水傻眼,薪水完全沒增加(上個月加班費應該是一萬~一萬五左右)<br /> 休假倒增加了15天(不含她原本年假喔)<br /> 主管說你上個月辛苦了,好好休息幾天吧<br /> <br /> 是說現在上班族一年休個兩次五天出國都很不好意思了<br /> 15天休假是三星期誰敢休<br /> <br /> 擺明了佔人便宜嘛<br /> <br /> </blockquote>真的濫公司耶 如果有能力就走吧<br /> 如果 只能繼續待 只能忍啦 唉<br /> <br />
  • 轉成休假是不錯啦<br /> 但是沒有事先告知的感覺很差<br /> 這感覺會覺得被黑掉錢<br /> 而且很多公司就算你有假有不好意思休<br /> 所以這要是我遇到會覺得....非常不爽
  • 我們公司是沒有加班費滴<br /> 也沒有加班轉休假滴<br /> 我是用青春換來可以休特休的呀
  • 退一步想想~比責任制好多了~<br /> 每個月可以多休一天也好~<br /> 這樣想自己會好過一點~<br /> 不過那麼多的加班費全變成特休~<br /> 真的會讓人很傻眼啊!!
  • <p>轉休假也沒甚麼用吧<br /> 有時候休假還要找職務代理人<br /> 想休長假時又要麻煩到別人<br /> 而且有時太常休假又換影響到觀感</p>
  • 就慢慢休阿<br /> 不要一次休完<br /> 分開休不就好了<br /> 反正是公司自己轉的阿
  • 勞基法規定是加班第一小時1.33倍.第二小時是1.66倍.非出勤日加班則是DOUBLE計價.差很多喔.
  •  真的很誇張<br /> 至少要告知對方阿~<br /> <br /> 這可以打電話到勞工局問問看<br /> 說不定可以有對策的!<br /> <br /> 有時候有些小公司<br /> 的確會仗著自己是老闆就做這樣的事情<br /> <br type="_moz" />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BLACKDEVIL 之話: <br /> <br /> 勞基法規定是加班第一小時1.33倍.第二小時是1.66倍.非出勤日加班則是DOUBLE計價.差很多喔.</blockquote><br /> 我弟也是這樣跟我說<br /> 可是我們公司最多只能加三個小時<br /> 加三個小時50元....<br />  (哈~我撲ㄔㄧ笑了出來)
  • 我還是覺得加班費算現金比較實用<br /> 換成休假我也不喜歡<br /> 這麼多天休假也不敢一直休<br /> 再說,休假的話還有同事要代理職務,這樣心裡也會覺得不好意思<br />
  • 唉~<br /> 現在很多ㄉ公司都剝奪勞工ㄉ權益<br /> 動不動就無薪加班無薪休假<br /> 現在已經是常態<br /> 該叫我ㄇ這些勞工怎ㄇ辦ㄋ<br /> 為了一口飯吃<br /> 還不是要撐下去<br /> 好口憐阿我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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