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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母親同居男友持刀亂砍

女兒衝回房拿空氣槍開槍救母

直到同居男友筋疲力盡後,少女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遭遇家暴時專家建議...

以暴制暴不能算是正當防衛.以免觸法

應該要帶親人離開現場,或躲進房間等安全空間,阻止加害人進一步傷害

如果不是因為有槍

這對母女恐怕會逃不過這一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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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更新日期:2011/08/30 06:30 蘋果日報

【蔡進男╱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19歲少女昨目睹母親遭同居男友持刀割傷、滿臉是血,還大喊:「妹妹救命!」少女不顧安危,肉身力抗護母,卻慘遭割傷頸部,她一怒之下,衝回房內取出裝鋼珠的空氣槍,朝母親男友連開8槍,4顆鋼珠擊中他臉部、4顆卡進胸口,少女趁隙帶母親逃離現場並報警,3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但少女開槍護母的行為已觸法,恐面臨3年以下徒刑。


警方調查,少女歐宜汶(19歲)為保護母親歐碧茹(44歲),開槍打傷母親的同居男友簡財春(51歲),她的左頸被簡持刀割傷15公分刀傷、深2公分,其母則被簡割傷左額,下巴也被劃出10公分、深約1公分傷口。


肉身抵抗遭割頸


警方表示,昨凌晨2時許,簡男喝得醉醺醺返家,由於歐母先前曾提醒他不要喝太多,於是出言質問:「你怎麼又喝這麼多?」兩人為此口角,歐母見情況不對勁,轉身欲離開臥房,卻被簡男阻擋,並抓起一旁美工刀朝她額頭及下巴揮去,當時在另間房內的歐女聽聞爭吵聲前去察看,見母親滿臉是血,便對簡大喊:「你不要再打了!」並衝上前以肉身護母。


簡男拿著美工刀對母女倆一陣亂揮,其間割傷歐女頸部,歐母嚇得大喊:「趕快逃啊!」但她不聽勸言奮力抗簡男,簡男則發狂似地抓起房內花瓶、枕頭等物砸向母女倆,歐女不顧頸部不斷淌血,想起友人送給她的一把空氣槍,隨即轉身跑回房內取槍,她朝簡男一陣亂射後,又再度與他拉扯抵抗,直到他筋疲力盡後,她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稱「不知有子彈」


母女倆逃出後,由獲報到場的警消送醫治療,警方隨後上樓察看,簡男見警員到來,自知闖下大禍,半蹲高舉雙手「投降」,讓警方銬上手銬帶回警局,簡男身上無明顯傷痕,卻不斷哀求說:「我不舒服,送我去看醫生好不好?」他送醫後經X光檢查,才發現他臉上人中、下巴、鼻子、額頭有4顆卡在肉裡的鋼珠,胸口也卡著4顆鋼珠。


警方在醫院為歐姓母女製作筆錄,歐女稱,打傷簡男的空氣槍是友人贈送,她辯稱:「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子彈!」開槍後隨手將空氣槍丟在地上。警方調查發現,她在今年3月曾為友人率眾直搗警局,不但砸破警局玻璃,其友人還打傷一名警察。警方昨已將空氣槍送驗,釐清其殺傷力是否超過20焦耳,初步將簡男朝殺人未遂罪、歐女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但須待簡男清醒完成筆錄後,才能將兩人送辦。


難主張正當防衛


律師林銘龍則指出,歐女恐涉及《刑法》本刑3年以下的傷害罪,甚至是殺人未遂罪嫌,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她遭簡男割傷,立即以手邊空氣槍反擊,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義憤犯案」,得不罰或減輕刑責,但她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意味較深,主張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恐較難成立。


林銘龍說,一般人都認知頸部有大動脈,砍殺該處易致死,簡男持刀割傷歐女頸部、歐母額頭及下巴,恐涉及傷害或殺人未遂問題,兩者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認定為殺人未遂,最重得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針對此案,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分析,若孩童自幼目睹家暴發生,恐因年幼不敢吭聲,但長大後,「尤其是長女或長子通常會有爆發性的動作」,認為歐母受暴恐非首次,而歐女恐因幼時就目睹母親受暴,加上個性較為火爆,才有如此以暴制暴反應。

  • 遭遇家暴時專家建議...
    以暴制暴不能算是正當防衛.以免觸法
    應該要帶親人離開現場,或躲進房間等安全空間,阻止加害人進一步傷害


    根本很難逃離現場好嗎
    上腦的人 怎樣都會把人給扯回去
    被嚴重家暴的人很難保持理智
    房間有個屁用...男人的力氣.....門一踹就爛了

    是說...鄰居適時的幫忙報警其實很重要

    最好在第一次面臨家暴後就離開
    免的憾事發生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功能

    要說正當防衛確實有些困難
    但就傷害罪和殺人未遂部分.確實有疑義
    有的見解.會認為你要避免母親遭受同居人危害可用其他方式
    (例如拿身邊椅子或東西來打同居人的背或手.就可以避免危害等.畢竟同居人是拿"美工刀")
    而槍枝(不管是空氣槍或是仿真玩具槍.真`槍)本就是爭議性大的東西..
    (大多數一般民眾要拿還拿不出來)
    所以該歐女有殺人未遂的客觀條件
    至於有無故意殺人的主觀條件...那就得靠檢警偵查出來

    法律是死的..對於現今變化多的社會..要靠有些只有利益才會出現舉手的立委來修訂(或是選舉前爲討好選民才修訂).確實有些困難
    (偏偏利益相關的就是特別快.ex:ECFA.中藥等等)

    很多法律人怒吼:現今是亂法時期!!
  • 這個媽媽本身的問題也很大
    竟然跟這樣一個人渣在一起
    不僅自己受害也連累了女兒
  • 黃老諧的話:
    這真不知如何說起

    除了警察和歹徒

    有誰沒事會把槍就放在身上

    以便隨時掏出自衛或反擊

    又不是西部牛仔

    雖然這個女生也不是泛泛之輩

    但事情一碼歸一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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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女生似乎也跟朋友一起在外鬧事過

    聲稱空氣槍是朋友給的

    不過我在想...今天她會帶槍在身上

    應該是這個同居男子之前就有家暴過她媽媽或她自己的紀錄

    所以這種持槍救母的場景恐怕已經在她腦中演練不只一次了

  • 雖然女生有槍這個行為很奇怪
    可是我覺得如果是我的話也會以保護媽媽為主
    誰再那麼危急的時候還會想到會不會觸法阿
    有些情況根本就跑不掉或沒力氣反抗
    當然是要借助外力了

    是情有可原啦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功能

    怎麼焦點一直放在這個女生身上?始作俑者就是那個爛人嘛!她一個小女生挺身保護媽媽真的很了不起耶!發酒瘋的人是很可怕的,力氣又大。光憑兩個女人的力量是根本打不過。認為可以躲的過的人,你們根本就沒有看過發酒瘋的人吧?

    也還好她拿的只是空氣槍。若這是兒子就會真的直接拿刀和他互砍了,哪有機會讓他最後可以在警員面前下跪裝可憐?根本就是個臭卒仔!只會欺負女人的臭卒仔!

    我這樣講不是說我贊成她可以用空氣槍以暴制暴。而是冤有頭債有主,先去討論這個男人到底有沒有蓄意殺人才是正確的程序吧?(用喝醉酒這個理由根本就是放屁!)
  • 回 菜刀~

    這個男的是不是蓄意殺人

    新聞中有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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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為此口角,歐母見情況不對勁,轉身欲離開臥房,卻被簡男阻擋,並抓起一旁美工刀朝她額頭及下巴揮去,當時在另間房內的歐女聽聞爭吵聲前去察看,見母親滿臉是血


    簡男拿著美工刀對母女倆一陣亂揮,其間割傷歐女頸部,歐母嚇得大喊:「趕快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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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著額頭跟頸部揮刀

    這些都是會致命的地方

    不過我想男子應該會說自己酒醉什麼都不記得

    不知道法官會不會採信這樣的說詞?

  • 記不得是最好的說詞 叫人怎麼往下問
    聽到膩了
  • 菜刀的話: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不要說動機了
    可能隔天連記憶都沒有
    看來判定簡男有殺人動機的機會不大


    =============================

    最好是啦,那還聽的懂別人罵他,還懂得拿美工刀砍人?那他怎麼不拿指甲刀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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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工刀砍人?
    所以我說機會不大
    如果是西瓜刀 菜刀
    那機會大些
  • 我的看法也是很難主張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在法律上有其嚴格要件,不然就容易被懂法的人濫用...
    但是這種情況有機會改主張防衛過當,而非殺人未遂。

  • 被長期家暴的人哪裡會想到對方劃刀的力道是不是有殺人動機
    真的只會一心想保護自己跟家人
    腦裡甚至只有存在生死一線間的念頭
    不是死就是活

    但沒經過的人...總是能頭頭是道
  • 罪魁禍首是媽媽 不要跟這種人同居不就沒事了嗎 會酗酒家暴的人通常都是累犯這種情形絕對發生很多次了還不是因為縱容 像網友說的害了自己也害慘女兒 也難怪女兒鬧事在問題家庭長大的小孩可以很正常的真的是歹竹出好筍

  • 王小晨的話:
    被長期家暴的人哪裡會想到對方劃刀的力道是不是有殺人動機
    真的只會一心想保護自己跟家人
    腦裡甚至只有存在生死一線間的念頭
    不是死就是活

    但沒經過的人...總是能頭頭是道
    --------------------

    形容得頭頭是道
    難道妳經歷過嗎?

    真心覺得FG 95%的女人都應該當法官
    不然很多判決老是與妳們的期望不符
    開個版罵一罵
    然後不了了之


  • 難怪PC的說台灣是鬼島

    繼恐龍法官判性侵小妹妹的人無罪  當義工救人反被判刑 以及虐殺貓只是罰罰錢了事....

    又一個無法體會當事人當下的心情轉變的旁觀人...
  • 可以體會當事人當下的心情轉變的旁觀人...
    又對當事人有什麼幫助?
  • 13-954的話:


    形容得頭頭是道
    難道妳經歷過嗎?

    >
    如果有呢?
    也許你會覺得”那有怎樣”
    我也覺得不怎樣
    就算以前幾乎天天上演
    我跟媽媽都一起走過來了

    真切希望 天下的受虐婦女都能遠離家暴的決心



  • 大圓滿的話:

    13-954的話:

    美工刀砍人?
    所以我說機會不大
    如果是西瓜刀 菜刀
    那機會大些

    ==================

    911恐怖攻擊 就是 一把美工刀 加 民航客機 變成巡弋飛彈~

    死了兩千四百多人.

    -------------------------------------------

    怪了 我是法官嗎? 我判了簡男無罪嗎?
    我不能針對報導內容發表一下對於殺人動機的看法嗎?

    妳要不要去當陪審團?
    那完全是被挾持的人太懦弱
    左右都是死
    要是我的話
    拼死解決一個是一個
    最低限度也要死拉著 限制對方的行動

  • 那你也應該被美工刀砍一砍,再來說會不會致死。

    我倒是真的有遇過發酒瘋的人,還好扁的不是我,被扁的那個人後來都送醫院了。別說是女人了,連男人也架不住。

  • 王小晨的話:
    13-954的話:


    形容得頭頭是道
    難道妳經歷過嗎?

    >
    如果有呢?
    也許你會覺得”那有怎樣”
    我也覺得不怎樣
    就算以前幾乎天天上演
    我跟媽媽都一起走過來了

    真切希望 天下的受虐婦女都能遠離家暴的決心

    -------------------------------

    是阿 有又怎樣?
    重點是妳現在可以好好的坐在電腦前po文
    另外現在妳的生活好像過的還不錯

    還有
    受到家暴的不一定只是婦女
    妳憑什麼斷定沒經過的人...總是能頭頭是道?
  • 台灣法律真奇怪

    都要人死了才惋惜

    像這種本來就應該算正當自衛

    判那男人去關才對啊 沒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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