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願意為愛走天涯嗎?

如果和另一半走到結婚那一步
但對方希望你搬到他工作的地方(舉例說大陸)
這就代表妳必須放棄自己的工作過去
這樣妳會願意嗎?
還是會當遠距離夫妻呢?
還是維持現狀呢?

雙方都是適婚年齡(30-35之間)


  • 黃老諧的話:
    一定要走那麼遠嗎??

    我年紀大了

    恐怕力不從心
    =============
    我那時是年軽比較有勇氣

    超過30的話∼我可能也會愈想愈多

    愈没勇氣離開故郷
  • 雖然說是有娘家的支持
    但是娘家沒有賺錢
    一直都在和我拿錢(每個月兩萬的生活費而已)
    父母年紀大了
    也不好讓他們出去工作
    但是如果把這個重擔丟給未來的老公又不大好
    (他薪水也不算多)
    丟給手足也不公平
    (畢竟哥哥有自己的家庭也有在給父母生活費)
    還是說我把自己的存款給他們就好了呢?



  • 要給父母親 看他們收不收?

    我的話會給 自己也會慢慢存一些..

    只是想問你的另一伴想法是??

     

  • 基本上 我不會因為對方工作或要求 就放棄自己的工作
    像版主的例子 跟著過去大陸 然後呢?
    做家庭主婦當伸手牌嗎? 天天呆在家等先生回來嗎?
    除非我在對岸也可以找到工作 不然為愛走天涯的代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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