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申請國賠 真的有道理嗎?

宜蘭蘇花公路坍方,造成20多名大陸遊客失蹤傷亡,如果這些失蹤者真的不幸罹難了,目前每個人至少可以獲賠510萬的保險賠償金,不過,這些陸客家屬是否申請台灣的國家賠償,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可以提出申請,但前提之下,必須認定有人為疏失;而旅行社公會下午也派出律師,與家屬溝通協調。

如果是台灣人在大陸發生事故
也可以提出國賠嗎?

  • 東星大樓的住戶可以去抗議一下
    打官司都贏了
    當時的台北馬市長還不賠

    我們是次等國民嗎?

    真的想不透怎麼會這樣對台灣的百姓

    中國的形象已經很糟了
    可是有時我真的覺得
    是被國民黨政府搞爛的更糟

  • 叫對岸的十三億人每人先納稅
    一年就先繳100塊錢台幣就好
    然後我們再考慮合不合法賠不賠

    馬英就要是較不了對岸的十三億人每人納區區100台幣的稅
    不要在那裡亂叫 說要國賠 憑什麼?
    健保過來用過了 現在死了人要給錢?? 開玩笑!

    要不 叫馬英九用國民黨黨產賠 我比較沒意見
    (話說回來那也是人民的錢)
    但是這個人叫他拿錢出來不如叫他割塊肉還快一點

    太可惡


  • 再說
    國家賠償應當是指公務員有疏失
    現在也應該要先叫毛治國記過下臺
    行政院找也要下台
    不然國民黨政府是在扮家家酒嗎?
    要國賠了 但沒有人做錯負責?
    這是什麼邏輯?

    若是沒有人被記過下台
    那我們為何要國賠?
  • 那千島湖事件
    要不要也叫他們國陪處理!
  • 看到這則新聞就生氣
    憑什麼拿我們辛苦的納稅錢去賠給中國人?
    他們又沒繳稅,憑什麼要我們國賠
  • 荒謬的憲法下
    所衍生的荒謬法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章第二條:「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中華民國領土
    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
    意淫的極致境界? 

    反之
    台灣人民在國外有麻煩的時候
    是否要向中國大使館求救???
  • 是還有備註若是人為疏失才能申請
    但 人為疏失的界定是什麼?
    誰能給台灣人民清楚的交代?
  • 一廂情願.
    一廂情願.
    對岸也是中華民國人!?
    拜託,不要一廂情願自作多情了好嗎?
    你去抓100個對岸的人問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看他們認同自己是哪一國人
    有回答後者的叫你聲爹

    自己看看對岸人如何的評論中華民國吧(中國評論通訊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4/8/7/4/101487495.html?coluid=123&kindid=0&docid=101487495

    也奉勸馬英九當局,不要妄想“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平起平坐。這是因為台灣只占中國一個極小的地方,無論是人口、面積,還是經濟、外交、軍事等根本無法與大陸相提並論。作為中國國號的“中華民國”早就被中國絕大多數人唾棄了,“中華民國”已成為中國歷史名詞,早在一九四九年後就不存在於中國絕大部分的大陸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也不承認“中華民國”
  • 對不對呀你說
    對不對呀你說
    那些喊阿扁如何如何的
    聽了真的快昏倒
    現在是2010年有沒有看日曆呀?
    兩年半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算短呀
    總統任期都過一半了
    我看你們好像巴不得阿扁回來當總統一直當下去呀
    一直提阿扁好像很懷念他嘛
    那幹麻關著不判呢???
    話說回來
    民進黨比國民黨好的地方在於
    遇到這事絕不會當凱子國賠大陸人
  • 匈奴不用蓋房子的話:
    我的英國朋友前幾天踩到水溝掉下去受傷了
    但是水溝蓋不見
    而且路燈又不亮

    明顯是公務員的管理不當

    這樣子可以叫我的英國朋友提出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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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面已經把國賠法Po過一次
    您可以對照一下

    依照法律規定來說
    我認為可以
  • 台灣人之前去大陸旅遊的千島湖事件

    當時大陸有國賠給台灣受難者家屬嗎?????
  • 匈奴不用蓋房子的話:
    我的英國朋友前幾天踩到水溝掉下去受傷了
    但是水溝蓋不見
    而且路燈又不亮

    明顯是公務員的管理不當

    這樣子可以叫我的英國朋友提出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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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賠償法第 15 條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
    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換句話說, 假如您有天在英國

    踩到水溝掉下去受傷了
    但是水溝蓋不見
    而且路燈又不亮

    英國政府願意賠償您的話

    您的英國朋友在台灣得到賠償

    您不覺得很合理嗎?

  • 身分不是問題 陸客家屬擬提國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30/8/2fyht.html


    至少510萬
  • 當初瞎了眼
    當初瞎了眼

    馬政府親共親到沒自我尊嚴了,
    馬英久2012年別想我再投給你!
  • 510萬不是保險之類的嗎

    馬英九是錢太多喔
    小林村 88水災 國道走山
    怎麼不也一起賠
  • 匈奴不用蓋房子的話:
    TO 喬伊阿曼達

    您講的我都懂

    所以照我上篇最後的回應

    中國人是外國人

    若查出這次的天災屬政府的處理不當

    國家賠償法第 15 條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
    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於法有據是賠償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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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我不清楚耶
    我沒去過中國大陸, 也不是很關心
    我不知道中華民國人民在中國大陸是不是享有跟中國大陸人同等權利

    我一直都是針對您的英國朋友提國家賠償的問題回應您的疑問
  • 510萬好像是保險費用....
    若要再國賠給阿陸仔的話.....那麼...那些腦殘法官放出來的殺人犯,性侵犯,又再度犯案,被害人家屬是否也可申請國賠?
    小林村的人是否可以國賠?
  • 他們真的很可憐...

    但是,出席個電影活動都不承認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現在要賠錢就認可中華民國政府了喔?

  • 所謂國賠
    其實就是你我他,我們這些老百姓的錢
    注意!!
    老百姓是不包括大老闆唷~
    他們有XX基金會,不僅不需繳稅,有時還有XX補助金可以拿~
    所以我們台灣政府的錢9成9都是一般老百姓繳的~


    台灣=中華民國
    大陸=中華人民共合國

    我都不知道大陸人哪時變成中華民國的人民了耶!!
    不過我知道大陸人都說我們台灣人是"一家人"啦!!
  • 我只能說 非常不合邏輯也不合理
    第一個沒繳稅
    第二個你都沒在這裡設籍耶
    第三..台灣國賠不是那麼好過  東興最後是和解吧 小林村也沒有 還有之前有那個厚豐斷橋...那種都不能過了...如果蘇花可以 那我還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


    千島湖...我怎麼聽人家說後來證據都不見了 不見了沒辦法賠阿(不是不賠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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