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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就有人豬腦到颱風天去觀浪??警察何必辛苦親自去罰?

颱風天跑去觀浪海巡勸離 開十四張勸導單
更新日期:2010/09/19 10:35

凡那比颱風侵襲台灣,桃園地區出現間歇性豪大雨,岸邊風大雨大,不時長浪拍到岸邊,激起幾層樓高的浪花,有部分民眾竟然為了想看浪花,冒險前往竹圍漁港海邊,立刻被海巡人員勸導,根據二三大隊大隊長蔡穎傑表示,目前已經開出十四張勸導單,進入警戒區有四車十人,經過勸導之後,民眾也相當配合離開。


 海巡人員強調,颱風天應該要待在家中,這個時候到海邊也相當危險,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前往海邊觀浪,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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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情一點都不值得同情...還有那種硬要登山的團....再來發生山難...
  • 開單沒用啦!

    應該立法改簽切結書--------例如

    "本人XXX確認警察人員有誠心勸導, 但本人保證自己絶對會照顧自己,

    若有意外, 本人自願放棄被首先急救的機會, 以節省國家資源, 把機會讓給更需要救助的人."

    然後警察要錄影存證.





  • 贊成立法,
    那種明知颱風要來還去衝浪, 觀浪, 登山, 釣魚的人,
    (就是在颱風天從事危險自娛活動的人)
    就算遇到危險也不用派人去救他們,
    反正是他們自願把自己的生命曝露在危險之中,
    死了也是自己造成的, 怨不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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