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小孩 請想清楚再生

「媽媽別走!」年僅四歲的郭姓男童苦苦哀求泣訴,但他的母親、卅一歲鄭姓單親媽媽卻充耳不聞,執意將孩子丟在派出所內,還要員警找前夫來帶小孩。種種令人難解的行為,只因鄭女經濟壓力太大,養不起孩子,讓員警無法置信。

 騎著機車、載著年僅四歲大兒子,鄭姓婦人來到台中縣國光派出所前,一下車便拉著小孩進派出所,將手機丟給員警,留下一句「孩子養不起,請連繫前夫來帶小孩。」接著便轉頭、打算走人,讓員警看傻了眼。

 鄭女告訴警方,去年離婚後,四歲、一歲的兩個孩子監護權都歸她,但壓力實在很大。目前只靠賣飲料維生,再加上生意不好,根本難以生活,為了經濟負擔大,曾一度想尋短,也向社會處、公所等單位求助,但都沒法解決。

 鄭女說,她逼不得已,決定將四歲大兒子交還前夫扶養,但都聯絡不到前夫,加上不知道對方住處,才會帶小孩到派出所,請員警聯繫孩子的父親,將小孩接走。

 話才說完,鄭女又打算一走了之,執勤員警追上前要她不能把孩子丟著不管,但鄭女卻裝做沒聽見,小孩站著不斷哭泣、呼喊媽媽,員警只好衝上前勸阻。

 鄭女情緒相當激動,見到小孩緊緊跟在身後,她還一把將孩子推開,所幸員警一把扶住差點跌倒的男童。當鄭女要騎車離開時,兒子兩度爬上機車,也都被推下來,直到孩子第三度爬上車,員警看不下去,乾脆一把搶走鑰匙。

 鄭女這時乾脆丟下機車徒步離開,小孩看見媽媽不要他,也緊跟在後哭喊追著,員警追趕了數百公尺,終於攔住她,帶回派出所安撫情緒,並透過車籍資料連繫上鄭女的父親。

 警方聯繫鄭女已經再婚的前夫,他說當初離婚時,是鄭女堅持要求擁有孩子監護權,幾經溝通,最後只好將孩子交給鄭女的父親帶回照顧。

後來看到新聞
前夫還說"當初不想生 是她堅持要生的"
唉~
不管男人女人
要生之前請想清楚
孩子是一輩子的責任
他們是無辜的!!
  • 孟歆的話:
    某些想靠生小孩來綁住男人的女人

    真的很可惡又沒人性自私到極點

    有沒有想過 萬一綁不住

    那小孩怎麼辦?!

    這種女人 是人都瞧不起!!!

    曾看過女人EQ之差

    居然還會跟自己小孩子吃醋

    怪老公只愛小孩不愛她

    就虐待小孩 真的是有夠變態!!!


    也曾看過責怪小孩說

    要不是你 老娘就不用跟這個爛男人結婚

    都是你害的

    然後餵一口奶 就從小孩的頭巴一下

    看小孩吐奶 就在旁邊笑

    那個小孩才九個月大.....


    所以拜託

    婚可以隨你意去結

    但是 小孩不要隨意生

    愛可以隨你意去做

    但是 請不要隨意懷孕

    更不要出什麼狀況就全怪到男人頭上

    女人自己也要負責任 OK?!
    ----------

    要不是跟妳不認識我還以為妳在說我媽咧~我媽就是這種人

  • 那媽媽的行為將造成孩子巨大的恐懼感

    隨時隨地都得擔心何時再次被拋棄~


  • 之前版上有水水問是否要離婚

    我也是很衷心的建議

    如果考慮之後發現離婚生活反而過的不好

    就先緩緩     先讓自己身邊有錢

    才能讓自己及孩子有穩定的生活

    若真的無法再與先生下去

    在經濟的考量下     先把孩子留給先生 ( 或經濟較佳的一方 )

    等安定後再把孩子接來一起生活

    可是.....會被說

    女人就是喜歡過爛泥巴的生活 (  不離婚的話 )
  • 我昨天看了新聞,小男孩驚慌大喊媽媽的那一幕真是叫人心酸。做母親的對一個無辜的孩子和不相關的員警耍性子,連生父也一付事不干已的態度。
    後來看那孩子委屈的坐在樓梯上抱著玩偶哭泣,著實覺得什麼天下無不是父母真是個屁話。
  • 晚上回家看新聞
    說有許多善心人士想領養小男孩
    這個媽媽又反悔了
    在鏡頭面前說自己怎麼可能捨得
    就算妳是捨不得
    但在警局前面的那些行為
    已經無法抹滅地傷了孩子的心了

  • 不 不是想清楚再生

    有兩個選擇

    一個是不要生(這是絕大多數男人值得的對待)

    一個是已經拿到錢或確保這個dna可以讓你寶貝衣食無缺時再生
  • 有能力負責自己以後
    才有資格負責另一半或孩子
  • 心好痛
  • 我沒看到新聞
    但是媽媽有沒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的生活也不好
    所以不想孩子跟自己一起受苦?
    因為媽媽也求助過社會機構
    但找不到辦法解決
    所以才出此下策??
  • 真的很噴淚的新聞....
  • 她把摩托車賣掉
    至少也有幾千塊吧?
    離婚時堅持要小孩
    就要有決心撐下去
    聯絡不到前夫就丟到派出所去
    算什麼
  • 打從我發現

    我會

    1.吃我家狗狗的醋 進而虐待牠

    2.把養了3年的兔兔給熱死

    3.兔子死後沒多久夢到我沒照顧好狗狗也害他死被驚醒


    4.兔子死時哭到無法上班被店長趕回家


    我已經告訴自己

    除非我變的大方  負責任


    否則此生不再養任何寵物.....包括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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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養不起的生一堆
    我想要一個 都沒有  (時候未到 ㄏ)

    有的沒小孩 老公還是愛你很幸福
    有的生一堆小孩 老公還是外遇亂搞

    生了有事 不生也是有事
    只能遇上哦 就去面對
  • 早上看蘋果
    這媽媽說
    不是真的要把小孩丟掉
    帶去派出所只是因為一時氣憤
    不知道如果她老了以後
    小孩因為一時氣憤把她送到老人院去
    然後再回頭跟她說
    只是一時情緒化
    她接不接受
  • 看了畫面也覺得那一幕好可憐

    雖然監護權是媽媽的 ` 但若媽媽無力撫養`

    那生父就算再婚` 就沒責任了嗎?
  • 今天還看到另一則
    一個媽媽把五個月大的女兒丟給保姆後
    就不聞不問了
    保姆傳簡訊打電話給她
    最後這媽回傳說不要女兒了
    保姆只好帶著小女嬰找警察幫忙
    真的很過份的媽媽
    過份至極!!!
  • 小孩真的很無辜

    那個媽媽心也太狠了吧....
  • lunlun87的話:
    她把摩托車賣掉
    至少也有幾千塊吧?
    離婚時堅持要小孩
    就要有決心撐下去
    聯絡不到前夫就丟到派出所去
    算什麼
    ===========
    從新聞看來她應該沒有堅持要小孩的扶養權
    是男方不想要
    一般法院判定只要有一方堅持不要
    撫養權是判給沒意見那方

  • 唉...不要小孩當初做什麼生
    現在面臨到現問題才要把小孩推來推去    誰的說法是真的也不知道
    只是這個媽媽的作法真的是很誇張  當警察局是幼兒所哦  
    如果其它人有樣學樣  警察們都不用做事情了

    難怪現在小孩偏差嚴重   想法態度都很差勁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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