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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死刑犯的犯罪紀錄 尤其最後一個根本不值得原諒

1.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2.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3.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4.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5.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6.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7.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8.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9.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10.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11.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12.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13.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14.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15.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16.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17.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18.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19.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20.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21.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22.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23.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24.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25.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26.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7.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28.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29.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30.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31.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32.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33.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34.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35.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6.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7.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8.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39.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40.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41.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42.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44.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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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後一個死刑犯寫就是不爽才殺人
我真的不懂法律要保護這種人的人權到底是幹麻
  • 廢不廢除死刑跟本就不是重點
    該怎麼輔導教化人心端正社會風氣
    預防勝於治療

     

  •  救了他們44個人,可能就要多死四百四十個人吧!!
    不是人還要給他們講求人權,那其他人就不必有人權嗎!!
  • 叫人權團體跟這44人住在一起,一個月就好~~讓人權團體試試跟禽獸住在一起的感覺,讓這些人試試威脅的感覺~
    昨天有一位修女出來哭訴說 不要以暴至暴來處理~~ 如果犯下滔天大罪而沒有法治來處置,這社會就完全沒法規,這社會會亂成什麼樣子,更才會造成更多以暴至暴的問題產生!!
    養這些死刑犯的吃,住等等費用,可以給多少弱勢團體的幫助,關在裡面的不愁吃住,而邊遠的學校有多少小朋友,每天只有吃學校中午的那一餐~想想真不值得~
    怕處死刑會造成冤獄,想想這種話,居然由我們法務部部長口中講出來~~ "冤獄"也是你們這些法官.檢察官的所造成的不是嗎??要去查明事情的真相,事情明察秋毫後,該當何罪就該執法!! 以前不是常說: 殺人一命 還一命 !! 是就是 非就是非 !!


    ***********************
    講得很好
  • 跟投名狀一樣 做錯事就是該就地立法
    不然怎麼管成千上萬的人 定了規矩 就要執行
  • 廢除死刑??
    我覺得這些人渣死一次都不夠!
    只是死還太便宜他們!應該讓他們在死前也嚐嚐被人凌虐的感覺!

    要社會上的人給那些死刑犯機會
    那誰給那些慘死他們手裡的人機會?!
    誰給那些受害者的家人機會?!

    人家不是沒給過他們假釋
    結果還不是再犯!
    這種人不死誰該死啊?!
    前王部長還說甘願為他們下地域
    真他x的~妳家若是有人被這種人殺害
    我看到時妳講不講得出這種話~
  • 把她跟這44個將要被處死的人弄在一起
    弄她去感化吧∼∼
  • 那些X根本不配稱為人!根本是魔鬼!當然該下地獄
    王X瘋這麼愛去地獄 一定要跟他們搭同班車呀!
    一顆子彈 一管毒針都太太太太便宜這些魔鬼了!!!
    古代那些虐刑才是最適合他們的!反正他們應該也很讚賞這些變態手段!!

  • 這讓我想到前幾年最夯的日本漫畫電影"死亡筆記本"

    只要被主角寫在筆記本上的人都會死
  • 天阿~
    這些犯案紀錄未免也太可怕了吧
    我看到都起雞皮疙瘩了



    而且也覺得好難過唷

    今天看到一篇報導
    其中的文字寫說
    「為什麼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死刑犯作案時給過被害人機會嗎?」

    是阿!!
    他們在犯案的時候
    有給過被害人一個機會嗎
  • 我以為死刑犯很多哩...

    看來法律本身已經很厚道了
    反死刑也可以呀, 送到反死刑的家裡
    去充分保護死刑犯, 去相信只有上帝能定他們的生死
    然後寫本書或受訪問, 來昭告大眾: p

    愛狗的多的是把狗帶回家裡去養的
    一樣的善心, 做法也要一樣呀~
  • 會有不少人反對廢死刑
    我想最大的原因是在站在加害者的條件上看
    基本上這些起笑的人
    鄉民有說了一本美國記者出的書
    講了這些起笑的人 唯一能改變他們的只有"愛"
    大部分家庭背景成長過程都是被虐待或是破碎的
    那些人會覺得就是因為沒有受到好的對待才會作亂
    站在這角度看 那些人
    是因為那些因所以才會這這些果
    可是齁
    那些人就不幸的出生在那些環境人格上也已經出差錯了
    他們根本不覺得他們犯這些法是錯的
    起笑用殘暴的方式殺人的 哪會想到會被死刑 都麻幹下去再說
    本質上就是該與人隔離或是剷除
    說到底
    個人覺得除了加害者該死刑之外
    原生家庭也得一併負責
    沒有資格給孩子好的環境和教育
    就請不要生 要生的就滅掉 這樣有點偏激但應該可以改善不少吧
    如果大官員不敢簽字或是執行 那就看判決書 讓受害者家屬的決定或是請自處置他們 (法務部分冰冰姐是個不錯的人選)











     

  • 這根本就是魔人特輯@@

    看著看著...竟然覺得實在太精采了...

    反死刑是想看到更多精采故事吧...
  • 等等

    這些人都沒被執行
    搞什麼
    還有假釋期間犯案的
    還有20年前就被判的
    搞什麼呀
  • 1.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
                                                             .
                                                             .
                                                             .
                                                             .
     45.王清峰:廢除死刑制度,放出44名死刑惡棍繼續為非作歹,隱藏性危機造成無數人民生命受威脅,等同間接連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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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

    這位第45位才是罪該萬死吧~

    哈哈~
  • 「為什麼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死刑犯作案時給過被害人機會嗎?」

    ==========================================================

    +1

    機會不是亂給在不對的人上
  • 只要不是像蘇建和那種疑點重重的
    證據確鑿,沒有疑意的案子
    ~~
    +1.


    廢除死刑??
    我覺得這些人渣死一次都不夠!
    只是死還太便宜他們!應該讓他們在死前也嚐嚐被人凌虐的感覺!

    要社會上的人給那些死刑犯機會
    那誰給那些慘死他們手裡的人機會?!
    誰給那些受害者的家人機會?!

    人家不是沒給過他們假釋
    結果還不是再犯!
    這種人不死誰該死啊?!
    前王部長還說甘願為他們下地域
    真他x的~妳家若是有人被這種人殺害
    我看到時妳講不講得出這種話~
    ~~~~
    +1

    記得之前謝啓大不是也說要原諒青少年犯案要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結果被搶了之後不也開記者會向大家道歉之類的

    今天看到記者問王部長說若是這些死刑犯殺害的是你的家人

    你會原諒他們嗎

    王部長說∼會             (
  • 23.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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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我今天在yahoo新聞上看到,這案件倖存的阿媽,說她好怕~這傢伙一直遲遲不沒被執行死刑,如果放出來不會放過她

    而且這四死內有三個小孩子,都被活活的燒死

    阿媽說她現在都不敢看到人家賣烤雞,一看到就會跟朋友說我們繞過去好嗎~我不敢看~
    一看到她就會說到她那三個可愛的孫子的慘死~

    這種畜牲不如的傢伙,前部長竟說要為他下地獄

    **
    而且這44個還不包括,那個殺了國中女生,還對鏡頭做鬼臉,說如果出來要殺了法官那個傢伙喔~
  • 這些都不是人呀

    跟他們說人權? 他們是以剝奪他人人權為樂的畜牲呀

    可我最不爽的是前部長還說: 我不想雙手沾滿血

    從頭到尾我我我, 還說不是個人理念凌駕法律
    妳法務部就是要執法呀, 就因為不想, 所以拖下去
    什麼跟什麼呀?! 下台剛好而已










  • ///ooo///
    ///ooo///
    該執行的終究得執行
    別再浪費我們的納稅錢了
    花錢也要花在有意義的地方啊
  • 把這44個人關在一起?
    再每一個人配給一個兇器
    反正他們都是嗜殺的人
    就讓他們自己解決好了
    也讓他們體驗被人殘殺的心情
    好像有點殘忍?
    不過我真的覺得比一槍斃了他們更能懲罰他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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