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菊花上銬惹議 懲處5警官
【洪紹欽、蕭夙眉╱台中報導】中縣豐原市一婦女因採摘道路上二株價值二元的波斯菊,遭警方銬上手銬與腳鐐依竊盜罪移送辦,並被偵訊長達七個多小時,引起社會譁然。昨晚台中縣警察局做出懲處決定,將豐原分局長陳清新、副分局長張雨林等四名主管記申誡、豐東派出所主管黃東榮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婦人丈夫不再計較
五十五歲高姓婦女上周三在豐原大道旁空地摘取兩株波斯菊花,被巡邏警員當場逮捕,以偷竊公物罪嫌移送,遭檢方飭回但限制住居,警方被批小題大作。為平息眾怒,台中縣警察局副局長陳博珍、公關室主任薛俊宏和陳清新三人,昨下午到高姓婦人家中溝通、致意,高婦的丈夫表示:「犯錯會檢討就好,不會再計較此事。」
昨天稍早,中縣議員陳清龍一度不滿縣警局未做處理,揚言率民眾包圍豐原分局抗議;昨晚縣警局即做出懲處。台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坦承,此案確有處理不當、監督不周,前天召開人評會、昨做出懲處決議,「陳議員可能不知道已做了懲處」。被記兩次申誡的豐原分局長陳清新及一次申誡的督察組二組長鄭參龍都表示,「這次我們做得不夠好,所以這份懲處是自己報上去的,未來會虛心檢討。」
彙整微罪不舉案例
此外,縣警局周一已舉行檢討會,請刑警大隊彙整相關微罪不舉案例,提供員警執勤參考。陳國恩表示,將要求員警未來處理這類微罪案件,先轉報主管,重大或特殊案件,另須呈報分局長、局長。
警察真的不知在想什麼~就兩朵波斯菊需要這樣小題大作
真的該抓的都不去抓~不知在想什麼
婦人丈夫不再計較
五十五歲高姓婦女上周三在豐原大道旁空地摘取兩株波斯菊花,被巡邏警員當場逮捕,以偷竊公物罪嫌移送,遭檢方飭回但限制住居,警方被批小題大作。為平息眾怒,台中縣警察局副局長陳博珍、公關室主任薛俊宏和陳清新三人,昨下午到高姓婦人家中溝通、致意,高婦的丈夫表示:「犯錯會檢討就好,不會再計較此事。」
昨天稍早,中縣議員陳清龍一度不滿縣警局未做處理,揚言率民眾包圍豐原分局抗議;昨晚縣警局即做出懲處。台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坦承,此案確有處理不當、監督不周,前天召開人評會、昨做出懲處決議,「陳議員可能不知道已做了懲處」。被記兩次申誡的豐原分局長陳清新及一次申誡的督察組二組長鄭參龍都表示,「這次我們做得不夠好,所以這份懲處是自己報上去的,未來會虛心檢討。」
彙整微罪不舉案例
此外,縣警局周一已舉行檢討會,請刑警大隊彙整相關微罪不舉案例,提供員警執勤參考。陳國恩表示,將要求員警未來處理這類微罪案件,先轉報主管,重大或特殊案件,另須呈報分局長、局長。
警察真的不知在想什麼~就兩朵波斯菊需要這樣小題大作
真的該抓的都不去抓~不知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