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更新日期:2008/10/06  04:09 

〔記者王珮華、洪敏隆╱台北報導〕網拍交易為取得買家信賴,並節省運費,不少人選擇在捷運站面交。網拍賣家李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日前在捷運台北車站與市府站和買家面交時,被站務人員制止,警告不能從事「商業行為」,否則可罰款一千五百元。李先生表示,他並不是在現場叫賣、兜售,也未影響乘客進出,捷運公司太不近人情。

捷運的快速便利,是大台北民眾重要交通工具。由於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十五分鐘,逾時者也只要再繳交單程票價最低的二十元即可,對於利用下班或午休時間取貨的上班族網拍買家尤其便利。大部分時候是一方在站內,一方在站外,隔著閘門交易;或是雙方都約好在捷運站內某處不出站面交,省下一筆運費。

視為「商業行為」

李姓賣家指出,多年來大多與買家約在捷運站面交,由於居住在外縣市,一週往返台北一次,他經常搭捷運一站站交貨,買家也覺得很方便,但近一個月來,時常遭捷運站務人員制止。

李姓賣家反駁指出,他只是藉由捷運站約定取貨,買方拿了東西清點完畢就走,面交地點也避開人來人往的閘道口,「只是單純的交付行為,捷運公司有必要管到這麼細嗎」?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按照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可以在捷運車上或站區內有商業行為」,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可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鍰。不過,北捷官員也表示,雖在車站內進行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且都有監視器錄下交易行為,但因買賣雙方都會有默契表示是朋友,假稱「還東西」、「借錢」等,因此很難告發,所以從捷運營運以來,都是用勸導方式,尚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捷運公司統計,捷運同站進出比率約是千分之一,若以每天平均一百二十萬人次運量計算,每天約有一千二百人次同站進出,扣除進站接人或臨時取消行程等狀況,每天在捷運車站進行網拍交易的人數的確不少。

捷運公司加強取締網拍面交行為,網友提供「教戰守則」指出,面交盡量不要約在收票口處,更不要白目地在站務人員面前交易;交貨與交錢盡可能間隔幾分鐘,請買家事前準備好零錢,務必儘快完成交易;若被盤問,可說是託人帶東西給朋友,順便還錢;不然就利用廁所在站內的機會,押證件進去上廁所,到月台上交易相對安全。


  • 真的是太閒耶!
  • 受不了耶

    真是該管的不管
  • 扯!!
  • 對啊
    怎麼大家都罵高雄高鐵的事件
    還說的很難聽

    但在捷站面交
    好像是一樣的意思吧...
  • 我只是覺得說網拍面交

    網拍手續費就收了三%

    另一方面有些物品面交會比較確保安全吧?(像手機、pc方面的)

    而且在站內交易就沒付車票錢了嗎?

    我想大家都是在捷運面交只是方便,都是上班上學或回家的途中的站別吧。

    難道進去就不會出來嗎?沒付錢嗎?而且現在捷運也有限制3小時後,票就無做用了。

    我真搞不懂定這種規則的人腦袋�面裝了些什麼=  =
    是不是太閒沒事幹呀?才會老是想東想西的想這種沒效率沒意義的事。

    還是看站務人員太閒?找點事給他們做?不然每個月薪水給那麼多太浪費了?
  • 沒有商業行就可行?不也是使用了捷運的資源然後沒付費嘛!這裡看來也兩套標準也,乾脆吧閘門封起來除了進出,杜絕一切其它行為才公平!
  • 台北市政府又再吸小老百姓的錢啦!!
  • 我沒鞭過高鐵篇  哈~
    所以我大聲說:管太多!
  • 管太多了吧
  • 小小建的話:
    因為若面交不出站,    捷運就少賺了乘客一趟回程費用!
    當然會不爽...    ╰●-●╯
    --------------------

    那睡過頭的人,逼不得已過站沒下車,又隨便下了一站,然後又到對面的方向去坐車的呢?那又怎麼說呢?
    要不要加收"睡覺稅"或"裝傻稅"?
  • deepsea的話:
    此情況與之前利用"高鐵快遞小孩"案例雷同

    -----------------------

    我不懂這兩個案例哪裡雷同?
    高鐵快遞小孩是小孩父母假裝沒出站
    實際上是坐車到高雄又回原站
    他們是藉此逃票

    捷運站面交是交付物品,當面付款
    當事人又沒有逃票   
    哪裡雷同?    不懂~
    ------------------------------

    +1 
    有人搞不清楚…
  • 我也覺得有一點管太多
    面交又不算是在捷運站從事商業行為
    就算有
    他是有礙到其他乘客嗎?
    蓋捷運的用意也是為了便民吧
    那提供民眾面交的便利性也不為過吧!!!
  • 我覺得這點真的有點誇張耶...
    要不是看到這新聞 
    我應該壓根兒都沒想到這樣的面交方式  居然還要被罰錢

    不出站面交只是想省一點小錢罷了嘛
    好嚴格喔  >"<
    不過常看到一些人捷運站裡OR捷運上吃東西  怎麼都不抓咧  嘖嘖嘖

    (唉唷  雖說我也很少約MRT面交啦)

  • 抓小偷都沒這麼勤快

  • 無聊+1
  • 如果他抓我
    我是不是可以說
    "  我們是朋友
    我拿東西給他
    然後他還我之前欠我的錢  這樣不行嗎?!"

    他要怎麼界定我們是"買賣"啊!

    有人在捷運吃口香糖
    怎麼沒見捷運人員衝過來罰錢啊
  • 就是這樣!
    就是這樣!
    如果捷運認為不出站怎麼會是犯規呢?

    沒出站,也付了一趟車錢呀,也不是沒付錢呀,
    總得也要回家出站吧?

    沒出站,也沒享受到什麼?有人會花一趟車錢,
    然後坐一趟車,沒出站,就在捷運站內參觀嗎?
    坐車的目的是為了要出站吧~
    就算沒出站,也沒佔到捷運站的便宜呀~
    互沒佔便宜。
    至於買賣雙方是為了要省運費也好,要省17元也好,
    那也和捷運站沒關係,不需要"大眾運輸"都和"投機快遞"
    扯在一起吧!
  • 真的很沒道理!!!!
  • 高鐵快遞小孩不是父母"假裝沒出站"唷~
    而是根本出不了站因為他們要出站絕對要補票
    其手法是先買"台北到板橋"卻直接搭到"高雄"
    再從"高雄"搭回"板橋"
    ---------------------
    你說到重點了,你知道那裡不同嗎?
    這個人是只短程的票,要搭去長程的站,
    雖然也是沒出站。

    捷運這個面交的例子,也是一樣沒出站,
    但你怎麼知道他是買最少的20元的票,
    或是人家是買到實際面交站的票呢?

    況且你那15分鐘逾時的20元的票,
    有心機的賣家也會算算站與站的間距和時間吧,
    再來一個面交遲到或棄標?難不超過15分鐘吧?
    你把買賣家想太壞了啦…
    或許你不說,還有人不知道用這種方式。
    單就目前這則新聞,還並沒有說,是因為捉到逾時15分鐘的例子因而要採取罰款的措施。
    而是捷運站的人憑直覺和看到的經驗,
    覺得太多人在捷運站面交而已。
  • 要怎麼抓??
    站務人員來問直接回說

    那是我朋友,上次跟他借錢,還他錢也不行?

    這樣要怎麼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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