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再一對小鄭與莉莉!17歲高二男 戀上攜3子31歲離婚婦

雲林縣十七歲周姓高二學生上網愛上大他十四歲、離婚又有三名子女的賴姓婦人,上月開學第一天,就離家與賴婦同居;警方昨天找到他時,他不想回家,還說「跟她在一起是我一生最快樂的時光」,讓父母氣結,堅持要告賴姓女子。

周姓少年在警局談起這段姊弟戀,眼淚直掉;卅一歲被列為低收入戶的賴姓女子則嘆氣說:「唉,這段感情就結束吧,我祝福他。」警方昨晚將她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她晚間接受檢察官複訊後,遭限制住居飭回。

周姓少年的父母前天焦急向新竹市警局少年隊求助指出,獨子去年九月在網路遊戲「魔獸世界」中認識賴姓女子,兩人曾在斗六市見面。去年十二月九日,兒子首次離家到新竹找她,他們很快找回兒子,當時還透過家扶中心協調,要求接受扶助的賴女不要再與兒子交往,她也承諾不再交往。

上月廿六日開學首日,周姓少年母親發現兒子的幾套衣服不見了,趕到學校發現他未到校,遍尋不著,當晚報警列為失蹤人口協尋。

周姓少年祖父一日收到他的信,表示自己不孝,未能參加奶奶的法事及離家的原因。他的父母發現信是從彰化縣彰鹿路一家超商寄出,向超商調監視錄影畫面,確定他與賴姓女子在一起,希望少年隊協尋。

警方查出賴婦常在城隍廟一帶出沒,前晚調閱路口、商家監視器,發現周姓少年與她的身影,他怕被發現還戴著大口罩。警方昨天在她家周邊埋伏,中午見周姓少年與賴女一家四口回家時,將他們全部帶回,並通知他的家長。

「我愛她」、「我不在乎她有小孩」,周姓少年不斷泣訴。他說,因家人反對他們在一起,且以打他等極端的方法阻止,才離家散心投靠她,「她有勸我心情平復後要回去」,「這幾天發生三次性行為」。

賴姓女子說,周姓少年新竹後才告訴她,因他受不了家裡的管教,曾有尋短念頭,怕他做傻事才收留同居,「我曾答應過他父母不再與他聯絡,但他說如果分手要傷害我與孩子,才繼續交往,我有勸他回家。」

少年父母從雲林趕來,見兒子不肯回家,父親氣得大罵:「有什麼事不能好好溝通,一定要離家。」警方及親友合力勸說,他才由父母等親友接回家。

他父親說,賴姓女子常與兒子以手機聊到凌晨,才反對他們交往,前次已原諒過她一次,這次堅持告她。

------------------------
現在的社會真勁爆!!
跟我弟弟同年ㄟ!!  現在我弟弟玩遊戲  我都得在旁監督囉!
  • 說真的她們要戀愛也真的不關別人的事(除了對方父母)
    可是我有點受不了的是    她已經是個飽經世故的31歲婦人,還像未成年少女一樣,為了愛,什麼都不管,為了愛,把自己,孩子,對方的生活全攪得亂七八糟...活了一把年紀應該知道,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也不是得不到就非要尋死覓活不可,生命中,有更多事比愛更重要...何必呢?
  • 她的生活本就已經過的亂七八糟了;有了愛也許會快樂一點;你們何必用那麼嚴苛的眼光去批評他們,誰都不是神,誰也不能知道他們在一起會不會真的不幸福;更何況他們並不算真正在一起過,就被大家批評一無似處;這對他們來講公平嗎?
    活了一把年紀應該知道,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愛當然不是全部,但愛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個光明面,尤其對她而言。
    也不是得不到就非要尋死覓活不可,生命中,有更多事比愛更重要...何必呢?
    每一個女人都有為愛不理智的時候,不是只有她。
  • 感覺那位賴姓婦人~又多了一個小孩~"~
  • 為什麼  女大男小  這種姐弟戀..社會新聞就會大肆報導~
    但卻都很能接受..社會上有很多男大女小..有的男生還快跟女生的爸爸一樣年紀  (身邊有活生生的例子..)
    演藝圈好像也不少..

    男大女小..這種是什麼戀??
  • 菜刀的話:
    她的生活本就已經過的亂七八糟了;有了愛也許會快樂一點;你們何必用那麼嚴苛的眼光去批評他們,誰都不是神,誰也不能知道他們在一起會不會真的不幸福;更何況他們並不算真正在一起過,就被大家批評一無似處;這對他們來講公平嗎?
    活了一把年紀應該知道,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愛當然不是全部,但愛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個光明面,尤其對她而言。
    也不是得不到就非要尋死覓活不可,生命中,有更多事比愛更重要...何必呢?
    每一個女人都有為愛不理智的時候,不是只有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誰都不是神...+1

    誰都有可能會遇到為愛不理智的時候....

    只能祝福他們能好好想未來的路

    畢竟女方是獨自扶養三個孩子可憐單親媽媽

    小孩不能沒有媽媽在身邊

    話說回來我們只是外人,無法體會當一個受虐單親媽媽的痛苦空虛...

    何況這種事情是一個銅板不會響的
  • 雪莉魚的話:
    只要有一方是未成年,年長的另一方都是會被告~
    =============================================
    對丫,其實有時候這樣很不公平
    但是法律也是為了要保護未成年的孩子
    儘管再怎麼你情我願  都是犯法的

    情路,真的很難走
  • 非常贊成"菜刀"的話

    提外話
    31歲以現代的角度來看  一點也不老!!! 
    大S  30歲
    我認識一位門診醫生  34歲  女 
    看起來像大學生  已經是1個小孩的媽了

    之前有一位60還是70幾歲的大陸學者(諾貝爾得主嗎?..我忘了)
    帶著30初歲的老婆來台
    媒體爭相報導  並把他們的愛情貴為佳話 
    男大女小是愛情
    女大男小是畸戀? 

  • 菜刀的話

    +1
  • 這...不是用法律去壓女方耶

    這本來就是不合法的    不是嗎(不然    你不要跟小男生發生性行為    只談純愛    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現在男生說為了女方要放棄學業    也不顧家人了

    好了    如果你今天是男方的家長你心裡怎麼想?

    就算是男方自己的決定    也是未成年人的不成熟的決定吧

    成年人跟未成年人談戀愛    發生性行為    成年人承擔的責任總是大些    所以北歐國家    兩小無猜的性行為    不罰    甚至爸媽都在子女書包放保險套    可是    如果是一個成年人    跟未成年發生關係    就會吃上官司

    這無關男女都是一樣的...

    今天如果是一個30歲男人    愛上44歲的有三個子女的離婚婦人    我看社會頂多當作美談    更不會有法律的介入了
  • sorry  更正

    台灣的法律是保障不得與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

    而這男方的父母是要告這婦人誘拐

    就是因為未滿18歲還在父母監護下

    如果這年輕人脫離家庭  父母是可以告這婦人(成年人)誘拐或妨害家庭的   

  • =.=這麼激動....
  • 同意菜刀

    31歲又怎樣
    有三個小孩又怎樣
    幹嘛什麼都她的錯

    搞到小孩離家出走  父母就沒責任嗎
    什麼都別人的錯  自己都沒錯喔

    女生大男生14歲而己
    一堆老頭配小女生怎麼辦
  • 攜子自殺這是在幹嘛啊
    這個婦人也很不成熟
  • 同意菜刀的話
    若當事人喜歡
    不管  年紀大小  財富分配  學歷高低  社會地位  男  女  如何排列組合
    都是他們的自由
    過程或結局喜悲
    都是要自己負責的

  • 其實大家都會說愛情沒有對錯,年齡不是問題

    只是如果今天那個少年是自己小孩

    還真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也這樣認為(我自認我不行啦...)
  • 為什麼女大男小就不行  男大女小就可以
  • 無言
  • 我只覺得她的小孩很可憐
    比較有責任感的媽媽.光照顧3各小孩就忙翻了.哪還有時間去玩線上遊戲和小男生談戀愛
    明知和未成年再一起是犯法還一意孤行.沒差等他一年吧
    現在還搞到要帶小孩自殺.真幼稚.她不佩當媽媽
  • 女大男小當然可以

    只是至少小的那方要成年吧....

    天下父母心

    也許他們做法強烈了些

    不過不都是為了自己兒子著想嗎?

    如果各位的17歲女兒為了一個離婚有三子的男人離家出走    書也不念了    也跟對方同居了

    你們會贊同嗎?



  • 我有疑問    線上遊戲不是需要買點數的嗎?

    有錢買點數沒錢吃飽一點?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