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對照他的年終與薪水來看~3600不算大包
但是就單以女朋友的身份來看~3600算大包了吧~
我相信台灣已經有很多女生已經擺脫那種出去玩,吃飯,男生就該付錢的觀念
但是在FG還是看到不少女生覺得,男生本來就該付錢
我想這種觀念應該是在朱羅紀時代的觀念吧
老一輩的人,因為男女不平等,導致薪水上有很大的差異
出去玩或吃飯,男生出錢或多出點,為的是減輕女方的負擔
但是現在的社會男女平等,同樣的上班族,男女的薪水並沒有多大的差異,
卻還是有不少女生認為,出去玩本來就該由男生付錢
這種心態還真是讓人不敢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