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也想弄有牛筋的牛腩來煮, 因為久煮不硬還會越煮越爛.
其他的肉都會縮到很乾. 可是你知道嗎.
有一次煮到有一些豬肉有帶筋的, 我那個老頭居然把筋都吐掉.
他說沒有味道像嚼橡皮. 我就瞪著他心疼的說, 那些有膠原蛋白ㄟ!
結果他居然就很順的推給我, 那你負責吃吧!
一鼓血差點沒吐出來. 而且這裡也沒專賣有筋的牛肉.
要跑到遙遠的亞洲超市探一下險, 但是那邊的過期貨很多.
上次買的拉麵包全部都扔了. 大約五六包吧! 唉~
我只能說, 我老頭的口味真的很美國人. 我也不太吃肉.
我看是沒機會再煮他一回了.
而且那本食譜很懸疑, 居然要我放一杯冰糖! 好在我覺得可疑只有放半杯...
結果還是一樣甜. >"<
我老公有幫我買電鍋, 那個鍋號稱10杯米飯量.
結果我放了兩杯米, 氣泡就拼命的滾出鍋蓋. 還溢到鍋外.
而且怎麼看也看不出來可以煮到10杯米.
所以麋鹿你去TARGET看到飯鍋的時候, 能選越大的越好.
千萬不相信10杯米的敘述, 那個應該只能裝10杯生米, 不是發起來的熟米.
我是很想退, 不過他跟我哇哇較說我嫌棄他給我的禮物.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