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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女醉鬼撞役男 拖行整整六公里

【中時電子報  】   
 
羅浚濱╱竹縣報導在台南服役回家休假的廿歲男子黃保勳,十六日深夜搭友人劉興勵機車購物返家途中,遭一輛轎車自後追撞,黃的牛仔褲勾到轎車右引擎蓋,肇事車輛非但未停車,黃反被倒掛拖行長達六公里,從新竹縣一路被拖到新竹市,沿途血跡斑斑,在竹港大橋邊被尋獲時早已氣絕,全身赤裸,遭肇事者棄屍。

警方訊後認為,肇事者無視人命,可惡至極,以殺人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掙扎留血掌印  沿路血跡斑斑

廿歲的劉興勵被撞後,連人帶車倒地,背部擦傷,發現找不到後座的黃保勳,打電話報案並連絡黃的家人,竹北警方沿著黃被拖行留下的血跡和血掌印,十七日凌晨在近鳳岡路三段攔獲1150─KW肇事車輛。

該車的右前方引擎蓋前,留有黃保勳所穿的牛仔褲,車身可明顯看到黃被拖行時,奮力拍擊留下的血手印;肇事者沿途擦撞護欄和草叢,意圖要把倒掛在車前的黃給摔開,可看出肇事者無視人命。

該車是男子曾啟文(四十二歲)所有,但警方攔獲時,坐在駕駛座的是女子蘇瑞敏(四十歲),曾被測出酒精值高達一.二二毫克,蘇女為一.○八毫克,兩人都已達爛醉程度。

黃的家屬和朋友十多人,氣憤填膺,欲上前圍毆被警方制止,兩人被帶回分局後,身體粗壯的曾啟文不時大吼大叫,蘇女不斷哭泣吵著要到醫院。這對男女朋友昨天酒醒後,都辯稱「不是我開車!」

警方調查指出,這起肇事逃逸的殺人案發生在十六日深夜十時五十分許,曾啟文和蘇瑞敏在長青路小吃攤喝得爛醉後開車,在距小吃攤約一公里處,追撞劉興勵所騎的機車,坐後座的黃保勳,牛仔褲剛好被右前方的引擎蓋勾到。

死者體無完膚  爛醉情侶卸責

肇事車輛非但未停車,反而加速從長青路、鳳岡路轉進西濱公路,繞到新竹市東大路再轉回西濱。被拖行繞了一大圈有六公里遠的黃保勳,全身傷痕累累,赤裸全身被發現死在竹港大橋邊,明顯是被棄屍,該車再轉到鳳岡路時被警攔獲。曾啟文在警訊時不承認是他開車,稱上車後就睡覺。蘇瑞敏則辯稱喝醉後腦筋一片空白,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最後才坦承是她開車肇禍。
 
  • 太可怕了

    +(\o(�▽�///(斬!!)要來個死刑,要不然判個無期徒刑(太便宜他們了)
  • 酒醉駕車的人真的是很該死
  • 那女的不是有兩個小孩~
    我在另一個討論看到的
    還說要過繼一個給死者的母親
    為什麼母親做的錯事要他兒子去承擔?
    完全不把自己兒子當一回事...
    太過份了...
  • a01的話:
    幹嘛判刑..

    直接掛在車上,時速一百
    拖個三公里就好
    ---------------
    +1
    不過時速不用太快
    要慢慢的拖行

    幹麻判刑
    浪費納稅人的錢
    幹麻要還養這些人渣
  • 天啊~好可怕喔,為什麼社會有有這種敗&#38954;,即然都喝酒了就不要開車嘛,好生氣喔  ,  死者才20出頭ㄋ  >"<
  • 賤.....
  • 這些爛人真的無關別人的生命

    要死自己去死,為什麼要害了一條生命呢?

    明知道酒醉不能開車,為什麼硬要呢?

  • 天阿~真是沒人性~~
    酒駕真是害人不淺~為什麼都講不聽?

    不止是失去一個人的痛,還有整個家庭的痛阿~
  • 昨晚不是又報什麼他母親願意過繼兒子給死者的母親
    去你的咧
    誰要殺死自己兒子的人來當自己兒子丫
    莫名奇妙~~
    忍不住想罵...幹!!
  • 他們真是很誇張...超泠血
  • 不要寄望台灣的法律會判多重啦!!
    之前我姑姑過馬路被車撞死...
    律師說這樣可能只會判駕車的人半年刑期
    一條人命值半年而已.....
  • 我也認為台灣太自由了

    有時後還是要回虧原始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制度可說是非常好呀!
  • 賤女人
    賤女人
    賤女人
    人渣
    人渣
    人渣
    .
    .
    太生氣了,板主別黑我喔
    因為那對男女真的很喪盡天良
    女的自己的兒子還很大了,居然沒有為人母的慈悲
    還惡意撞擊
    她自己有小孩,開車撞別人小孩不是很諷刺
    沒天良的臭女人
    可恥的爛女人..........法官對這種人如果沒重懲,就真的是司法不公
    太生氣了
    怎麼會有這種狼心狗肺的壞傢伙
  • 瑞琪兒的話:
    那女的不是有兩個小孩~
    我在另一個討論看到的
    還說要過繼一個給死者的母親
    -----------------------

    這也太好笑了吧
    兒子被她撞死就算了
    還要幫她養兒子
    神經病
  • 我看到這則新聞也快氣死了...
    應要判那二個人死刑...
    在不公開的情況下...
    以相同的方法處死他們..
    否太不公平了...
  • 我有個香港朋友跟我說
    他認為酒駕應該判死刑

    因為枉顧他人性命,應該違反公共安全
    又明知酒駕會奪人命還要喝酒開車,根本是蓄意謀殺

    可見罰得不夠狠...大家才不怕

  • 放心好了
    法官一定會讓這對賤人交保的
    然後此案就一拖2.3年
    最法官會判賤人情侶重罪而且還要賠償家屬
    不過賤人情侶早就棄保潛逃到大陸去了
    這就是台灣
  • 看看人家新加坡
    嚴刑竣法.......人民乖的像什麼
    拜託那些人權團體別再廢死刑..廢死刑
    真是他X的台灣的法律都輕判
    加害者比被害者還大聲
    ............................................
  • 鞭刑完  在判死刑~~~
  • 沒錯…沒錯…很殘忍…讓我想到我阿公也是被拖行而死…就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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