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發生車禍了.............

昨天在上班途中被另一台機車撞到
我連人帶車跌倒
雖然有報警、作筆錄
對方要求和解,我也接受
但是實在不知如何開賠償金
因為醫療費用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
而我最基本工作上的損失(我請了三天假)
大約要一萬初
我想問的是我可以另外要求精神賠償嗎?
至於精神賠償的價錢該開多少呢?(我指合理的價錢)
麻煩有經驗的人,或幫人處理過的人
可以提供意見給我嗎?
或者懂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嗎
  • 謝謝你小慈
    我也好希望我有認識的律師
    但有沒有,連民代、委員那些也沒認識
    不知怎麼找
    一開始也想說他們好像有誠意
    我也不想拖想快快解決
    沒想到他們最後是這樣
    真的讓我氣到不行
    還有我猜對方只有機車強制險
    可能沒有保險
    而且他肇事那台車還是他們老闆的
    不是他本人的
  • 我也贊成上面兩位的意見~
    精神賠償要有損害發生  才能請求的
    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車禍  就不要再額外要求太多了
    可以要個幾千元  買補品阿  之類的~
    平安就是福囉
  • Dear  Etta&:
    我跟你說喔!民代和立委你不用認識,只要找你選區內的民意代表就可以了!官愈大愈好,愈能好好的替妳服務,真的,我有見過車禍"喬"不攏的請議員出面的(我認識的人啦!),態度再不好的誰敢惹民代呀!更何況民代都有法律顧問,官位愈大的愈多,甚至還有專任的律師群咧!還是有的根本就是律師出身的,妳只要去他們的服務處走一趟就好了,但是還是要有對抗惡人的心理準備啦!因為走到最後可能還是要上法院,除非他們看到你請民代出面就不敢亂來了,趕快跟你和解,如果不行的話,還是要上法院啦!

    車子不是他的又怎麼樣?人是他撞的吧!至少警察那邊有紀錄吧!(你一定要去警局調圖出來喔!說你是傷者,結果肇事者不想負起賠償責任,要警察幫你分析肇事責任)如果他們老闆知道他這樣闖禍,還會牽連到他(老闆)的話,我想他老闆可能也會叫他回去自己吃自己吧!因為他借車給員工肇事,他也有責任呀!

    你好好的想一想,我想這是最快讓他解決的辦法了!如果你有親戚跟民代關係好的最好了!那他一定馬上替你服務,真的,不騙你,我們投票選舉是幹什麼用的,就是選人來替我們服務的呀!我覺得這種人一定要讓他們自食惡果!不然立法是幹什麼用的啊?撞了人都不用負責的喔?那選那些立法委員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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